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的高福利制度為人民提供了保障,但也帶來了不少弊病。它造成產品的高成本和國際競爭力的降低,從而使法國經濟陷于長期的不景氣狀態,出現了高失業率。同時,福利經費赤字累累,難以為繼。法國公務員雖然待遇不低,但辦事刻板,加上法國政府公文繁雜,手續繁瑣。公務員的工作效率低下。但在法國現行的政治體制下,高福利制度難以進行根本的改革,如何消除它的弊端,這是我們必須引以為鑒的。
(一)法國公務員養老保險制度面臨的困境和問題
法國公務員養老保險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對于保證公務員的職業生涯,提高行政效率發揮了積極作用,但也面臨負擔過重的困境,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國家和企業負擔過重。法國長期以來形成的較高的社會保障和福利水平,使國家財政支出過大,企業負擔過重。據統計,法國企業的利潤中,各種稅收占21%,社會統籌占%,兩者合計共46%,即收入的一半被扣除。這樣高的比例,無疑提高了勞動力的成本,影響了法國企業在國際上的競爭力。
2、人口老齡化使養老保險金支出越來越大。據有關資料,法國人平均壽命正在以每年延長四個月的速度增長。按目前平均壽命和60歲退休條件來計算,女性公務員要領22年的養老金,男性領14年的養老金。他們退休后所空職位又需要補充新的公務員,并支付其工資,老齡化帶來的財政支出增長是剛性的。目前,國家公務員在職與退休之比為2-
2.5:1,地方公務員在職與退休之比為3-3.5:1。預計到2011年法國在職人員與退休人員之比將高達1:9:1。法國國家公務員養老金支每年增加約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