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銷股東會決議 篇1
會議時間: 年 月 日
會議地點:
會議性質:臨時股東會會議參加會議人員:股東(或者股東代表)雷華三、張斐,全體股東均已到會。會議議題:協商表決本公司工商注銷事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本次股東會會議由執行董事召集,執行董事雷華三主持,一致通過并決議如下:本公司于20xx年12月10日召開臨時股東會議,表決通過公司解散事宜,截止20xx年2月10日,與公司解散事宜相關的清算工作、債務債權登報公告、稅務注銷及公司銀行基本賬戶注銷工作已經完成,公司全體股東一致表決通過即日起開始辦理公司工商注銷事宜。
全體股東簽字(蓋章):
設計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公司注銷股東會決議 篇2
會議時間:20xx年5月7日
會議地點:總公司地址
參加人員:全體股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已于15日前告知全體股東。出席本次會議的股東張三、李四代表100%表決權。會議由法定代表人張三主持,本次會議所做決議經由股東表決100%通過。
會議決議事項如下:
1、一致同意某某公司注銷。
2、一致同意委托韓英杰辦理注銷手續。
全體股東簽字:
某某有限公司(蓋章)
5月7日
公司注銷股東會決議 篇3
x有限公司股東
會決議主持人:
出席會議股東:根據《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限公司于年月日以(書面等)形式通知了公司全體股東在年月日(地點)召開股東會,出席本次會議的股東共人,代表公司股東%的表決權;未出席本次會議的股東共人,代表公司股東%的表決權。所作出決議經公司股東表決權的%通過,棄權或反對的占股東表決權的%,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