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制燃放煙花爆竹倡議書 篇1
為進一步改善城區空氣質量,預防火災事故,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公共安全,今年,長春市人大常委會頒布了《長春市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明令從今年8月6日起,長春市四環以內區域禁止燃放、運輸和經營煙花爆竹。12月17日,我市出租汽車行業積極響應“禁燃”號召,向出租汽車行業從業者和全體市民發出“禁燃”倡議書。
一、從自身做起,主動維護我市安寧的生活環境,不違規運輸、儲存、銷售、攜帶和燃放煙花爆竹,以自己的行為帶動和影響身邊人。
二、從現在做起,告別陋習,對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進行勸阻并堅決制止,對攜帶煙花爆竹的乘客一律拒絕乘車,爭做文明風尚的傳播者、倡導者和踐行者。
三、對違反“禁燃”的行為積極向有關執法部門舉報或撥打“12345”市長公開電話,主動配合執法部門進行檢查,及時制止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
抵制燃放煙花爆竹倡議書 篇2
尊敬的市民朋友:
你們好!
《武漢市燃放煙花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規定》自XX年實施以來,得到了廣大市民的熱烈擁護和大力支持。然而,城區有些居民群眾舉辦紅白喜事、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依然屢禁不止,直接造成噪音擾民、環境污染、消防事故和人身傷害等問題,嚴重影響了市民正常生活和社會正常秩序。為了順應人民群眾的.期待,建設文明、生態、宜居城市,全市正在開展紅白喜事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專項整治行動,特向全體市民發出如下倡議:
一、遵紀守法,以身作則。
從自我做起,自覺遵守《武漢市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規定》,主動維護城市安寧的生活環境,在“禁燃”期內,不銷售、儲存、運輸、攜帶和燃放煙花爆竹,以自己的文明行為影響和帶動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