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分包協議書范文 篇1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協議編號: (由設計人編填)
設計證書等級: 發 包 人:
設 計 人: 簽訂日期:
深圳市規劃與國土資源局 監制
發包人: 設計人: 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 工程設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本協議依據下列文件簽訂:
1.1《中華人民共和國協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
1.2《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1.3《深圳市城市規劃條例》、《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或《土地使用權出讓協議書》。
1.4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第二條 本協議設計項目的內容:
2.1 2.2設計指標
第三條 發包人應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及文件
第四條 設計人應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
第五條 本協議設計收費估算為計費支付進度詳見下表。 說明:
1.提交各階段設計文件的同時支付各階段設計費。
2.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圖的同時結清全部設計費,不留尾款。
3.實際設計費按初步設計概算(施工圖設計概算)核定,多退少補。實際設計費與估算設計費出現差額時,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4.本協議履行后,定金抵作設計費。
第六條 雙方責任 6.1發包人責任:
6.1.1發包人按本協議第三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人提交資料及文件,并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或《土地使用權出讓協議書》的有關規定及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