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承諾書 篇1
塘湖鎮公務用車使用管理承諾書
為有效遏制公車私用等不正之風,進一步推進全鎮反腐倡廉建設,樹立機關廉潔、務實、高效、陽光的良好社會形象,我鄭重承諾:
一、不擅自動用公車,不以任何理由擅自駕駛公車,不以任何理由外借公車;
二、不動用公車參與公務以外的婚喪嫁娶、接送子女、探親訪友、祭祀掃墓、觀光旅游及個人迎來送往等活動,管好家屬和下屬;
三、休息日及班外時間,所有公務車輛統一存放至鎮政府機關大院內,清明節期間車輛一律實行集中封存管理;
四、休息日、節假日及班外時間如有特殊工作或突發事件確需用車的,嚴格執行報批制度,經批準后再使用;
五、不按規定使用公車,造成事故或惡劣社會影響的,自愿接受黨紀法規處理,并承擔相應經濟責任。
承諾人:
時間:X年XX月XX日
管理承諾書 篇2
1、凡在停車場進出或存放之機動車輛,其駕駛人員均應遵守本規定,服從車場管理人員的管理和指揮,按指定位置停放車輛,自覺維護場內秩序。
2、入場之機動車和駕駛員必須遵守“北京市市容衛生管理規定”,自覺保持車場內清潔衛生。凡臟污、泥濘之機動車,本停車場有權禁止其入內及停放。
3、入場停放之任何機動車輛,應按停車證指定之區域停放,不得異位停放,否則本停車場有權將不按指定位置停放的車輛拖至適當地點,并由其車主承擔一切費用。
4、停放在停車場的車輛,必須鎖好車門、車窗。凡現金、重要文件、貴重物品及車內物品本停車場不負保管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