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事故賠償責任協議書 篇1
甲方:木工班組長陳永福 身份證號碼:
乙方:木工 向 平 身份證號碼:
今有向平同志在龍灣區瑤溪黃石農改房聚集工程一標項目的木工班組從事模板施工工作。該同志于X年3月11日在模板加工過程中,因本人操作鋸板機不當而將其左手中指鋸傷。現木工班組長陳永福同志與木工向平同志協商,雙方愿意達成如下協議:
此次工傷事故主要責任在乙方木工向平本人操作不當而造成,現甲方木工班組長陳永福同志本作人道主義的原則,且考慮乙方的農村家境,原一次性經濟補助給乙方向平同志共計人民幣 元整(其中包括醫藥費合計 元)。乙方自即日得到補助金之日時起,此后一切后果均由乙方向平同志自負。與甲方無任何事故、道義、經濟責任。且與項目部更無連帶責任。
甲方當事人簽字:
日 期:
乙方當事人簽字:
日 期:
見 證 人 簽 字:
日 期: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乙方、見證人各執一份
工傷事故賠償責任協議書 篇2
甲方(單位):
乙方(工人):
地址:
身份證號碼:
乙方于X年4月份在×××××發生工傷事故,其腰椎壓縮性骨折住院,經醫院治療后現已出院,為妥善解決乙方受傷事宜,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互諒互讓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自乙方受傷之日起截止本協議簽訂之日所實際發生的醫療費用計人民幣52078.00元由甲方支付。涉及工傷類傷殘補助、醫療補助、就業補助、交通費、誤工費、營養費、護理費及二次手術費用等其他所有費用,雙方約定為90000.00元人民幣(玖萬元整),以包干形式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并以本協議形式由雙方簽字確認。自協議簽訂及乙方收到玖萬元工傷補助費用后,乙方不得再以其他理由向甲方主張任何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