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揚美德倡議書 篇1
“百善孝為先”,“孝”包括:養父母之身,養父母之心,養父母之志。那什么是養父母之身呢?所謂養父母之身,就是在父母無生活能力的時候,能給父母足夠的物質享受,解決他們生活當中存在的所有問題。烏鴉尚知反哺,更何況我們人呢?未成年的孩子無經濟收入,只能花父母的錢過日子,這時他們應記住的一點就是節儉。衣貴潔,不貴華。不浪費父母的一分血汗錢,不挑食,不與人攀比,進入社會努力工作,從經濟上和生活上滿足父母的需求。所謂的養父母之心,就是處處為父母著想,尊重父母,不惹父母生氣,體諒父母的艱辛與不易。“樹欲靜而風不止,子欲養而親不待。”這頭一句是說干事要專心,不要受環境的影響;第二句是說孝敬父母不能等,孩子從小就應學會孝敬父母,明白羊羔跪乳報母恩的道理。所謂的養父母之志,就是努力做一個對社會有用的人。如果付出了,但未達到父母的心愿,也算對得起父母。在進入社會后,對生活應該有明確的目標,做一個有良好品德的人。
孝,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是為人之本。“百善孝為先”是民族歷史上的佳話。
首先我們來看看“孝”這個字,上面是“老”字的頭,下面是“子”,體現了孩子應該對父母恭敬。
平日里誰對我們好,我們都會感激他,更何況是父母。不少孩子認為父母的付出是天經地義的,于是社會上出現了各種各樣漠視父母的事情。《孝經》中說:“夫孝,天之經也,地之義也,民之行也。”古代幾乎所有的祠堂門口都刻有“二十四孝”,都體現著“百善孝為先”的理念,“孝”才是天經地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