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環保協議書 篇1
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
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以及渤海石油裝備制造有限公司有關安全環保管理規定,結合施工作業實際,本著“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達成一致意見,自愿簽訂本協議,并在施工作業中共同遵守本協議的各項規定。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一)權利
1、甲方有權督促乙方嚴格遵守安全環保法律、法規和相關的安全環保管理制度。
2、甲方有權審查乙方的安全生產資質(安全生產許可證)、安全環保管理制度、近兩年來的安全環保業績、設備設施安全狀況、人員持證上崗資格等。
3、甲方有權審查乙方的施工作業方案或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環保技術措施和專項方案,并督促乙方落實。
4、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告知其作業過程中存在的各類風險,以及針對風險制定的防范與保證措施。
5、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監督檢查,并針對發現的問題,督促乙方進行整改。
6、甲方有權對不具備相應資質、不遵守規章制度和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乙方施工作業隊伍提出停產、停工要求。
(二)義務
1、甲方有義務向乙方提供符合法律、法規和安全環保要求的施工作業現場。
2、甲方有義務向乙方提供與施工作業有關的安全環保、技術資料與信息。
3、甲方有義務向乙方告知施工現場存在的危險源及其風險削減控制措施與應急措施、警示標識及相關規定等內容,“相關方作業告知書”具體見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