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工作規章制度集錦 篇1
為加強部機關保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和省委組織部及市委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一、保密領導小組職責
(一)部機關保密領導小組主任由分管辦公室工作的副部長擔任,副主任由辦公室主任擔任,成員由各科室主要負責人擔任。
(二)認真貫徹落實黨和國家的保密工作方針、政策、指示、決定和有關法規制度。
(三)審定部機關年度保密工作要點,召開保密工作會議,部署保密工作任務。
(四)指導、協調、督促保密領導小組辦公室做好保密工作。
(五)對重大涉密事件提出處置意見,并及時向市保密局報告。
(六)在部長辦公會領導下,負責督促檢查保密工作和本制度的貫徹執行。
二、保密領導小組工作制度
(一)保密責任制度。部機關保密領導小組在主任指導下開展工作,并對保密工作負責,各科室分工負責。
(二)例會制度。保密領導小組原則上每年召開兩次會議,如有需要可隨時召開。
三、保密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
(一)在保密領導小組領導下,負責保密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二)制定年度保密工作要點,報保密領導小組審定,組織召開保密工作會議。
(三)組織開展保密宣傳教育和涉密人員培訓工作。
(四)確定部機關范圍內的保密事項和密級。
(五)協調、指導部機關重要涉密活動、會議、涉密事項的保密工作。
(六)組織開展保密安全檢查。
(七)對重大涉密事件及時采取處置措施,并在第一時間向保密領導小組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