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買賣合同(市區存量房) 篇1
甲方(出售方):
乙方(購買方):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房產買賣訂立如下協議:
第一條 房產基本情況
甲方自愿將自有的房產出售給乙方。房屋具體情況如下:
甲方依法取得的房屋產權,該房產坐落于石家莊市
房屋所有人: 共有權人: 房屋產權性質:
建筑面積: 地下室面積: 所在樓層/總樓層 使用性質: 配套設施:水、電 附屬設施:
第二條 成交價格及稅費承擔方式
1、甲、乙雙方議定此房產成交價格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 )此房價包括下列附屬設施:水、電 。
2、甲、乙雙方協商同意,房屋產權過戶所需的稅、費承擔,選擇下列第 項:
(1)甲、乙雙方各自承擔。
甲方承擔的稅費項目為 ,乙方承擔的稅費項目為 。
(2)全部稅、費由 方承擔。
第三條 付款方式
乙方從簽訂合同之日分 次,于 日,將購房款人民幣(大寫): (: )元,支付給甲方,甲方收款帳戶為 ,收款后 日內,按照合同約定開始辦理房屋交付事宜。
第四條 交付房屋
甲方負責于 年 月 日騰空該房屋,結清交房日前的所有與此房產有關的.水□電□暖□煤氣□有線收視□電話□寬帶□衛生費□物業管理費□ 等費用,并將相關票據提交乙方。如果甲方當時辦不清,應給乙方留下足夠的費用由乙方代交,同時甲方將此房產鑰匙交給乙方,即正式交房。交房后丙方不再負責協調該房產的上述費用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