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化妝品代理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化妝品有限公司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定,甲乙雙方本著精誠合作、平等互利之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針對乙方代理甲方產品的銷售及有關市場管理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指定乙方為
品牌代理商。
二、乙方的代理區域為
。
三、代理期限:自20_年3月1日起,至20_年2月20日止。
四、任務指標:在代理期限內,甲方將在每個財務年度開始下達本合同附件《財務年度任務書》,內容包括價格體系、回款指標、銷售計劃、甲方支持和獎勵措施等。若無《財務年度任務書》,則此合同無效。《財務年度任務書》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應。
五、結算方式:甲方與乙方交易按現款現貨原則,款到發貨,正常運費由甲方承擔。
六、合同生效方式:自乙方按甲方指定帳號匯入訂金元或首批款萬元起,本合同開始生效。若乙方在匯入定金后,連續七個工作日內沒把首批余款匯入甲方指定帳號,則本合同自動無效。
七、甲方責任和義務:
⒈甲方向乙方提供的產品為質量合格產品;
⒉甲方向乙方出示_________化妝品的三證等有效證件;
⒊在協議期間,甲方不得向乙方代理區域內的其他單位供貨;
⒋甲方將負責后督摧及監督______________化妝品有限公司做全國性的廣告投入;
⒌甲方將負將責區域性的教育培訓投入;
⒍甲方將有義務獨立承擔經濟責任、民事責任和經營中發生的債權、債務。
八、乙方的責任和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