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了死神,還要了解地獄。雪萊曾把地獄描繪成是倫敦,“人們紛紛墮落”,臟亂狹小不堪。而雪萊顯然悲觀了,相反地,英國頹廢主義代表勞倫斯在這方面顯得并不頹廢,在《伊特拉斯坎人的住所》里說“死人的住所特別大特別美”,這又讓人難以決定死人到底呆在什么樣的地方。在西方哲人的眼里,墳墓卻總是個好地方,好像墳墓就是家,所以不知西方哲人的內人會不會“愛上一個不回墳墓的人”。
想想,科技發展飛速,公元前20xx年人類的美好設想在公元20xx年前肯定都已經實現了——不,只有一條,在《基爾加姆史詩》里,烏特拿比希蒂姆說:“沒有永恒的事物,我們能否建一幢永不傾圮的房屋?”我很遺憾要告訴烏氏,不能,不僅不能而且現在我們的房屋還沒你們的牢固,別說什么經受地震了,甚至在不地震時都能莫名其妙地塌了。
盧梭在《新愛洛綺絲》中說:“誰要是目標面對死亡無所畏懼,他便是撒謊。”完了,這年頭撒謊的人太多了,許多人都說“我不怕死”,也許死來臨時,就“怕死我了”。
埃斯庫羅斯在《尼俄伯》中說:“惟獨死神不喜歡禮品,無論奠酒還是獻祭都毫無助益,他沒有祭壇,也聽不見頌歌。”我納悶為什么現在有些當官的沒當死神的好,不過話又說回來了,悲劇大師埃氏沒寫清楚,萬一死神喜歡女人,那真是個大悲劇了。
Z.赫爾伯特在《卡吉達先生思索地獄》中說:“地獄最底的一層,與流行的說法相反,這里既未住著暴君,也沒有弒母者,甚至也不是那些追求別人身體的人居住的。它是藝術家的避難所。”其實,許多藝術家的確很配住進“流行說法”中的最后一層,就沖著最后一條。同文中:“撒旦也資助藝術,他為藝術家提供安寧的環境、美味佳肴和與地獄完全隔絕的生活。”如果我是個真正的藝術家,就下地獄去找撒旦。
莎士比亞在《羅密歐與朱麗葉》中說:“我就這樣在一吻中死去。”這個意境很符合麥柯爾·開寧的劇本《死吻》。最近在一本地攤雜志上讀到一篇題為《新婚夜,新郎吻死新娘》的奇文,看來這年頭接吻還需要理性,狂吻之余還不要忘了兩個鼻孔也能進氣,不要閑置不用,辜負了上帝的精心設計。
阿爾維萊茲在《野性的上帝》里寫倫敦警署能鑒別投河自殺的人是死于負債還是殉情,因為殉情者會為解救自己而死死抓住橋墩,手指破裂不堪。相反,負債者像塊水泥板一樣直沉下去,毫無后悔之意。可見殉情也是一時沖動,最后想通感情這東西可有可無,不像錢,非有不可,你無須對感情認真,而債主會為你欠他錢而認真。
《圣經·所羅門之歌》中說:“如果有人想用自己所有的家產換取別人的愛情,那必定受鄙夷。”《圣經》顯然過于神圣了,其實上面的情況不僅不應受鄙夷,還應受表揚。真正要鄙夷的應該是想用自己的“愛情”換取別人所有家產的人。
安裴羅·維斯帕西安死時感嘆:“啊!我想變為一尊神!”其實,當神也沒有什么好處。《新約全書·啟示錄》中有一段文字描寫圣城耶路撒冷,說:“那城內不用日月光照,因為有神的榮耀光照。”可見神大不了也只是一個照明工具,說穿了就是只大一點的手電筒之類。
以上胡侃一堆,不著邊際,而且怕會犯著一些“空氣”管理人員,真是不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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