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加工協議書 篇1
承攬方:
委托方:
合同雙方為明確各自權利和義務,經友好協商,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其有關規定,特訂立本合同。
一、承攬標準
品名 材料
規格(mm) 計量單位 單價(含稅) 金額(元) 備注
見附件
合計(大寫):具體金額于實際出貨為準
二、質量要求及技術標準:
以客戶提供稿件的確認件為準!按國家標準執行。
三、版費承擔責任及起訂量:
所有包裝由運城制版公司大版制作,版費由委托方預付 14.9 萬元,每單款包裝累計達到貨值 15 萬元,承攬方全額退還版費。改版費用由委托方承擔。起訂量見附件。
四、貨款結算方式及時間:
每月月底對賬,承攬方提供17%增值稅發票,委托方在次月20日之前付款。除承攬方書面特別指定外,貨款以匯至本合同所列承攬方開戶銀行為準。
五、驗收標準和方法:
按相關的國家標準或雙方書面約定的驗收標準和方法。
六、運輸方式及交貨時間:
承攬方負責送貨到委托方,運費承攬方負責。新版的交貨時間:稿件客戶確認后 20 天交貨,返單交貨時間為合同簽定后15天交貨。
七、加工承攬地:
承攬方所在地。
八、合同生效后,承攬方需向委托方交納質保金2萬元,質保金在結款時扣除。
九、合同生效后,委托方中途提出變更承攬標的,如未給承攬方造成損失之前,委托方可以要求更改訂單,承攬方以更改后的訂單交貨,如承攬方已施工,所有稿費,版費,材料費及工時費均由委托方承擔,委托方不得拒付相關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