掛靠合同(一) 篇1
甲方:
營業執照:
注冊地址: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職務:
乙方:
身份證號:
為發揮甲方(管理方)的宏觀調控職能,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甲方(管理方)經與乙方(掛靠方)充分協商,一致同意就乙方掛靠在甲方公司下的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合同目的
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乙方掛靠在甲方企業之下。從事甲方經營許可證范圍內的經營項目。同時,甲乙雙方訂立本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及掛靠期內的注意事項。
第二條 甲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權利:(1)如乙方做出有損甲方信譽和形象之行為,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協議,
義務:(1)甲方在本協議生效之后,只向乙方提供相關經營業務所需要的手續證件和經營許可。
第三條 乙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權利:(1)享受甲方所提供的施工所需資質和經營許可。充分利用建業的資質,經營上實行內部獨立核算,自負盈虧。
義務:(1)在經營活動中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規章制度。
(2)負責解決經營事件,相關經營條件及施工問題自主負責解決。
。3)認真負責進行施工項目的質量和安全,對發生的質量問題和事故乙方負全部責任。
(4)維護甲方的信譽和形象,不做任何假冒,欺詐,侵權,損譽的事情,若發生此類事件,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并要求進行相關經濟賠償和處罰。
。5)乙方經營項目不得超過甲方經營許可證允許的范圍,如超出甲方經營許可證規定的范圍的項目,乙方需要自己提供相關的手續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