飯店規章制度 篇1
第一章 勞動條例
一、入職程序
本店招聘員工是根據各工種實際需要,對熱衷于服務事業的應聘者,應遵循:
1、應聘者須向公司如實提供下列材料:
、賯人簡歷;
②學歷證明、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③相關職業等級證書;
、芙】底C明;
2、由經理組織面試工作,擇優錄取。
3、試用期內如有隱瞞事實、行為不良、服務水平欠佳、有重大過失行為、有犯罪史或品行惡劣曾被開除者,可隨時停止聘用,予以解雇。
二、薪金待遇
1、試用期1至3個月,試用前7天為試工期,本期限內任何原因離開不計工資,超過7天不到15天的只發放工資的50%,在試用期內,視其工作表現和能力發揮,可由經理決定縮短或延長試用期。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合格予以正式錄用。
2、工資結構:基本工資+提成+獎金。
3、薪金調整原則:本店對于工作表現優異、品質優良者提供
加薪的機會。對不能勝任本工作崗位屢犯輕微或嚴重過失的人員實行薪金遞減,充分體現“多勞多得,不勞不得”的原則。
三、辭職及辭退程序
1、辭職程序:員工提前30天書面申請,經主管經理簽字同意后開始生效,員工無論以何種理由辭職,必須嚴格按照本店規章制度在原崗位工作,直至最后一個工作日,才能辦理離職手續。如未按此執行,則視為自動離職,服裝押金及工資將彌補因其職位空缺所帶來的損失。
2、辭退程序:
①員工如違反本店重大或嚴重過失的相關規定,將視其情節輕重給予必要處分,甚至辭退。被辭退的員工扣發15天工資作為培訓補償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