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為確保集團公司經營戰略及工作思路的有效分解和落實,及時傳遞市場壓力,落實目標管理,重塑計劃流程,促進公司各項經營活動的有序開展,強化計劃執行的力度,提高計劃管理的效率,使整體工作方向保持一致,工作條理清晰,點位明確,實現規范化管理,順利實施集團公司的經營管理目標,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2.適用范圍
集團各職能部門、項目、子公司均適用本制度。
3.定義
(無)
4.主要職責
4.1企業管理中心主要職責:
4.1.1負責收集整理各單位工作計劃并上報董事長。
4.1.2 負責督促實施、跟進各單位重點工作,及時向相關領導反饋信息。 4.1.3 負責建立公司工作計劃管理和評價體系,并對各單位計劃執行情況進行總結、分析和評價。
4.2各職能部門、項目、子公司職責:各單位負責人是本單位工作計劃的第一責任人,對所管轄單位工作計劃的編制、跟進、落實、評價等負管理責任。 4.2.1 負責組織編制所管轄單位工作計劃。
4.2.2 負責與集團公司保持工作計劃銜接關系,并接受集團企業管理中心的指導和監控。
4.2.3 負責組織跟進、協調、落實所管轄單位工作計劃,及協調、落實集團公司重點工作計劃。
4.2.4 負責建立所轄單位工作計劃管理,并對所轄單位工作計劃實施情況進行總結、分析和評價。
4.2.5 負責所轄單位工作計劃的上報與計劃執行情況的總結。
5.文件內容
5.1計劃編制
5.1.1集團各職能部門、中心、子公司應根據集團公司整體經營發展的需要,圍繞公司領導下達的指令及各種會議中的決議等,對所管轄的各單位計劃進行整合,從思想、管理、戰略等方面制訂工作計劃,并列出重要事件加以跟蹤。 5.1.2集團各職能部門、中心、子公司制定的工作計劃、總結采用集團統一規定的格式編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