2025監事會工作報告 篇1
一、工作回顧
20xx年,監事會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賦予的監督職責,不斷加強工作作風建設,積極探索改進工作方法,嚴格履行財務和經營監督職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堅持定期會議制度,加強內部工作協調。20xx年,監事會通過列席公司董事會議和經營班子會議,對公司財務、經營管理和公司內部控制中存在的問題及時提出了改進意見。同時在監事會內部逐步完善工作機制,針對對董事會決策和公司財務、經營風險的深入研究,提出了審計報告和建議,從整體上增強了對公司依法經營情況的認知、把握和監督。
(二)加強監督,開展工作檢查。20xx年監事會參與年檢站第二條檢測線項目詢價評定會議和聘任總經理助理監督工作及20xx年度審計工作。對公司管理水平和內部控制制度提出五方面的改進意見。
(三)完善監事會工作機制。20xx年的監事會工作堅持以財務監督為中心,圍繞公司經營目標提出監事會工作要點,召開四次監事會工作會議,提出公司經營和內部管控規范建議。密切關注董事會會議決議的落實。
(四)檢查公司募集資金實際投向情況。報告期內,公司監事會對本公司使用募集資金的情況進行監督,監事會認為:本公司認真按照《募集資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資金,募集資金實際投入項目與承諾投入項目一致。報告期內,公司未發生實際投資項目變更的情況。
(五)檢查公司財務的情況。監事會對公司的財務狀況進行了檢查,認為公司的財務報告真實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審計報告真實合理,有利于股東對公司財務狀況及經營情況的正確理解。公司董事會編制的20__年度報告真實、合法、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情況,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