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請求配置執法車輛的請示 篇1
路橋區人民政府:
根據區長辦公會議紀要精神,城市管理工作重心下移,我街道與路橋區城管局城區中隊自7月份組建城市管理行政執法路橋中隊。經區長辦公會議紀要〔20xx〕6號同意購置4輛吉奧皮卡車。因我街道城管執法人員現有70人,執法用車緊張,無法滿足正常用車,影響工作開展,需再購置3輛吉奧皮卡車,所需資金15.87萬元,資金由街道自籌。
特此請示。
X年XX月XX日
關于請求配置執法車輛的請示 篇2
市南區公務用車配備管理領導小組:
由于我局編制調整,新增物業、拆違等多項業務職能,工作量更趨繁重,現有車輛已遠遠不能滿足正常工作的需要,影響了各項工作的全面開展。年初,我局曾向區政府上報申請增配13輛辦公用車的報告,但至今車輛沒有配發。現我局拆違辦、物業中隊沒有辦公車輛,公安城管大隊沒有運兵車,執法監察科和基層3個中隊仍然使用超期報廢車輛(已有4輛車進汽修廠大修),存在安全隱患。特申請先配備捷達轎車2輛,面包車2輛,大頭車3輛。
當否,請批示!
二○xx年八月二十五日
關于請求配置執法車輛的請示 篇3
龍馬潭區人民政府:
6月18日,客運中心站正式投入運營。為實現該區域“零攤位”管理,我局在主城區三街城管中隊抽調20名城管執法隊員到該區域集中辦公。由于人流多、車流多、商家多,為了杜絕占道經營行為,保障工作的正常開展,急需配備城管執法皮卡車一輛,資金由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工作經費購市政工程車輛結余列支(共10萬元),差額部分自籌。特請求區政府同意我局按程序采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