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信承諾書 篇1
依法誠信經營電信業務承諾書
為了更好地為廣大消費者服務,方便消費者使用電信業務,促進電信業務市場的健康、有序發展,本經營單位在從事電信業務經營活動中,作出如下承諾:
一、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以及工商行政管理的有關規定。
二、保證不偽造、涂改、冒用、租借、買賣和轉讓營業執照。
三、是自覺文明誠信經營,模范執行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及行業規范,遵循公平、公開、合法和誠實信用原則,自覺維護市場經營秩序和服務秩序。
四、做到不欺詐消費者、不經營假冒偽劣產品、不違規促銷、不虛假宣傳、不設霸王條款,不利用合同格式條款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違法行為。切實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努力營造規范、和-諧的市場消費環境,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五、在電信服務中保證不發生下列行為:1、限定消費者使用其指定的業務;2、限制消費者自備并獲得進網許可的電信終端設備進網使用,或者強迫用戶購買其指定的電信終端設備;3、違反國家規定,擅自改變或者變相改變資費標準,擅自增加或者變相增加收費項目;4、無正當理由拒絕、拖延或者中止對用消費者的電信服務;5、對消費者不履行公開作出的承諾或者作容易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6、以不正當手段刁難消費者或者對投訴的消費者打擊報復。
六、依法開展電信業務宣傳,依法制作并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后發布廣告,廣告宣傳內容準確真實,不制作、發布虛假廣告或對電信業務的種類、功能、服務范圍等作引人誤解的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