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購合同意向書 篇1
采購意向書
甲方(需方):婁底市中小企業服務中心 (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聯系人:
聯系電話:
乙方(供方): (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聯系人: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相關規定,經過雙方友好協商,在相互信任條件下擬訂合作條款如下:
一、采購的基本內容
1. 價格明細
產品清單及價格(見附件一)
2. 供貨周期
3. 付款方式
貨物驗收合格后支付合同總金額的 %。預留合同總金額 %的余款即 作為質保金,若設備運行正常,質保金在驗收完成一年后的七日內一次性無息給付。
二、采購意向條款
1. 乙方簽訂本意向書后,甲方將在主合同簽訂之后,正式通知乙方簽訂正式的采購合同2. 乙方同意在接到甲方正式通知的時間內簽訂采購合同。
3. 雙方簽訂采購合同時,共同遵守以下約定:
(1)采購合同應包括本意向書第一條所載明的內容以及符合本意向書的雙方均同意的其它條款。
(2)采購合同的核心內容(標的、價格、供貨周期、付款方式、質保期等條款)必須與本意向書一致,否則視為無效。
三、聲明和承諾
1. 本意向書所有的內容和條款,都經過了甲方的明確解釋和說明,乙方已全部知悉和理解,并承諾予以遵守。
2. 本意向書系雙方自愿簽訂。
3. 乙方同意甲方擁有本意向書的最終解釋權并同意履行需方的解釋。
四、其他
本意向書一式貳份,甲方和乙方各執壹份。雙方在簽字蓋章后開始生效。采購合同簽訂后,本意向書自動作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