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收購意向書參考2025 篇1
XX有限公司股權轉讓意向書(下稱“本意向書”)由下列各方于XX年XX月XX日在簽署: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其中:甲方與乙方合稱“轉讓方”,丙方與丁方合稱“受讓方”。
鑒于:
XX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項目公司”)系一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并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其法定地址為:賓館二樓,營業執照注冊號是:,法定代表人:。
甲方與乙方共持有項目公司100%的股權。
轉讓方、受讓方經友好協商,就轉讓方向受讓方轉讓項目公司股權事宜形成共識,并達成本意向書如下:
一、的所有權
轉讓方確認,項目公司正在建設和合法擁有位于電站,該電站總裝機容量為XXMW(以下簡稱“項目”)。
二、轉讓方式及價款
1、各方初步同意,項目總造價及轉讓方取得的股權轉讓溢價款項之和為X萬元(即X元/KW),其中包括受讓方為受讓轉讓方的股權而共應支付的轉讓價款及項目公司的貸款。轉讓方在XX年XX月XX日前向受讓方支付不少于X萬元的轉讓款,在XX年XX月XX日前支付萬轉讓款。即在XX年XX月XX日前支付轉讓款XX萬元。此款由丙、丁方按擬所受讓的股權比例支付。最終交易價格待受讓方結束盡職調查后由雙方根據各項盡職調查的結果進行調整。
2、各方同意,由受讓方共同收購項目公司中全部股份,初步擬定丙方受讓項目公司%的股權,丁方受讓項目公司%的股權(以下簡稱“股權轉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