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責任書 篇1
甲方 :
乙方:
甲方將__工程交給__(項目經理)施工管理、其受公司法定代表人委托、負責組建 室內裝飾工程項目部、具體內容如下:
第一條: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址:
工程日期: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
工程質量:。
工程造價 元。
第二條:雙方責任:
一、甲方應承擔如下責任:
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工程建設和建筑裝飾業管理的有關法律、規定和政策。
2、負責公司與業主簽訂工程承包合同;并協助乙方搞好工程施工。
3、參與工程預、決算造價,材料訂購的確定。
4、為項目部提供具備施工條件的施工項目,辦理現場施工所需的各類施工手續,為施工隊伍提供必要的施工機具。
二、乙方(項目經理)應承擔如下責任:
1、執行國家、省、市工程建設和建筑裝飾業管理的有關法規,執行企業的各項管理制度,自覺維護企業(甲方)的利益,對工作盡職盡責。
2、履行企業與業主簽訂的工程承包合同,確保企業(甲方)下達的各項質量及技術指標的全面完成。
3、確定項目管理機構以及管理人員的職責、權限、制定項目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保證項目實施的質量,工期和效益的要求。
4、對工程項目施工的全過程進行計劃、組織、協調和控制,解決過程施工中出現的問題,確保工程保質、如期、安全、低耗完成、做到文明施工。
5、接受企業各職能部門的業務指導和監督,及時向企業領導匯報工程進度、質量、成本、安全等工作情況,參加業主和監理公司召開的協調會,并主持每周的工地例會幾質量評定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