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紅股協議書 篇1
甲 方:
乙 方:
甲乙雙方本著“真誠合作,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甲方聘用乙方作為寧夏恒瑞生物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經理一職,負責公司生產、銷售和管理。現將公司營業利潤分紅事宜雙方做如下協議:
一、聘用期限: 自 ___年___月___日至年 月日止。
二、協議名詞
1、營業周期:是指每個自然年度為一個經營周期。
2、周期結算:每個營業周期滿后,公司財務人員將公司的財務情況進行匯總。
3、利潤:總營業額-開支-稅收后的純盈余。
4、法定公積金:利潤的10%為法定公積金
5、分紅的本金:去除法定公積金后的利潤。
三、分配原則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將純營業額的. %作為乙方的紅利。
四、利潤分紅的其他事項
1、每個營業周期屆滿后, 個月內進行周期結算;
2、結算完畢后,將財務報表報公司總經理批準;
3、根據批準的財務報表制定紅利分配報告,經總經理同意后,實施紅利分配;
4、一個周期未到,乙方擅自離職或提出辭職,乙方沒有權利享受本周期的紅利。
五、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①有核定市場零售價和指導乙方核定區域內下級代理商供貨價的權利;
②甲方有收集乙方市場調查、廣告宣傳材料、銷售工作總結的權力;
③甲方有對乙方銷售業績和相關工作進行檢查、督促、考核、處罰的權利。
④甲方負責提供乙方正常銷售所需的相關文件;
⑤每一個合作年度,乙方超額完成協議規定銷量總額要求時,甲方應給予乙方超額部分的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