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規章制度 篇1
第一章環境保護規章制度
第一節
總則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結合公司生產的實際情況,制定了本制度,為了使其有效實施,及時進行了修補。
2、公司環境保護的任務,是保證在公司正常生產中防治污染,保障職工和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提高經濟效益。
3、環境保護工作的方針是:“全面規劃、合理布局、綜合利用、化害為利、依靠群眾、大家動手、保護環境、造福人類。”
4、公司、科室、車間必須切實做好環境保護工作,在制定生產工作計劃時,必須對環境保護工作統籌安排,并認真實施。
5、在進行新建、改建和擴建工程時,環保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三廢”排放達到國家規定的排放標準。
6、職工對污染和破壞環境的單位和個人有權監督、檢舉和控告,被檢舉的單位和個人對檢舉者不得打擊和報復。
7、在公司干活的外包工、建筑隊和其它人員必須遵守本條例。
第二節防治污染、保護環境
1、積極防治廠區和生活區的廢水、廢氣、廢渣、噪音、粉塵等有害物質的環境污染和危害。
2、積極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搞好技術改造,使“三廢”不產生
1或少產生,把“三廢”消滅在生產工藝過程中。
3、加強管理,搞好設備維修,防止跑、冒、滴、漏,避免事故發生,減少“三廢”的排放量。
第三節環境保護機構職責
公司的環境保護機構設在環保科,主要職責是: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關于環境保護方面的政策、方針、法律、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