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力施工管理制度 篇1
1.目的
規范垃圾收集與處理工作,確保垃圾的及時處理。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各城市物業公司物業服務中心對服務項目內的垃圾收集與處理工作。
3.職責
3.1環境管理部主管負責垃圾回收工作的組織、檢查和監控。
3.2環境管理部領班負責協助主管巡回檢查垃圾回收工作的完成情況。
3.3環境管理員負責具體實施垃圾回收作業。
4.方法及過程控制
4.1環境管理員應依照規定時間進行垃圾的收集。
4.2工程(裝修)垃圾的回收
4.2.1瓦礫、碎磚、灰渣等堅硬的工程垃圾應用斗車或其他裝運工具由施工人員運送到小區指定地點倒放,禁止倒在生活垃圾中轉站內。
4.2.2路面灰塵、泥沙等粉塵性垃圾在運送途中應加以遮擋,防止垃圾掉落或飛揚引起二次污染。該類垃圾一定要傾倒在小區內指定地方,禁止倒入垃圾中轉站。
4.2.3廢棄的涂料、油漆等流質性垃圾在運送途中要注意容器的`封閉,防止溢流污染路面。
4.2.4有回收利用價值的垃圾要揀出分類單獨存放在一起。
4.3生活垃圾
4.3.1室內清潔人員在清潔樓道時,將垃圾收到指定的垃圾箱內。
4.3.2路面清潔人員在清潔路面時,應將收集的垃圾倒入附近的垃圾桶內,下列情況下,禁止直接倒入垃圾桶內:
4.3.2.1沒有容器裝盛的流質垃圾;
4.3.2.2住戶扔棄的大件垃圾;
4.3.2.3一次能把垃圾桶裝滿的垃圾;
4.3.2.4清潔沙井內的垃圾;
4.3.2.5其他不宜裝進垃圾桶內的垃圾。
4.4垃圾桶的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