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爾摩斯》700字讀后感(通用12篇)
《福爾摩斯》700字讀后感 篇1
每年,媽媽都要給我買一批精神食糧——書。今年,媽媽照常給我買了一批書,可我卻不再感到乏味,因為其中有我最喜歡的《福爾摩斯探案集》。
這本書的作者是英國的柯南·道爾,精心編選了七個絲絲入扣的故事。封面中,充滿智慧的福爾摩斯借著月光在草地上奔跑著,讓人感到無限的神秘……
這書中的七個故事分別是《帶血的字跡》、《溪谷慘案》、《新娘失蹤案》、《丟失的寶石》、《慷慨的雇主》、《神秘的紅發會》以及《恐怖的帶子》。每個故事都描繪出華生與福爾摩斯的勇敢、聰明的品質。其中,讓我百看不厭的是《神秘的紅發會》。福爾摩斯和華生等人在星期六晚上捉住了一個名叫約翰的犯罪團伙的頭兒,更是體現出他們的智勇雙全。
看完這本書后,我想起之前一個畫畫同學的“抓賊經歷”。
這個同學叫胡依,她有一個弟弟,叫胡浩。胡依十二歲生日時,她的爸爸給她買了一盒巧克力,胡依可高興啦,把它放在自己的抽屜里,就和同學狂歡去了。可是這一切被小胡浩發現了,他偷偷摸摸地拿出巧克力,大口大口地吃了起來。不過一會兒,這盒糖便成了胡浩的“胃中之物”。當胡依回來發現巧克力失蹤時,第一個想到的就是胡浩,后來經過證實,發現“小偷”正是他,我實在是佩服胡依的判斷力呀!
大偵探福爾摩斯栩栩如生地存活了百余年,依舊魅力不減。在《福爾摩斯探案集》中,他帶領我們進入驚險的兇案現場,查找狡猾兇手的蛛絲馬跡,邏輯縝密地剖析案情,巧妙地揭開一個個跌宕起伏的兇案真相,使我的生活更加豐富多彩!
《福爾摩斯》700字讀后感 篇2
<<福爾摩斯探案選集>>的作者是阿。柯南道爾,生于1859年,死于1930年,是英國最負盛名的偵探小說家,被人們譽為“偵探小說之父”。他的代表作有<<福爾摩斯探案集。>>問世到至今,已經有100多年的歷史了。
這本書的故事情節極富傳奇性,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起伏跌宕,每一案件的高潮,都緊扣在讀者的心弦——如:“勞瑞斯花園街的慘案”“櫻沼別墅的慘案”“博斯科姆比溪谷秘案”等等,每一個案件都令人驚心觸目。
讓我記的最深的就是“勞瑞斯花園街的慘案”這個案件非常難,因為在死者身上沒有一點受傷的痕跡,于是福爾摩斯就細心尋找,突然他找到了一個戒指,他就想:這戒指是誰丟的,后來他使出妙技,終于在火車站找到了他,他就是元兇——侯波,看!福爾摩斯經過細心的觀察,最終找到了兇手,多么令人高興啊!
讀了這本書后,我感到福爾摩斯是一個英雄,因為他智勇雙全,具有非凡的智慧和才干,并且他以豐富的科學知識、嚴密的邏輯推理,使廣大讀者對他有所敬佩,所以我長大以后也要做一位對人類有貢獻的人。
<<福爾摩斯探案選集>>真不愧是世界文化名著之一!
《福爾摩斯》700字讀后感 篇3
從我認識字開始,最喜歡做的事就是看書。我喜歡在書海中遨游,在字、詞、句中汲取知識。其中,我印象最深的一本書就是《福爾摩斯探案選集》了。
第一次見到《福爾摩斯探案選集》是在超市的圖書貨架上,作為福爾摩斯的崇拜者,我迫切地想要知道在他身上都發生了怎樣的驚險故事。回到家,剛落下腳,我就拿起書迫不及待地讀了起來。三百多頁故事,在向我訴說著十幾個驚心動魄的故事,每一個都是如此的懸疑又令人迷惑。我努力的在福爾摩斯機敏、果斷的判斷和邏輯推理的過程中尋找線索,努力的去發現福爾摩斯破案的依據。有時找不到,就只好望洋興嘆。自然,在望洋興嘆的同時也讓我不得不由衷地佩服這本書的作者——阿?柯南道爾的神來之筆,把書中的人物和情節描寫得如此生動、真實,讓我每次讀這本書,就仿佛身臨其境一般。緊張刺激的故事情節仿佛就在眼前,讓我的每一次閱讀都提心吊膽。
每次拿起這本書,我就會忘記時間,完全的融入到書中的世界。書中驚險的場景、生動的故事、跌宕起伏的情節、扣人心弦的懸念無時無刻不吸引著我,催我快快去發現那一個又一個離奇的案件下掩藏的事實和真理。一個又一個撲朔迷離的案子,一次又一次追尋真相的經歷。在我努力的同時,這些線索也時刻提醒著我,給我帶來一次又一次成長的驚喜。這也是這本書給我帶來的影響,讓我發現生活中也有這樣細小的線索,能不能發現,在于你的仔細。
這本書讓我印象最深的地方,是福爾摩斯對華生說的一句話:“在平淡無奇的生活糾葛里,線索就像一條紅線貫穿其中。咱們的責任就是要去發現它,把它從生活中清理出來,徹底地加以暴露。”它讓我明白了,要善于去發現生活中細小的線索,也許只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也足以給你的生活帶來改變;一件舉手之勞,也可以給你一個嶄新的世界,因為不管你做什么,時間都一樣會過去,而一件小事就像案子中的一條線索,只要你愿意去發現并做好它,這些小事就足以改變你的一生。所以,我要我的分秒都過得有意義。
這本書最吸引我、最令我激動的地方,是福爾摩斯善于仔細、認真、并且很富有耐心地去觀察身邊的一切事物,分毫也不放過。這也是我最佩服福爾摩斯的一點。而且他用于和歹徒搏斗,機警、果斷的性格和勇于探索的精神也正是我需要學習的。
《福爾摩斯探案選集》這本書給我提供了莫大的幫助,讓我學到了許多課堂上學不到的東西。我享受著推理的過程,享受發現真相時的喜悅。同時也學習者,學習福爾摩斯機敏果斷的性格,學習福爾摩斯臨危不懼、勇于探索的精神,學習福爾摩斯謙虛的品格。而在今后的人生道路上,我要學習的還太多太多……
《福爾摩斯》700字讀后感 篇4
說實在話,我真的很喜歡看《名偵探柯南》,那里面的江戶川柯南,也就是工藤新一,他就是個福爾摩斯迷,但是,在那之前,我也早就就認識了福爾摩斯,并且,也為他那高超的技術而深為著迷。
前幾天,我從匯文讀書館那里借到了英國的阿·柯南道爾的《福爾摩斯探案集》,這好像已經是我第三遍看這本書了,但每次總都有些新的收獲。在中篇里,我最感興趣的就算是《歸來記》的第一篇,也就是《空屋》。它非常的使我驚訝!沒想到福爾摩斯在最后一案的時候,竟沒有從那么深的峽谷里掉下去,而是躺在巖架上,竟然躲過了兩次的大石頭的襲擊,真的是很了不起。我也很佩服福爾摩斯的模仿技術,他竟然化妝成一個買書的老頭,非常的像,當他回到貝克街他和華生醫生的住所時,又讓華生醫生嚇了一大跳,這是他唯一的一次昏過去了。接下來,他們就進行了一次很好的探險,福爾摩斯用一個蠟像,給他披上自己的睡衣,當一次他自己,而這樣,就把了一個倫敦最好的獵手套上了勾,而且,用的還是他自己的辦法,真的是太奇妙了!
福爾摩斯這個人,具有非常豐富的科學知識,又有嚴密的邏輯推理,在加上細致的調查研究,總是能使人有一些意想不到的驚喜,就好像是奇景一般,比如說在《海軍協定》一案中,竟然使那個藍色的紙卷突然出現在了密封好了的罐頭盒上,由此可見,福爾摩斯,真的很有才華,盡管他只是一個虛幻的人物。
《福爾摩斯》700字讀后感 篇5
我喜歡這樣的一本書,一本充滿奧妙的書,一本充滿懸疑和意料之外的劇情的書。
“我們把他視為對我們消滅邪惡和糾正錯誤的渴望的一種完美表達。他是個超凡之人,給我們這個乏味的世界帶來新奇的刺激,給我們偏頗的心靈帶來冷靜和理智的思考。他是我們失敗者的成功榜樣,是我們自我禁錮中的勇敢脫生者。”——“福爾摩斯學”研究專家威廉·巴西古德柯南道爾沒有用很華麗的手法來描寫福爾摩斯的樣子,他是如何破案的,他只是輕輕一筆帶過,可就是這一筆帶過,卻把福爾摩斯的完美的觀察力,聰明的頭腦活靈活現的表現了出來。柯南在寫文章的時候,有大量的心理活動、神態變化、對話、動作細節描寫,使讀者看得津津有味,不會感到枯燥無味。在心理活動方面,作者把自己的一切想法都全部寫出來,不做一點保留,讓人情不自禁地跟著作者一塊兒推測判斷;而神態變化的描寫則引人入勝,那一個人的表情仿佛就在你眼前上演一樣;動作細節非常細致,每一個人的每一個動作都被作者捕捉到了,沒有一個遺漏。他不用華麗的修飾詞,只用這些小小的細節,來讓自己筆上的人物變活。
當我讀完后,福爾摩斯——這個有著鷹鉤鼻、頭戴獵帽、身材消瘦、肩披風衣、口銜煙斗的人就永遠活在了我的心中。我一直在想是不是每一個有著高智慧的人都像福爾摩斯一樣口銜煙斗,披著風衣呢?其實福爾摩斯這個形象已經深刻的被人們所記住了,一個充滿智慧的形象。福爾摩斯不僅形象經典,他的聰明才智,學識也是無人可敵的,他對每一個知識都會有一點懂,但不會很精通的,比如政治學,植物學,地質學,解剖學等等都是會有一些,因為他是偵探只要懂個一些就行了,他最精通的好像是化學知識,在《血色的研究》中可以發現。他不僅僅是學識,娛樂也會,他喜歡拉提琴,他認為拉提琴可以解壓,讓自己的壓力放松,因此他也喜歡聽一場音樂會,最終投入其中。
柯南道爾用他的筆寫下了一個又一個經典的案件,也寫下了一個又一個完美的破案手法在小說的任何一個案件中,幾乎每一件案子的發生都是不可思議,在案件的發展中,又有許多變化,令人目不暇接。但是隨著福爾摩斯的分析,這個故事就慢慢地清晰。所有的事都在情理之中,卻又在意料之外。每一條線索都來地自然,流暢,我根本無法找出絲毫破綻。
有人說福爾摩斯確實存在過,也有人說福爾摩斯只是有柯南道爾所寫的經典偵探,我不知誰說的是正確的,但我肯定,福爾摩斯這個聰明機智,有著完美頭腦的人會一直活在我的心中,會好久好久,不知何時才會消失。即使消失了,他的經典語錄——我們必須深入生活,只有如此才能獲得新奇的效果和非同尋常的配合,而這本身比任何想象都有刺激性,還有許多會在我的耳邊回蕩。
《福爾摩斯》700字讀后感 篇6
<<福爾摩斯探案集>>出自于英國作家阿瑟‘柯南道爾。
這本書共分為<<血字的研究>>——<<四簽名>>——<<冒險史>>和<<歸來記>>四部,將錯綜復雜——曲折離奇的案情和偵探方法編制成篇,通過優美動人的文字——引人入勝的故事情節——合乎邏輯等的嚴密推理,塑造出一個冷靜理智——機智勇敢——博學多聞——追求真理的歇洛克’福爾摩斯形象。這本書講了福爾摩斯用機智聰明的頭腦,破了一件又一件的犯罪殺人案件,給了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在觀察案件的時候,都要帶上一個清醒的頭腦和一雙火眼睛睛來認認真真地觀察每一個線索和角落,讓我敬佩不已。當然,他和其他的人共同斷案,共同努力,最終抓住了狡猾可惡的兇手,維護了正義,也讓我知道團結的力量是多么偉大,多么驚人。他還有一個得力的助手——小狗透比,它靈敏的鼻子幫助福爾摩斯他們度過了重重難關。福爾摩斯的故事不得不叫人佩服。
我們不管做什么事都要學會認真。仔細機智勇敢,當然要做到并不容易需要平時知識的積累,就像德國大詩人歌德說過:“讀一本好書,就等于和一位高尚的人對話。”我們應該從中獲的知識,才能使自己增大本領,像福爾摩斯那樣做個對社會有供獻的人。
《福爾摩斯》700字讀后感 篇7
他,是偵探之巔,勝過任何虛無的、浮華的偵探,他曾破解了無數個疑難案件,他就是聞名全世界的夏洛克·福爾摩斯。
《福爾摩斯探案全集》這套書共有三本,分為上中下,它的作者是亞瑟·柯南·道爾。
其中有兩個故事是我最感興趣的,分別是《暗紅色研究》和《巴斯克維而的獵犬》。
《暗紅色研究》吸引我的并不是簡單的故事情節,而是福爾摩斯推理出犯人身高和年齡的方法。福爾摩斯的方法簡單而實用,當判斷犯人的身高時,他總結道:當一個人在墻上寫字時,他本能的會在他眼睛的高度之上寫,而那個字離地剛剛六英尺。而對于犯人的年齡,他是這么精確的判斷的:在花園小徑上有一個頗寬的泥水坑,嫌疑人很明顯的跨了過去,如果一個人能不費力地一步就跨出四英尺半,那他不可能太老弱。
福爾摩斯看上去神通廣大,無所不能,但他只是有一雙敏銳的、善于發現細微事物的眼睛,不是嗎?他那些線索,都是從日常生活中發現的,然后再一個個拼接起來,組成一個完整的證據鏈,使犯人啞口無言。
《巴斯克維爾的獵犬》是我最喜歡的一篇小說,那緊張的情節,扣人心弦的瞬間無不使它成為經典中的經典。作品合乎邏輯的推理引人入勝,結構起伏跌宕,人物形象鮮明,《巴斯克維爾的獵犬》,福爾摩斯探案集中最為光彩四射,引人入勝的巔峰之作。
好想去貝克街拜訪一下這個大名鼎鼎的世界神探,好想像華生一樣可以做他的助手,親眼看他偵破一個個的疑難案件。
福爾摩斯乍看冷漠無情,狂放不羈,但是隨著案件的逐步推進,讓人對他漸生好感,直至著迷。
《福爾摩斯》700字讀后感 篇8
最近我讀了《福爾摩斯探案集》,覺得這本書非常好看。它由五部分共36個精彩的破案故事組成,這五部分分別是冒險史、回憶錄、歸來記、最后的致意和新探案,全書有434頁呢,我已經讀了一大半了。
這本探案小說主要講述一位著名偵探福爾摩斯和他的朋友華生一起破案的故事。其中第三部分歸來記中《諾伍德的建筑師》這篇我記憶最深,主要寫奧德克假裝被火燒死,并將責任稼禍給麥克法蘭,麥克法蘭找到福爾摩斯說自己沒有殺死奧德克,請他查清真相,福爾摩斯沖破籠罩在案件上的層層迷霧,巧妙推理,最終還給了麥克法蘭一個清白。
這個故事里對人物的面貌和神態描寫的很好,我覺得字字精妙,比如:一個臉色蒼白、頭發散亂的年輕人發狂似的闖進屋來。可見這個人多么著急,不然怎會闖進屋來。還有:那張臉上滿帶著狡詐邪惡、兇狠頑固,還有兩只多疑的、淺灰色的眼睛。……他那雙銳利的灰色眼睛正緊盯著我,他是個長得象雪貂似的怪人,眉毛全都是白色的,臉上還帶著一種開心的表情。兩句話描寫的十分細致,更好地體現出了人物的心情、性格。
當然,這個故事的語言描寫更好,值得我們學習。比如:福爾摩斯說:”……如果你能把自己擺在這個年輕人的位置上來看看的話,你會挑選在立遺囑的夜晚去行兇嗎?你不覺得把立遺囑和行兇兩件事聯系得如此緊密是很愚蠢且危險的嗎?還有,你會選擇讓別人看到你,比如通過這家傭人開門讓你進來這一時機嗎?還有最后一點,你會那么煞費苦心地毀尸滅跡嗎?“這段話用了一連串的反問句,體現出了他的推理能力非常強,能說出這么多理由。
讀了這本書,我學到了許多寫作的方法,還喜歡上了閱讀。大家如果對福爾摩斯有興趣,也找來這本書閱讀吧!
《福爾摩斯》700字讀后感 篇9
大家一聽到《福爾摩斯——木乃伊的千年詛咒》,就感覺是木乃伊的詛咒之類的文章,其實跟楊老師說的一樣,只是起了一個恐怖的名字,實際跟福爾摩斯其他破案的著作一樣,里面都是講的福爾摩斯和他的助手柯小楠破案的事。其實福爾摩斯只是一個出謀劃策的人,真正去勘察現場的并且幫他找線索的人是柯小楠。可見只有大家團結互助才能破案。
我覺得作為一名偵探,必須要沉著淡定,不能一看到尸體就落荒而逃,連看都不敢看一眼。別說是去調查了。除了有膽量,也要有細心,同樣要有思考能力和判斷力,這樣才能順利破案。就比如說第一集,它講的是一個醫院有很多得了一種不知道的怪病的人,警察準備去調查一下,可是什么都沒查到。福爾摩斯就覺得不對勁,于是就讓柯小楠去查了一下。柯小楠敲敲屋頂,發現屋頂是空的。于是柯小楠就用力往上一推,發現里面有氧氣和臭氧,于是把這一情況告訴了福爾摩斯。福爾摩斯看到了這些,就知道這些怪病人就是這個醫院的院長制造的。第二天,福爾摩斯把真相說了出來,院長頓時就傻了眼。所以說,破一個案子必須要像我前面說到的,大膽、沉著、淡定。如果沒有這幾樣,福爾摩斯是不可能破案的。
所以說,想當偵探的同學們,就必須得有前面那幾樣的優點,像我就不行,今天剛看完恐怖小說,連睡覺都不敢單獨睡了。不過媽媽說,膽量也是需要鍛煉的,以后我的膽量會越來越大的。
《福爾摩斯》700字讀后感 篇10
在貝克街的盡頭,一個身材瘦削有著鷹鉤鼻、頭戴獵帽、肩披風衣、口銜煙頭的人,正默默地站在路燈下,似乎在思考什么問題。是的,他就是神探福爾摩斯。
柯南·道爾能成為世界上家喻戶曉的偵探小說家,完全是因為他塑造了福爾這樣一個完美的人物形象,甚至連《名偵探柯南》這部動漫里的主角柯南的偶像也是大名鼎鼎的福爾摩斯。
平常他悠閑地在貝克街221號的公寓里抽著煙斗等待委托人上門或者做化學實驗。一旦接到案子,他立刻會變成一只追逐獵物的獵犬,開始鎖定目標,將整個事件抽絲剝繭、層層過濾,直到最后真相大白。說實在的,一開始,我根本不了解福爾摩斯這個人物,只是知道他很聰明而已,但是當我看完這本《福爾摩斯精選集》后,我被福爾摩斯那種超乎常人的聰慧給震撼了,他的這種智慧不僅僅體現在他破案的時候,他可以在犯人意想不到的時候捉住他,更令人佩服的是他的冷靜和勇氣,在懸疑的故事情節中起了很大的作用。福爾摩斯具有敏銳的觀察能力和推理分析能力,這位神探的博學多聞、細心耐心、追求真理、堅持原則的特質,也是這本書要告訴我們,讓我們向他學習的優秀品質。
福爾摩斯永遠不遮掩自己的內心變化,當一件事不像他預測的那樣發展的話,他總會流露出一副失望的表情。雖然他心里很失落,可他更多的會想為什么這樣推理是錯的,而真正的真相又是什么呢?正因為他的有心,他的執著,加上敏銳的觀察能力,他會重新梳理思路,從而順利地破案,讓我十分佩服。
他還有好多好多的優點,他勇敢,他認真,他堅強……福爾摩斯就像一個神話般的人物活在我們的心中。雖然他只是柯南·道爾筆下的人物,可人們卻絲毫不懷疑他存在的真實性,那是因為,福爾摩斯已經為我們留下了最美好的印象。他在書中的每一言一行,都牽動著讀者為他高興,為他擔憂,為他著急,為他氣憤,這就是福爾摩斯的魅力,他已經緊緊牽住了我們的心,讓我們也進入書中和他一起破案。
福爾摩斯只是柯南·道爾筆下的人物,1891年5月4日與莫里亞蒂教授一起掉入山谷死亡。原因是柯南·道爾厭倦此角色,刻意安排;后來因為福爾摩斯迷們的強烈要求下,作者又讓他神奇的復活了,所以福爾摩斯偵探還沒死,具體什么時候死要問柯南道爾,估計他死不了。就算他死了,他的精神會永遠活在人們的心里!
《福爾摩斯》700字讀后感 篇11
這個暑假,我看完了英國著名推理小說家。柯南道爾寫的《福爾摩斯探案集》了。福爾摩斯——這個有著鷹鉤鼻、頭戴獵帽、身材消瘦、肩披風衣、口銜煙斗的人就永遠活在了我的心中。
他遇事冷靜,思維敏捷,還有他那敏銳的觀察力和合理的推理分析力都讓我敬佩不已。我最喜歡的是第一章:”血字的研究“在這個故事里,我很佩服福爾摩斯出色的推理分析力和出眾的職業眼光,故事一開始,一位軍曹告訴福爾摩斯,一位男子死在了自己的家里,身上沒有一點傷痕,只是在尸體的旁邊有幾道血痕,警察找不出兇手,只好請福爾摩斯來幫忙,福爾摩斯一下就找出了在,然后又嗅了嗅死者的嘴唇,就知道了男子是被毒死的,兇手是一個六尺多高的男子,穿粗皮方頭鞋子,抽印度雪茄煙,臉色赤紅,右手指甲很長。還有,他是和被害人一起,乘坐四輪馬車到空屋來的,這輛馬車是一匹馬拉的,馬有三只蹄鐵是舊的,但是,在右前蹄的蹄鐵是新的。福爾摩斯一口氣說出了自己的的全部發現,這讓在場的人,包括我,都吃了一驚,后來福爾摩斯讓一些小孩子去調查,因為那些小孩子去調查,因為那些小孩子什么地方都去。甚至比大人都強些。最后,福爾摩斯通過他那雙智慧的眼睛找出了兇手,他再次上演了一個奇跡。在小說的任何一個案件中,幾乎每一件案子的發生都是不可思議,在案件的發展中,又有許多變化,令人目不暇接。 但是隨著福爾摩斯的分析,這個故事就慢慢地清晰。所有的事都在情理之中,卻又在意料之外。每一條線索都來地自然,流暢,我根本無法找出絲毫破綻。于是我驚嘆于福爾摩斯驚人的推理能力。
雖然福爾摩斯在英國已成了名偵探,但是他還是在不斷地刻苦學習,一直研究偵探方面的科學和經驗,他的這種不屈不撓,活到老。學到老的精神,值得我們少年學習。
《福爾摩斯》700字讀后感 篇12
這幾天,我讀了一本書《福爾摩斯探案》,這本書的作者是英國的亞瑟·柯南道爾。
這本書主要講了華生從阿富汗戰爭中回到英國,經人推薦,便和歇洛克·福爾摩斯住在了一起,且很快之間便成了朋友。在這期間,福爾摩斯不斷接到許許多多的案件,他也從一個普普通通的英國人,變成了聞名倫敦的大偵探。
這本書給我印象最深的地方是福爾摩斯在接到每一個案件時的不同的神情和舉動,每一個案件他的表情都不一樣,這關系著這案件是否復雜,能不能解開2。我每一次讀到福爾摩斯解開了那一個個令人頭疼的案件時,總會讓我拍手叫好!
讀完《福爾摩斯探案》,我若有所思。歇洛克·福爾摩斯小時候沒人認為他以后會是一個大偵探,更有人認為他腦子壞了,總想一些稀奇古怪的事情。雖然大家對他冷嘲熱諷,但福爾摩斯并沒有放棄自己的夢想,而是朝著這個方向努力,最終成為一名大偵探,這告訴我們,自己的命運掌握在自己手中,任何人都無法改變自己,只有自己有夢想并朝這個夢想不懈努力,總有一天,你會終成正果。我還感受的到福爾摩斯能成為大偵探并不是因為他聰明,而是因為他善于觀察,用自己的眼鏡去發現蛛絲馬跡;他善于思考,有時想個答案,幾秒鐘就想好了。跟重要的是,他有一種堅持不懈的精神,為了想一個問題可以想整整一夜。我們在學習上并不是聰明的人就能學好了,而是要勤學苦練才行,愛因斯坦說過:”1%的天賦+99%的勤奮=成功。“
讀書令我而快樂,我愛讀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