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的規定,以及市政府集中采購中心職責,甲乙雙方就貨物、工程和服務政府采購委托代理事項達成本協議。
一、甲方將本單位政府采購項目的貨物、工程、服務采購委托乙方代理。
二、甲方職責及工作內容
1、依法進行政府采購活動。
2、委派1名分管領導及1名熟悉本采購項目情況的技術人員參與整個采購過程。
3、向乙方提供采購項目的立項、概算批文,經審批的采購計劃、資金來源及落實情況,項目技術、服務、商務要求及其他需要提供的資料。
4、審定采購工作計劃和采購文件等文件,配合乙方答復投標人的質疑。
5、在政府采購專家庫或建設工程評標專家庫中抽取評委,并按規定參加評標。
7、邀請監察、財政等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現場監督開標、評標。
8、根據評標報告確定中標、成交供應商,或委托評標委員會確定中標、成交供應商,協助乙方向落標人發致謝函。
9、與中標、成交供應商簽訂政府采購合同,也可以委托乙方簽訂。在規定時間內將采購合同副本報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和政府其他相關部門備案。
10、履行合同,辦理政府采購國庫集中支付申請手續。
三、乙方職責及工作內容
1、依法進行政府采購活動。
2、編制采購工作計劃,根據甲方采購需求,按照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的采購文件范本編制采購文件,提交甲方審定后執行。
3、委托有工程造價咨詢資格的機構編寫工程上限控制價格,并送市工程預決算審核所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