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承諾書 篇1
為進一步轉變作風,我代表縣人民法院鄭重作出如下承諾,熱忱歡迎社會各界人士予以監督:
一、堅決執行縣委干部作風十條紀律。
二、恪守最高法院“五個嚴禁”和省委政法委“六個嚴禁”的規定,嚴肅工作紀律。嚴格遵守廉政紀律、審判紀律和工作紀律,恪守職業操守,堅守正義使命,潔身自愛,甘于清貧,勤勉敬業,忠于職守。
三、堅持公開審判制度,打造“鐵案”工程。提升裁判公信力,提高審判質量和效率,公正執法。
四、改進審判工作作風,踐行司法為民。悉心傾聽人民群眾的呼聲。嚴禁索、拿、卡、要,懲治不作為、亂作為。
五、堅持“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積極化解矛盾糾紛,促進社會和-諧,做到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相統一。
承諾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法院承諾書 篇2
為全面貫徹和落實《寧蒗縣農業局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的具體要求和相關規定,轉變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切實履行崗位職責,我以個人名義向局機關、局領導作出以下承諾,并愿意接受組織監督:
1、擁護黨的領導,積極參加黨風廉政的學習教育活動,在思想上構筑拒腐防變長城。
2、切實轉變思想和工作作風,工作認真負責,服從領導安排,心系農業,認真履行崗位職責。
3、嚴格廉潔自律,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單位的規章制度,不參與任何違紀、違法活動。
4、堅決不以喬遷新居、子女升學為由請客斂財,婚喪嫁娶等事宜一律不大操大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