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分配協議書 篇1
甲方(父母方)代表:
甲方愛人見證:
乙方(長女方代表):
乙方愛人見證:
丙方(次女方)代表:
丙方愛人見證:
登記的房屋所有權人為乙方(長次女 )。
第一條
本協議書中所述的房屋位于 ,登記證書號為 。
第二條
本協議所述房屋,經甲乙丙三方協議,該房由甲方使用、居住,其所有權歸乙方享有,與丙無關;該房待甲方百年歸老年后其所有權、使用權由乙方繼承,與丙方無關。
第三條
甲方本著平等、關愛子女的原則進行承諾,在享有上述房屋所有權、使用權、居住權期間,不對該房屋作出任何處置行為。
第四條
該房在甲方使用居住期間,如需修繕、裝修等施工行為,由甲方承擔,不得有異議。
第五條
該房在甲方或甲方愛人在世之年,乙方、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未經甲方同意,對本協議此房屋作出任何處置行為。
第六條
本協議訂立后,該房若遇拆遷、維修等事宜不能居住,乙方必須及時為甲方或甲方愛人提供與該房同等條件以上的居住生活房屋;本協議訂立后,乙方及愛人必須照顧甲方或甲方愛人的起居生活。否則甲方或甲方愛人有權終止該協議。
第七條
本協議訂立后,乙方必須拿出十五萬元人民幣作為補償交給甲方或甲方愛人,該款每年交壹萬元人民幣、分十五年交清。每年陽歷十二月底前交清。
第八條
本房產協議書所涉及內容為甲方百年歸老后房產分割協議,除該房產之外的任何有形無形財產繼承份額則以甲方口頭遺囑或書面遺囑為準,乙方、丙方不得有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