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公司入股協議書 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協議,以資遵照履行:
第一條:甲方以其所合法持有的電子商務平臺技術作為無形資產入股上海 信息有限公司,雙方同意:以協商作價的方式確定該技術價值人民幣 元,占公司注冊資本的25%.(或者:經評估,該技術價值人民幣 元,占公司注冊資本的25%)
第二條:甲方應及時辦理權利轉移手續,提供有關的技術資料,進行技術指導、傳授技術訣竅,使該技術順利轉移給上海東坊紅網絡信息有限公司并被公司消化掌握。
第三條:乙方各協議人承諾對甲方因本次技術入股而提供、披露的任何技術秘密及專有資訊承擔嚴格的保密責任,不會以任何方式提供給任何第三方占有或者使用,亦不會用于自營業務。
第四條:技術成果入股后,甲方取得股東地位,電子商務平臺技術由上海 信息有限公司享有。
第五條:違約責任約定:
第六條: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者 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均應當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議不成,應在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七條:本合同經協議各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協議各方各執一份,報審批機關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合同簽訂地:
合同簽訂日期 :
有關公司入股協議書 篇2
第一條、總則:本協議為資金入股合作合同,甲乙雙方各負其責,以甲方現有實體為基礎依托,甲方負經營的、經濟的、法律的全部管理責任。乙方僅以資金為項目融資,從而促進和改變甲方企業資金緊缺的問題,使其企業盡快增資增收,實現共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