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員除名請示范文 篇1
中共委員會:
X年XX月XX日,經支部大會討論,認為 在擔任X期間,利用職權,以重復報銷和開假票據報銷為手段,貪污公款X元,錯誤是嚴重的,為嚴肅黨紀,根據《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關于共產黨員在經濟方面違法黨紀處分的若干規定(試行)》
第四條,會議決定給予開除黨籍處分(本支部有表決權的正式黨員X人,出席支部大會的X人,X人通過,X棄權),并建議行政撤銷其職務。
系黨支部
X年XX月XX日
黨員除名請示范文 篇2
中共奉化市委組織部:
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關于做好處置不合格黨員工作的通知》(中組發〔20xx〕21號)、《關于全面實施農村黨員先鋒指數考評管理的指導意見》(浙組通〔20xx〕63號)和《關于組建鎮(街道)黨員考評中心進一步加強黨員考評管理工作的通知》(奉組【20xx】45號)等文件精神,經村黨支部嚴格考評、街道黨工委慎重研究,擬對我街道浦口王村不合格黨員作出黨內除名處置。有關情況如下:
一、王常岳基本情況
,男,64歲,漢族,初中文化程度,江口街道浦口王村黨員,X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身份證號。
二、主要問題和整改情況
因沉迷賭博導致債務無法償還,于20xx年12月外出避債失聯,至今未返回,長期不參加村黨支部的組織生活,不交納黨費,不履行黨員義務,在村內造成較為惡劣的影響。
20xx年3月,浦口王村召開全體黨員大會開展黨員先鋒指數考評,黨員王常岳因上述問題考評得分為40分,被村黨支部評定為后進黨員,并提出對其進行限期一年整改幫扶的處理意見,落實村支部委員為黨內聯系幫教人員,報請街道黨工委審批后,于20xx年4月起開始整改幫扶。但經多方查找,仍未與王常岳取得聯系,無法對其落實有效的整改幫扶;期間,街道及村幫扶人員就情況走訪座談了村8位黨員,一致認為不符合黨員標準,嚴重損害了村黨員隊伍形象,要求對其進行除名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