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審計整改自查報告 篇1
自收到山亭區審計局對我鎮《黨委書記期間經濟責任審計的報告》后,主要領導和財務人員認真檢討了我鎮在日常財務管理上存在的的問題。雖然我鎮在執行財經法規方面是嚴格的,但在“預(決)算執行、財務管理及內部控制制度、部門收費”方面還存在未按財經法規去做的現象。鎮主要領導和財政所對這次經濟責任審計非常重視,立即組織相關人員針對存在的問題再次進行自審并以積極的態度加以整改,將整改情況匯報如下:
針對存在的具體問題逐一整改。
一、對于在預(決)算執行存在的問題,我們做了認真細致的分析,存在的問題堅決予以糾正。虛列的財政收支、空轉稅收已經調整了有關預算科目;擠占截留的村級轉移支付已列明計劃,并逐步按計劃撥付到位;通過鎮經委向納稅人支付的扶持款,今后不在支付;對專項資金已單獨核算,今后不在擠占挪用或直接彌補經費的不足;對農業稅收的征繳,今后按稅法規定的科目,按時足額上繳。
二、對于財務管理及內部控制制度存在的問題,也已作了全面的整改。已加強了現金和銀行存款的管理,把以私人名義的存款已轉入單位的銀行存款帳戶;對庫存白條進行了清理清查,公務借款,基本收回,并以做了帳務處理,個人借款以下了催款通知書,限期收回;對業務費已建立了開支制度,今后業務費嚴格執行開支制度,特別是從嚴掌握業務招待費的開支;固定資產已按照《行政事業單位財務規則》健全了固定資產帳簿,并把已有的固定資產登記入帳;加強完善了內部控制制度,杜絕不合理開支;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已足額補繳入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