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控規章制度 篇1
為強化和規范突發事件風險隱患排查工作,預防和減少突發事件的發生,提高應急管理工作水平,制定本制度。
一、通過突發事件風險隱患集中排查,全面、準確掌握風險隱患存在情況,推進風險隱患登記和現狀評估,制定整改措施并落實,逐步建立風險隱患排查監管長效機制,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突發事件的發生,確保公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二、鎮應急管理辦公室負責綜合協調、督促檢查指導全鎮突發事件風險隱患排查工作;鎮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成員單位是突發事件風險隱患排查工作責任單位,具體負責本單位管轄范圍內風險隱患的日常排查工作,采取措施消除隱患。
三、風險隱患排查的范圍主要包括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四大類。
四、風險隱患排查實行預防為主、堅持邊排查邊整治邊報告的工作原則。各村(居)、單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檢查各項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消除安全隱患;對排查發現的問題,立即上報鎮應急管理辦公室,同時,要落實好監管責任和采取措施整治,及時消除隱患,防范突發事件的發生。
五、鎮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成員單位具體負責對本單位管轄范圍內容易引發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的危險源、危險區域進行調查、登記、風險評估,定期進行檢查、監控,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防止發生突發事件;同時,填寫《山口鎮突發事件風險隱患排查情況登記表》,對情況較為復雜,應附書面情況說明,一并上報鎮應急管理辦公室。鎮應急辦公室接收風險隱患排查情況報告后,立即向鎮政府報告,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向社會公布危險源、危險區域、重點防護目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