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情況報告 篇1
個人評比表彰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根據xx市統計局《關于開展統計工作先進集體先進個人評比表彰工作的通知》(市統發〔〕32號)文件精神,推薦上報統計工作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經局黨組研究決定,推薦上報xx市旅游局為“xx市統計工作先進集體”;局計劃統計科林曉華同志為“xx市統計工作先進個人”。按照規定對上述擬授稱號進行了公示。公示期從6月18日至6月25日,在7天公示期間,人事教育培訓科和紀檢室都沒有收到關于推薦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的意見、投訴。沒有異議。
特此匯報。
桂 林 市 旅 游 局
x年六月二十五日
公示情況報告 篇2
,于X年X月X日在公示,公示具體情況如下:
一、公示內容
經評審研究,“ ”符合獎申報條件,現將項目具體情況公示如下:
1、項目名稱:
2、項目簡介(見附頁)
3、申報獎種:獎
4、完成單位:
5、完成人及對項目的貢獻和工作量
(1) 第一完成人
專利第一設計人;XX項目第一承擔人;完成該項目科技創新工作量。
(2) 第二完成人
專利第二設計人;完成該項目科技創新工作量。
(3)完成人
第三設計人;完成該項目科技創新工作量。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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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公示期
公示期為10個工作日(X年X月X日-X年X月X日),公示期間如有異議,請撥打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