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安全責任書范文 篇1
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強化安全意識,杜絕重大傷亡事故的發生,保證職工的人身安全,明確責任,提倡以人為本,使施工順利進行,特簽訂個人安全生產責任書:
1、每位職工都應自覺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按照安全生產技術操作規程進行施工,嚴禁違章作業,對于違章作業造成的一切后果,有違章者自負。
2、嚴禁違章指揮、強迫操作,對于管理人員的違章指揮、強迫操作,個人有權拒絕并有權上報。
3、認真執行十項安全技術措施和各項安全技術交底。
4、遵守安全紀律,提高安全意識。施工現場所有安全設施,不得隨意拆除、挪動、損壞,發現有破壞安全設施的行為,有權制止并上報,對于制止破壞行為并上報者,公司給與一定的獎勵。
5、服從項目部的安全檢查及上級有關部門監督、指導,并認真落實檢查發現的問題。
6、加強自我保護意識,即不傷害他人,不傷害自己,也不被別人傷害。
7、參與特殊工種施工的人員,必須持證上崗。無證操作出現一切后果,由操作者本人負責。
8、積極參加公司的安全生產三級培訓教育,熟悉各工種安全操作規程,嚴格按安全技術交底施工。
9、正確合理使用“安全三寶”,進人施工現場必須佩帶安全帽,登高作業必須掛安全帶。
10、對達不到安全施工要求的崗位,有權拒絕上崗。在特殊環境中施工時,必須接受特殊安全培訓和安全技術交底,未經培訓或交底不清或安全設施達不到要求,有權提出意見,并拒絕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