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解協議書[范例] 篇1
甲方:張
性別:男
民族:漢族
身份證號碼:
乙方:王
性別:男
民族:漢族
身份證號碼:
丙方:李
性別:男
民族:漢族
身份證號碼:
鑒于丙方屬乙方的雇員,于20xx年1月11日在重慶市渝北區xx項目工地工作過程中,丙方不慎造成右手臂骨折。
甲、乙方積極送丙方去醫院救治,并支付了醫療費等,現丙方傷情穩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及有關法規、規章的規定,甲、乙、丙三方本著平等、自愿、公平、合理原則,按照定作人過失責任、雇主責任人身損害賠償標準對丙方進行賠償,在三完全理解和認知,經過多次協商,均在真實意思表達下達成如下協議:
一、此次糾紛采取一次性協商處理的方式,三方承諾對該協議書的字詞義非常清楚,不存在受到脅迫、欺詐、誤解情形。三方不得再以此為由主張任何民事權利,三方自愿放棄對本協議的撤銷權。本協議簽訂后,三方均應按本協議約定嚴格約定義務,任何一方不得反悔。
二、三方一致確認:丙方屬乙方的雇員,丙方不屬于重慶市渝北區xx項目部及其他任何第三方的雇員。乙方屬在甲方處承攬挖機土石方作業。此次丙方受傷由甲方承擔定作人過失責任賠償,由乙方承擔雇主責任人身損害賠償。丙方受傷與重慶市渝北區xx項目部及其他任何第三方無關,丙方不得要求重慶市渝北區xx項目部及其他任何第三方給予任何賠償。
三、鑒于三方對傷情都有清楚的認識,三方協商確定對傷情不進行傷殘等級鑒定,由甲方一次性賠償丙方人民幣元整(¥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