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長協議書 篇1
為了確保學生健康成長,為了確保校園安全零事故,本著樹立安全第一思想,服從安全第一原則,現就學校與家庭雙方應承擔的責任協議如下:
甲方(班主任)
1、學校教師應承擔《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內的有關責任。
2、教師定期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自查工作,對學生存在的安全隱患及時排查,對學生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及時與家長取得聯系,針對問題及時整改。
3、學校教師只承擔學生在學校規定時間內的安全問題。
乙方(家長及監護人)
1、監護人應遵守《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有關法律法規,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監護人應督促子女遵守校園內的`各項規章制度,共同做好子女的安全管理工作。學生應在上課前10分鐘到校,家長要監護好學生上學途中安全。
3、子女在校外一切安全責任由監護人承擔。
4、監護人應教育子女不得擅自離校,子女因家中有事,需要離校,家長應向班主任呈交書面申請,待班主任同意后方可離校,否則一切后果由家長負責。
5、監護人在學生的節假日、寒暑假及考試后休息期間,每日應對子女進行安全教育,保證學生的身心健康及生命安全。在上述時間段的安全責任由監護人完全負責。
本協議書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并保存備案,有效期一年。
甲方簽字:_____聯系電話:_____
乙方簽字:_____聯系電話: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家長協議書 篇2
1、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增強學生及家長安全意識,明確安全責任,特簽訂此安全責任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