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最新合作協議書 篇1
甲方:
乙方: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以下簡稱《合伙企業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有關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第二條本協議條款與法律、行政法規、規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規定為準。
第三條本協議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協議享有權利,履行義務。
第二章合伙企業的名稱和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第五條合伙團體名稱:
第六條團體經營場所:
第三章合伙目的和合伙經營范圍及合伙期限
第七條合伙目的:為了保護全體合伙人的合伙權益,使本合伙企業取得最佳經濟效益。
第八條合伙經營范圍及期限:室內外裝飾裝修工程設計、施工、預結算項目,合作期限為1年(20xx年5月12日至20xx年5月11日)。
第四章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
第九條合伙人共3個,分別是:
1、住所(址):,證件名稱:身份證,證件號碼:;
2、住所(址):,證件名稱:身份證,證件號碼:;
3、住所(址):,證件名稱:身份證,證件號碼:;
以上合伙人為自然人的,都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五章合伙人的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
第十條合伙人的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注此內容為全體合伙人共同商議后補充到本協議)
第六章利潤分配、虧損分擔方式(按季度結算)
第十一條合伙團體的利潤分配,按如下方式分配:
1、采取工薪制度,每月5號按3000元/月發放,并記錄存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