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建房協議書 篇1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丙方: 身份證號碼:
甲方作為集體土地使用權人(業主)、乙方和丙方作為出資方,三方合作興建住宅樓。甲、乙、丙各方遵循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并訂立如下協議:
一、合作方式
1、甲、乙、丙三方合作建房,甲方提供使用權屬自己的、位于宅基地一塊,基底面積合計約**平方米(約 M2)(集體土地使用證號分別為: ),乙方和丙方負責出資在上述土地上建造地上層的住宅樓一幢,總建筑面積約 平方米(約 M2)。
2、甲、乙、丙三方同意以甲方的名義建房,甲方負責辦理相關報建手續及承擔因辦理報建手續產生的費用,負責協調與有關主管部門的關系和相鄰關系,并負責房屋施工;乙方和丙方承擔本協議所約定因施工需要的材料費、人工費等費用。
二、產權分配
房屋在約定施工期限內完工后,按以下方法分配,各方對各自分配的房屋均享有居住、轉讓、出租等處分權及收益權,相互不得干涉。(詳見附件:房屋平面圖)
1、該房屋 屬甲方所有,面積約 平方米(約M2)。
2、該房屋 屬乙方和丙方所有,面積約 平方米(約 M2)。
3、乙方和丙方根據本協議所分配房屋(即 )在使用期間無需經甲方同意,可以向第三方以轉讓、出租等其它方式處置該房屋,甲方無權進行干涉;經乙方和丙方認可的第三方亦可以同樣的方式處置該房屋,甲方無權進行干涉。
4、房屋產權證辦理所需的費用由甲方負擔,與乙方和丙方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