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督查方案 篇1
一、督查工作目標
通過深入持久的督查行動,進一步促進特種設備安全法律法規和“隱患治理年”各項工作部署的落實,促進各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和各級政府部門監管主體責任的落實,提高事故預警和應急救援能力,完善特種設備安全長效機制,促進全市特種設備安全形勢的持續穩定好轉,確保奧運會前后我市不發生有社會影響的特種設備事故,全年不發生重大事故,全面完成今年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工作目標。
二、督查工作形式:
此次督查采取企業自查和當地鎮政府、主管部門與質監部門抽查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當地鎮政府、主管部門應根據我局“關于印發《20xx年特種設備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質技監特發[20xx]10號)(以下簡稱“實施方案”)的要求,督促企業切實履行安全主體責任,全面深入開展特種設備隱患自查、自糾、自治。并在每月2日前向我局報送《特種設備隱患排查治理情況月報表》(附件1)。在此基礎上,各鎮政府、主管部門與質監部門應結合當地實際,組織開展特種設備隱患排查治理專項督查。
三、督查工作內容與重點
督查的主要內容:各鎮政府各主管部門按照《實施方案》督促相關企業進行隱患排查,落實安全責任等工作情況,隱患企業的隱患臺帳建立及整改、銷號情況。監督檢查的重點:有易燃易爆、劇毒介質的化工生產企業,氣體生產(含充裝)單位,液化氣體槽罐車使用單位,小型鍋爐,冶金企業的起重機械,游樂設施,人員聚集場所使用的特種設備以及所有重點監控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