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權協議書 篇1
甲方:寶雞市陳倉區橋鎮衛生院
乙方:
根據全區村級衛生室信息化建設項目要求,甲方決定給乙方規范化建設驗收達標的村衛生室,配備“方正”商用電腦和“得實”針式打印機設備各一臺。經協商,甲、乙雙方就設備產權等相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設備產權歸屬甲方所有,主要用于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參合患者門診就診的核算報銷、信息上報、數據匯總等業務。設備使用權歸屬規范化建設驗收達標的村衛生室所有。
二、乙方負責設備的管理與維護,保證其正常運行,不得挪用或改變用途。否則,甲方有權收回設備。
三、如若遺失、損壞,乙方負責照價購買同一型號的產品,確保設備配置齊全,并上報甲方備案。
四、乙方轄區內因網絡故障、村級衛生室停辦、負責人更換等因素,業務不能正常運轉時,乙方應主動將設備上交甲方。如若拒交,甲方依法予以追交。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單位(蓋章) 乙方單位(蓋章)
負責人簽字: 負責人簽字:
年十月一日
產權協議書 篇2
張秀蘭,性別:X, 身份證號碼:
家中子女共五人,其中:
大女兒:,身份證號碼:
二女兒:,身份證號碼:
三女兒:,身份證號碼:
兒 子:,身份證號碼:
小女兒:,身份證號碼:
經家中所有子女協商,一致同意孫瑞林一人繼承母親張秀蘭位于西安市碑林區房屋面積X平方米的房屋一套,其他子女、放棄該套房屋被繼承人(母親張秀蘭)遺產的繼承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