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承諾書 篇1
濟南市公安局:
由 舉辦的 活動,擬定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 舉行。我單位已初步同意活動承辦單位使用該場地,待活動通過公安機關安全審查批準后,我單位將與活動承辦單位簽定正式場地租賃協議。同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大型群眾性活動安全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我單位保證落實以下責任:
一、 保證活動場所、設施符合國家安全標準和安全規定。
二、 安全出入口和安全通道設置明顯的標志標識,保證暢通。
三、 保證監控設備和消防設施、器材配置齊全、完好有效。
四、 各項照明供電、供水設施完好并配備應急廣播、照明設施,并確保完好有效。需臨時增加的廣播、照明設施,會同舉辦單位按照公安機關要求保證到位有效。
五、 提供必要的機動車和非機動車停車場。必要時,會同舉辦單位落實看管人員,防止發生被盜等治安問題。
六、 認真落實公安機關提出的其他安全要求。
場地單位負責人簽字
(單位公章)
年 月 日
活動承諾書 篇2
教育事業是神圣的,教師的職業道德是崇高的,教師的責任是重大的。為了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素養,全面提升師德水準,我保證嚴格遵守教師職業道德,全面規范師德行為,做一個人民滿意的教師。
現承諾如下:
一、關愛幼兒,尊重幼兒人格和個性;不體罰、變相體罰幼兒,不以任何理由,剝奪幼兒學習的權利。
二、為人師表,使用規范的職業用語;不諷刺、挖苦、歧視幼兒,不說傷害幼兒自尊和心靈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