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學考核制度有哪些 篇1
一、指導思想
通過貫徹落實《田羅縣教育局關于加強學校全面教育質量管理的若干意見》的精神,實行教學質量抽測,進一步突出教學中心地位,加強全鎮小學教學質量目標管理,改進學校教學行為,規范教師教學行為,科學地分析評價學校與教師教學水平,全面提高我鎮小學教學質量。
二、抽測安排
1、抽測學科與分值:語文(60分)、數學(60分)、英語(40分)、科學(40分)、品社或品生(40分),共計200分。
2、抽測內容:內容以本學期現行教材、新課程標準為依據,各學科抽測內容注重檢測學生的基本知識和基本技能,不強調抽測內容的高、深、難。
3、抽測對象:各小學一至六年級學生,具體抽測比率臨時再定。
4、抽測形式:實行五科或是四科綜合試卷、分科計分、閉卷考試的方式進行,分數按科計算到任課教師。
5、抽測時間:一般在每學期期中考試前后,具體抽測時間臨時通知。
6、抽測結果:主要通過低分率、合格率、優秀率、人均分來分析各學校各學科的教學質量,為教師改進教學提供幫助。抽測結果實行鎮內排名,并將抽測積分按照一定比率納入到中心學校本學期對各小學的`綜合考核積分當中。
三、其他事項
1、由中心學校負責集中制卷、印卷、統計,抽教師集中閱卷。
2、抽測過程以原班級為單位設置試場。被抽測學校的領導、教師不能參加監考與閱卷。
3、考試紀律按照期末統考要求執行。
4、其它未盡事宜,臨時再通知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