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保證書10條 篇1
第一條為了強化機動車輛安全駕駛管理,增強駕駛員的安全責任,有效預防道路交通事故發生,保證乘車人員安全目標。根據公司要求層層簽訂安全責任書、安全責任落實到人的精神,制定本安全責任保證書。
第二條機動車駕駛員保證自覺履行下列安全行車職責:
1、機動車駕駛員對安全行車負有直接責任,因此必須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觀念,確保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
2、認真學習并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公司的各項安全行車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
3、服從調度,聽從指揮,出車時證件攜帶齊全,按調度的安排執行任務。
4、認真執行出車前、行車中、收車后安全檢查制度。完成任務后及時檢查車輛,并向調度匯報安全情況,及時維護保養車輛,保持車輛技術狀況良好。
5、做到文明禮貌,按路線行駛,不搶道,不強超搶會,不開冒險車。
6、通過交叉路口、橋梁、隧道、漫水路段、繁華鬧市、彎道、坡道及危險路面要減速靠右行,注意觀察車輛,行人動態,做到禮讓“三先”。情況不明,不盲目強行通過。
7、嚴格遵守勞動紀律,注意勞逸結合,保證駕車時精力充沛,不疲勞駕車,不酒后駕車,不將車交給無照人駕駛,未經單位領導同意,不將車交其他駕駛員駕駛,離開車輛時,要將電路開關鑰匙取下,拉好手閘,鎖好車門。
8、按照指定地點統一停放車輛,不在住宅區等禁止車輛通行、停放的地方行車、停車。
9、加強安全學習,努力提高駕駛水平,積極參加單位、(班組)“安全日”學習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