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大學生安全保證書 篇1
為了確保學生安全,明確學生安全管理職責,使學校與家長通力協作,各負其責,特制定本協議:
1、 學校進行經常性安全教育,強化學生安全意識。
2、 家長督促子女嚴格遵守學校《學生安全管理規定》,協助學校抓好子女在校正常學習時間內的安全教育工作。負責子女在校正常學習時間以外的安全管理工作。
3、 家長負責子女上學、放學途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4、 子女有突發性疾病或其他隱疾的,家長應告知班主任。
5、 因子女過錯在校致他人傷或亡的,家長應履行監護人職責,負責醫療賠償及營養費。
6、 學生應在家長監督下在家中午休,按規定時間到校。
7、 在自愿原則下家長應每學年主動為子女辦理學生安全保險手續,切不可因小失大,后悔莫及。
本協議書保留到學生畢業止。凡家長、學生未履行以上各項,貴子女發生安全事故。根據教育部頒布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概由家長負全部責任。
保證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有關大學生安全保證書 篇2
為確保學生人身安全,加強學校安全教育,健全家校聯絡,明確教育管理責任,樹立安全意識,做到防患于未然,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根據《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及有關法律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特簽定如下學生安全承諾書。
一、遵守學校規定,維護校園安全,建設和諧校園。
1、不攜帶公安機關明令禁止的管制刀具及不屬于學習用具的一切利器或者鐵條、鋼管、木棒等易傷人的危險物品以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嚴重腐蝕性的物品到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