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后感1000字以上(通用15篇)
讀后感1000字以上 篇1
這個暑假,我讀了高爾基的自傳體小說這個暑假,我讀了高爾基的自傳體小說《童年》,它給我的感觸頗深。
馬克西姆·高爾基出生在一個貧窮的木工家庭中。在殘暴的沙皇統治時期,高爾基吃盡了苦頭:幼年喪父,卻又受盡外祖父的虐待。他周圍的人都是那么的自私,貪婪,充滿了仇恨……
高爾基的童年是那么的悲慘,和他比起來,我可是幸福多了。
我出生在一個依山傍水的美好的地方,父母無微不至的呵護,親人親切無比的疼愛,伙伴們天真無邪的友愛,使歡樂的音符時時灑落在我的身邊。在竹林里嬉戲,去山上采蘑菇,入溪水抓螃蟹,追蝴蝶,聞花香,追蚱蜢,我的童年就是這樣無憂無慮開始的。
拎著個大籃子跌跌撞撞地跟在表姐身后撿麥子,大籃子卻總是撞到我的腳后跟。兩條小辮兒上下歡快地跳動著,白蝴蝶在身邊快樂地翩翩飛舞。湛藍湛藍的天空,萬里無云,微風挑逗著衣襟,籃中的麥穗已有大半。童年的美好時光也就是在歡欣愉悅的勞動中度過的。
走進了書香四溢的校園,也成了一個莘莘學子。充實的一天就在這瑯瑯的讀書聲中開始了。老師熱心地傳授我們知識,同學們互相探討,我們像一棵棵小樹苗,在接受春風雨露的滋潤--吸取更多更好的知識,茁壯成長。在這知識的海洋中,我結束了快樂的童年,開始走向成熟。
我生活在一個充滿人道主義的社會主義國家中,這里沒有抽人的鞭子,沒有毆打的拳腳,沒有仇恨,沒有貪婪,沒有乖戾,更沒有層出不窮的暴行和丑事。這里的人是善良,純潔,樂觀的,因而我的童年是充滿了幸福和快樂的。
讀后感1000字以上 篇2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童年。在童年里有苦也有笑,但都在自己的心里留下了美好的回憶。則在魯迅寫的《朝花夕拾》里就是寫他的童年和青年的回憶。
魯迅的《朝花夕拾》是魯迅的唯一一部散文集。在《朝花夕拾》中,作者將自己在童年和青年所難忘的人和難忘的事,用語言真情的流露出來。說明作者在童年和青年時所難忘的經歷。在他的童年里不是很好的,他做的每件事都得不到長輩的認同,這使他感到很難過,但是他沒有感到人生的黑暗的到來了。他則是將長輩的認同該為動力,寫進這部《朝花夕拾》里。他要告訴我們,將童年的無奈釋放出來,同時給家長們一個理解和同情的心態對待我們像魯迅在童年里那種不被長輩重視的警鐘。
在《朝花夕拾》中,給我印象最深的一篇是“貓、狗、鼠”。在這篇有趣的散文中,不是題目所吸引我,也不是內容好笑有趣的文字,而是魯迅在童年與一只仇貓的故事。作者與貓的關系以及對貓的討厭。這說明魯迅在童年里的不知和單純,也寫出作者在童年與一只貓的搏斗。
從魯迅寫的《朝花夕拾》中,我能感受到作者的童年和青年不是很好過的,但這也時時刻刻充滿著美好的回憶。魯迅的童年和青年是酸酸甜甜的,我們的童年和青年也像魯迅一樣的。童年與青年過得好與壞,他都會留給我們回憶。所以魯迅和我們的童年、青年都是美好的。不管童年與青年的好與壞,長大了的我們都會情不自禁的去回憶他們,因為他們代表著最真摯的情感。年邁的老人,如今因為物質的發展,都會盡心竭力的實現他們童年和青年時候未實現的愿望。而年少的我們,有大把的青春可以任憑我們揮霍,“一寸光陰一寸金,寸金難買寸光陰”,時間是寶貴的,高三的我們,更應該緊緊地抓住這僅剩的幾個月時間,努力拼搏,堅持不懈,實現我們的理想,進入理想中的學府進行深造。
讀后感1000字以上 篇3
白流蘇是一個離過婚的女人。在那樣曖昧的時代和同樣曖昧的舊上海,離婚恐怕還是要受道德譴責的。離了婚的白流蘇,少不了受家人的指戳。一應錢財盤剝凈盡之后,她在家里的存在無疑成了拖累和多余。她的出路,除了另一個男人的懷抱以外,再無其他。
范柳原,一個海外歸來的浪子,本是無根的浮萍,四處飄搖。加上生活的紙醉金迷,便把“女人看成他腳底下的泥”。愛情和婚姻原是他不相信,也不敢指望的。但他內心深處是渴望安穩的。
這樣的兩個各懷鬼胎的人遇到一處,展開了一場相互試探的愛情攻防戰。一個男人若能以婚姻的形式接受一個女人,心里必定會沉潛下來很多東西,也就是白流蘇期翼的那一點點“真”,或許仍是無關愛情的。.
《傾城之戀》給我們的整體的感覺是她的作品沒有多少觸及到社會的現實問題,或許這是她的一個弱項,又或者作為一個中國傳統的女人,她是不喜歡政治的,所以在表面許多社會深度方面的東西上面,她并沒有做的很好,且看《傾城之戀》中多余戰爭一個描寫的環節給人的感覺絕對是很粗糙的,只不過我們喜歡“得魚忘,得意忘言”的感覺,所以并不很在乎這一點,《傾城之戀》中流蘇與柳原的戀情本身的完美性在我看來似乎就已經落如俗套,既然要表現人物本身的戀愛中的思考,那么為什么要到最后也是一個沒有劃好的圓呢?我的一個感覺是沒有劃好的圓比劃好的更具有一種難得的吸引力,就像莎士比亞的悲劇比喜劇更具有影響力一樣,但是看起來我們是無法求全責任的,更何況對于張愛玲這樣的作者,我也只不過是九牛一毛罷了,根本夠不上多少資格評論她的作品,只是有感而發。
很多人以為《傾城之戀》中白流蘇想依靠范柳原的婚姻關系擺脫白公館的時間。甚至有些人取笑白的彌頑不靈。在我看來,她是迫不得已的,她除此出路外無從選擇。 很愛她的小說,即使是在當時被說太個人,在如今看來,比起那些也寫個人情感文章的作家,她在那個動蕩不安,思想尚且不太開放的時代寫的東西還是不乏大氣的,如今再沒有人可以代替她原本是格格身份敢愛敢狠的我們最心愛的張愛玲先生。因為她體會到了世人對她的另眼,所以她會創造這樣脆弱美麗的流蘇,因為她愛了最懂她卻最終不能忠心不二的胡蘭成,所以,她會寫出像范柳原這樣愛得讓人可恨的男人。
傾了城又如何,她的城只能留給香港的那對平凡的夫婦,她還是最終另嫁了他人。
愛是否重要,這樣一個動心和試著得到的過程,經常被復雜化了,我們除了抱著一心向善的態度之外又能如何呢?聰惠如愛玲,一樣守不住的,她送了給范柳原和白流蘇,我們的感慨也只是空氣里那一樣抓不住的心緒,虛弱無力。終究是否純粹好像也已經被完美的結局麻痹。
生活里的愛總歸像一副銀筷子,是最初因為它好看才要,或是因為還可以用它吃飯就不重要了。
作者的文章也寫掉了故事的尾巴。流蘇再婚,成為家里人眼中的奇跡,二嫂和二哥也離了婚:如果像流蘇那樣嫁得好,離婚又怎樣呢。不過離了婚的流蘇,又變成最平凡的女人,城傾了,愛也斷了,傾一座城成全一段感情,終究不能長久,男人的甜言蜜語又向另外一個女人說去了。
人家說張愛玲才氣是有,卻不夠大氣,難得作者發掘出她大氣的一面來。不過歸根到底,我看她還是小家子的,流蘇的愛情像封藏在甕里的酒,不打開才是珍貴的,一開了,氣跑了,就什么都沒了。張愛玲,給了一個傾城的雄偉,留一個最冷情的尾巴,她還是放不開,終究是悒郁的飄零女子。
讀后感1000字以上 篇4
【童年】是高爾基的著作,描述了高爾基悲慘的童年生活。生活里充滿了饑餓、仇恨和賴以為生的一絲溫暖與光明。讀完【童年】后,它就像一道烙印印在我的心上,使我難忘、受到感觸。
使我難忘的是小說中一個個具有鮮明個性特征的人物形象,像堅強、勇敢、正直、善良的阿廖沙;慈祥善良、熱愛生活、大方的外祖母;吝嗇、貪婪、專橫、殘暴的外祖父;勤勞能干、善良、樂觀、純樸的小茨岡等。如果說作者在19世紀70年代的環境是一片干枯的陸地,那么外祖父就是覆蓋了陸地的大海,雖然帶走了干枯,但它的海浪就像一堵墻那么高,一襲接著一襲,不停地咆哮著;不用說,阿廖沙就是海上孤舟,無奈地忍受大海的兇猛;但還有外祖母、小茨岡這些小綠洲,成為孤舟的港灣。唉,雖說是下了錨,但海浪是很容易將小舟卷走,甚至將小綠洲淹沒。。。。。。
每一個人都有自己值得回憶,值得珍惜的美好時光。而童年對于人生更是一筆不能忽視的珍貴寶藏。但是高爾基筆下的《童年》這本書中,童年這兩個本應該像糖一樣甜美的字卻是他的一段悲慘遭遇,一段深情的回憶!雖然他的一生是坎坷的,但他遇到困難從不退縮,想盡一切辦法也要克服。這種對生活充滿勇氣與希望的精神使我受到了更大的感觸:依靠一個人,只能依靠一時,不能依靠一世呀!人生的路還很長,需要自己慢慢走。人生旅程上的荊棘還很多,需要自己一個一個的克服。這樣的一生才更值得回味,無愧于心啊!面對困難時當我想起阿廖沙童年的悲慘遭遇,那一切困難都會顯得微不足道,我便有信心去克服――阿廖沙在這樣黑暗污濁的環境中都仍然保持著生活的勇氣和信心,難道我們不應該比他做得更好嗎?
讀后感1000字以上 篇5
這學期,我讀了不少書,有《紅與黑》、《悲慘世界》、《貝多芬》、《駱駝祥子》、《朱自清散文》、《趣味動物小百科》、《中國當代少年詩遜、《普希金詩遜、《狼王夢》、《朝花夕拾吶喊》、《誰寄給你紫色的信》、《一生要讀的60首詩歌》、《青身》等。我最喜歡的是《狼王夢》和《貝多芬》。
《狼王夢》是作家沈石溪的作品,里面講述了一個母狼教育子女當上狼王的故事,可其間,卻付出了極大的代價。
公狼黑桑想當狼王,和母狼紫嵐一起推翻狼王,可這天黑桑不幸死于野豬口中。紫嵐生了5只小狼,一只在初生時,在冰冷的洪水里凍死了,紫嵐給大兒子取名黑仔,二兒子藍魂兒,三兒子雙毛,女兒媚媚。因為黑仔像當年的黑桑,所以紫嵐寵愛它,想讓它來完成黑桑的遺愿,可它卻表現出了狼沒有的滿足感,于是紫嵐開始訓化它,在它這個年齡,別的幼狼還不敢出洞,可它已經奔馳在草原上了,結果被一只鷹吃掉了,紫嵐只好再讓藍魂兒代替黑仔,藍魂兒果然不負眾望,在狼群中算是佼佼者,每次都是它帶領著大家,可就因為太過自信,讓自己死在獵人的陷井里,紫嵐只好再把希望放在小兒子身上,可雙毛人小受倆哥哥的欺負,它只是一副奴像,紫嵐通過打罵它才使雙毛英勇起來,眼看雙毛向狼王發起的挑戰就要成功時,只聽狼王一叫,便喚起了雙毛以前的記憶,死于狼口之中。紫嵐快絕望了,可它一定要實現黑桑的遺愿,媚媚正處于狼的配種期,紫嵐只好為媚媚找一頭強壯的狼,才能有好的狼仔,可媚媚卻和狼群中最奴性的公狼吊吊瘋在一起,紫嵐只好將吊吊咬死,媚媚卻整天不吃不喝,紫嵐只好自己實現。可因為紫嵐因教育兒子,現的很憔悴,中年狼已變成老年的模樣,但這匹強壯的狼和媚媚生了狼仔,紫嵐終于為了保護媚媚的狼仔而和鷹一起墜入懸崖。文章最后一句是“但愿這一窩狼仔中能有一只成為狼王。”
母狼紫嵐的一生是痛苦的,為了使兒子當上狼王,不惜一切代價,至自己的生命。她的不顧一切使它葬送了自己的命,這種品性不是我們該學的,這樣害人也害己,當然它的3個兒子也很可憐,不是說它們死的慘,而是它們只是為了完成父親的遺愿而生,是它們母親操縱著它們的命運,不能按自己的愿望及生活方式,不能像別的狼自由自在。媚媚是其中幸運的,她是自由的,到最后這個家庭只有她一人能夠活下來。
題目取為“狼王夢”,我想是因為這不是現實,而是一個“夢”吧。最后狼仔也是在睡夢中,與前面相互照應,那么狼仔中是否有一個能成為狼王呢?我只希望,而不是強迫,希望媚媚能懂此理。這里巧設懸念,讓我感到意猶未荊
因讀書而生動,因讀書而精彩,因讀書而進步,因讀書而收獲,這就是我們的20xx。
通過讀書,使我認識到一個人只要熱愛讀書,就不會失去求真、求善、求美的希望和力量,是啊!一篇《賣火柴的小女》,女會為我的人生涂抹上人道主義的亮麗底色;一句“人之初,性本善”,會陪伴我一輩子做個好人。
我們愛讀書,才有未來,和-諧世界必然是一個讀書的世界!
讀后感1000字以上 篇6
軍旅作家王樹增創作的《解放戰爭》,與其說是一幅軍事戰爭的歷史畫卷,不如說是一篇記錄著我們前輩們精神歷程的壯麗史詩。重溫那段波瀾壯闊的歷史,讓我們又有了一份新的感動和體驗。感動的,不僅僅是書中對戰爭細節的揭秘或革命浪漫主義精神宣示,更多的是體驗到了書中所揭示的一個人類歷史發展永恒不變的規律——人民是決定歷史走向的最終力量!
《解放戰爭》讓我感到:一是比較系統地掌握了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人民軍隊如何在抗日戰爭結束后用短短的四年時間,以銳不可當、摧枯拉朽之勢,如何成功演繹了人類歷史上的最富盛名的戰爭傳奇。二是比較全面的了解到參與這場戰爭的無數風流英勇的歷史人物在這場史無前例的偉大戰中的真正的作為、地位和不可磨滅的巨大作用。三是將自己以往零敲碎打中所獲得的關于這段歷史的許多知識從一個個時間節點全面的進行了梳理和歸類,也從大量真實的歷史事件之中和杰出人物的身上,又一次感受到了解放戰爭的殘酷性、發生事件的必然性和各種人物的真實性。四是尤其從作品中獲得了諸多的思考。
民心的力量最巨大。解放戰爭中的淮海戰役為什么能夠勝利?我們主力兵團不占優勢,但是我們背后有500萬老百姓。國民黨軍隊一律靠空投,從一顆子彈到一塊大餅都是靠空投,我們不是。我們是幾百萬輛小推車,往上推糧食、推子彈、推彈藥,往后拉傷員,我們沒有野戰醫院,野戰醫院就是老百姓家,所以我們才能夠打勝。陳毅自豪地說淮海戰役是小車推出來的。“政之所興在順民心、政之所廢在逆民心”,群眾心里有桿秤,群眾在我們心中有多重的分量,我們在群眾心中就有多重的分量。我們黨員干部不論是在機關還是在基層工作,不論是領導還是普通干部,都必須牢固樹立“人民至上”、“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觀念,不斷增進對人民群眾的感情,更貼心地為群眾服務,想方設法解決群眾的實際問題,為廣大人民群眾謀利益,這是衡量黨的一切工作是非得失的根本標準,是我們黨立于不敗之地的“軟實力”。
儉樸的傳統不過時。《解放戰爭》書中寫到國民黨有一個高級將領,被我軍西北野戰軍抓住以后,彭德懷款待他,做了一盆面條。那時彭德懷是副總司令,國民黨的將領就說副總司令這么艱苦,你們吃這樣的東西,真是敬佩敬佩。彭德懷當時拍著桌子火了,說全國的窮苦百姓有幾個吃上的?我吃上面條算我享福了,你們這幫人認為不能下咽,這就是你們失敗的根源。這是最令后人感動的,亦為今天我們的生活留下了有益的啟迪。“戒奢以儉,艱苦創業”、“憂勞興國,逸豫亡身”。目前,我市的經濟仍欠發達,人民群眾總體生活水平還不高,各項建設和發展任重道遠。我們必須“居安思危,戒奢以儉”,自覺抵制貪圖享樂、奢侈浪費、大手大腳的不良思想和作風,勤儉辦一切事業。
這次參加活動,再次感受了書籍給我們帶來的力量,我們或許會發現,書籍依然是征服人們心靈的力量,永不褪色。總理在今年初與網民交流時指出:“讀書關系到一個人的思想境界和修養,關系到一個民族的素質,關系到一個國家的興旺發達。一個不讀書的人是沒有前途的,一個不讀書的民族也是沒有前途的。”在當今豐衣足食的和平年代,我們要善于讀書學習,善于將讀書成果轉化為學習的推動力,學以致用,要牢固樹立終身讀書,工作到老、讀書到老,把興趣閱讀當成一種休閑生活方式。選擇讀書就是選擇了進步,放棄讀書就是放棄了明天。
讀后感1000字以上 篇7
這是一個十五歲的少年離家出走的故事,伴隨著少年的出走有了一系列的出場人物。叫烏鴉的少年,列車上偶遇的櫻花,回憶幾十年前的廣島原子彈事件,命中注定的賈村圖書館,和貓說話的老人,一切看起來是那么的難以有交集,但就是這些,讓一個十五歲的少年最終堅強的去面對生活。書中最讓人難忘的,莫過于直面靈魂深處最脆弱,最裸露,最真實的自己。
讀完這本書,開始思考生與死的意義,性與愛的關系,時光與記憶的本質,書中始終沒有很直接的挑明這些事物之間的關系,只是一個不壞的故事,卻由不得讓人去思考很多。雖然已經過了十五歲的時光,不過能在心地依舊善良無暇的時候讀到這本書,感覺也會很釋然,人生某個階段結束的時候,總是應該好好去深思的。
正如作者所說,十五歲的少年,他們的身體正以迅猛的速度趨向成熟,他們的精神在無邊的荒野中摸索自由、困惑和猶豫。主人公田村小的時候被母親遺棄,在一個并不疼愛自己的父親的養育下成長,有著同齡人缺乏的成熟,更有著不屬于這個花季的恐慌,不過我們共同擁有的,是希望自己可以快速成長,去接受祝福,去挑戰世界。接下來,就用我拙劣的文字,讓我談談這個故事之于我的深思。
幽幽歲月,浮生來回,愛情,總是一個美好的話題,可是,書中的愛情似乎缺乏中國固有的倫理。田村小的時候就被父親詛咒會跟自己的母親姐姐交合,而田村又成為母親幼時愛情的替代物。田村因幼時被母親拋棄,渴望得到母親的愛。他迷戀永遠十五歲的佐伯(田村母親)的活靈,更深愛著五十歲的佐伯。他們交合,相愛,用靈與肉的交融去享受生命的美好。田村選擇離開森林,帶著佐伯的畫去勇敢的面對生活,將自己深愛的人埋藏在記憶中。開始讀的時候,內心總會隱隱作痛,為什么如此相愛的人會是這樣的結局。
閉上書仔細想想,身邊的愛情又何嘗不是這樣呢?神把世人劈成了男男,女女,男女,于是我們在尋找自己另一半的過程中惶惶不可終日。縱然找到,又會有種種原因不得在一起。作者筆下這種違背倫理的性與愛,讀完之后,對自己的愛情釋然好多。對愛情中的無可奈何,道一句,醉笑陪君三千場,不訴離傷。
書中這樣寫了一句話:“盡管世界上有那般廣闊的空間,而容納你的空間---雖然只需一點點---卻無處可找。想著自已這個存在,但越想越覺得不具體,甚至覺得自已不過是個毫無意義可言的單純的附屬物。”你是否想過生命之于我們的無力,田村父親小時候在他身上的詛咒,靈驗的是那么自然,大島天生就是血友病,生理上又分不出男女,佐伯的男友被誤殺,田村父親無法控制自己不去殺貓,中田在生命的最后毫無緣由的體現了自己的價值等等。好像那些宿命中安排好的我們根本無法去掌控,縱然你試圖去改變,總會有一些偶然的因素將一切落回起點。可是,你難道就這樣袖手不管嗎?答案是否定的。
沒錯,田村縱使離家還是未能擺脫在他身上的詛咒,可就是在他試圖改變的過程中,他變得堅強,他嘗到了人世間的情暖,他最后終于有勇氣面對生活,面對現實。在我們頹敗的時候,總會有宿命論這樣的理由支撐自己頹敗下去,感覺成事在天,可是你是否忽略了事在人為呢。縱使結局不會有太大差別,可是你是否忽略了過程中的美好?當結局最終到來的時候不至于那么的措手不及。
書的最后,作者還是以積極向上的態度告訴我們要勇敢的面對生活。田村想將自己留在第三空間,用以逃避現實生活,最后在母親的要求下,勇敢的走出了避世的桃園,選擇了正視生活,這需要很大的勇氣,有時候活著比死更難。然而,生命就是如此,而田村,成為了最頑強的十五歲少年。
命運就象沙塵暴,你無處逃遁。只有勇敢跨入其中,當你從沙塵暴中逃出,你已不是跨入時的你了。在這個過程中,我們去享受音樂帶給我們的世界,試圖傾聽畫中的聲音,感受愛情的美妙,體味人間的溫情,命運似乎早就安排好了,卻又那般無償。縱然過了十五歲的年紀,不在那么彷徨,不在那么憂郁,那么,就繼續在這最美好的年華,去享受生命帶給我們的一切。
以上是小編為大家整理好的范文,希望大家喜歡
讀后感1000字以上 篇8
《俗世奇人》是一本極為有趣的書,書中共有十八個人物,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特點,卻各不相干,每一章節都很短。主要以事例突出人物的性格特點,一人一章節,生動而不失風趣,百看不厭。
整篇文章都是由人物的外號開頭,吸引讀者繼續讀下去。我每翻到新的一篇,都迫不及待地想知道后面的內容。正如“泥人張”,“手藝道上的人,捏泥人的”泥人張“排第一,沒第二,第三差著十萬八千里。”我讀到這兒,一下來了勁兒,有這么厲害?果不其然,泥人張在飯館里飲酒,看到“海張五”拿他找樂子,便拿一塊泥用左手飛快地捏起來,一會兒工夫,捏出一個“海張五”的腦袋,像極了。
“海張五”老遠瞧見是他自己,又覺得實在太丑,泥人張真是有力地反駁了他。馮驥才先生這種寫作手法很好,通過對比來突出人物性格特點。
還有一個“大回”,大回是個釣魚能手,他無論釣什么都有方法。即使是被釣上來三次,背上有三根紅繩的“吉祥魚”,他也能釣上來。雖然他后來不幸身亡,但還是有人評價他:“人家死也死在能耐上。”說明大回真是個聰明人,人人都喜歡他,我也是。
這本書全是真人真事,我感到有些驚訝。其實生活中處處都是俗人俗事,只是沒有留意罷了,如果我們把這些都一一記錄下來,相信能與這本書一樣精彩。
讀后感1000字以上 篇9
世上唯一能改變命運的,就是百折不撓的信念和努力!由動物小說大王沈石溪寫的《雙面獵犬》深刻地反映出這個道理。我讀完之后,深有感悟。
《雙面獵犬》講述的是一只擁有優良血統的雜交獵狗在一次狩獵中,機緣巧合地與一匹母豺被困在一起,從而生下一只名叫白眉兒的獵犬。白眉兒從小在豺群長大,因為超出常人的體格遭到豺王妒忌,結果被無辜地趕出豺群。正值寒冬臘月,白眉兒一只孤豺無法生存下去,于是,它又投靠了人類。生活不會是一帆風順。沒過多久,寨子里又連連丟雞,白眉兒被誤認成是偷雞賊。所人都憎恨他,唯獨它的主人仍然給予它信任,白眉兒深受感動,經過七天七夜,他終于抓到了真正的偷雞賊。從此它輝煌的獵狗生涯拉開了序幕。第一次狩獵,它就只身抓住了一只大它幾倍的猞猁,被寨中的人一致認為是條“神駒”。書中的白眉兒雖然先前受過莫大的委屈,可他為了生活,始終沒有放棄。這讓我深受啟發。
因為堅持和努力,白眉兒從一只最末等的苦豺變成了一條英勇的獵犬;由每天忍饑挨餓到豐衣足食,靠的就是這股信念和奮斗!代著名的史學家司馬遷面對飛來橫禍,忍辱負重。雖然遭遇酷刑,可他決不放棄,在逆境中編著成了《史記》;在美國家喻戶曉的音樂家貝多芬,自小就喜歡音樂可不幸降臨在他身上使他雙耳失聰,雙眼失明,可貝多芬沒有輕易放棄,仍然執著地努力著。終于獲得了成功;舉世聞名的科學家童第周,小時候并不是十分聰明,每次考試都是倒數第一,可他奮發圖強,苦心鉆研,終于成為了我國實驗胚胎的創始人。
從古至今,有多少人像白眉兒一樣,從平庸到閃亮!讓我們從現在開始努力,無論遇到怎樣的困難都毫無畏懼。在逆境中永無言敗,絕不認輸才是成功的本色漢!
讀后感1000字以上 篇10
生活是平凡的,卻是不平凡的。在《俗世奇人》這本書中,作者講述了一位位有著跟普通老百姓不一樣的地方,謂之奇人。
在天津衛這個地方,舉凡中國大災難,無不首當其沖,因而生出了各樣空前絕后的人物,既在顯耀上層,也在市井民間,粉刷匠“刷子李”干完活,身上不粘一個白點。“泥人張”從鞋底扣下一塊泥巴,一手吃飯,單手就可以把泥人捏得栩栩如生、活靈活現,治病從來都是信手拈來,臨場發揮的“神醫王十八”等等。“碼頭上的人不搶活不成,一搶就生出各樣空前絕后的人物”,文中的這句話,就是對奇人最好的描述。
開篇的“蘇七塊”蘇金散看病前必收七塊銀圓。有一次,三輪車夫張四請求先欠著,幫他接上胳膊,但蘇金散坐視不理,還是跟人一起打牌,出了名心善的牙醫華大夫借著去撒尿的借口,把錢偷偷的給張四。但在故事結尾,待人走光,蘇金散攔住正要走的華大夫,把前面那堆銀圓取出七塊給了華大夫。從中可以看出,其實不是蘇金散不心善,求財心切,而是他自己定的規矩不能亂。他若亂了這個規矩,他的話別人是不會聽的,在天津衛這個混亂的環境中無法生存,他也是在為自己謀生。
第十一個故事,給我們栩栩如生展現了一個“認牙不認人”的華大夫,初讀這個故事的時候,我一直覺得這個華大夫記性不太好,剛在他的診所治過牙,過一天就忘了。而當讀到最后,他認出了搶首飾的家伙,他不是通過看面貌,是看到那家伙的虎牙,就是他治的,而他治這顆牙的那天,就是便牙偵探說的那天,他再看一看那個家伙的面貌,果然和便衣偵探形容的一模一樣。通過華大夫的發現,終于抓住了這個劫匪。這個時候,我再想一想,就發現不是華大夫記憶不好,而是他把所有心思都放在牙上,提高效率,增加自己的能力。
再談談能說會道的好嘴“楊巴”。楊巴本名楊八,跟楊七一起在天津衛這一帶賣茶湯。有一次,李鴻章來天津衛,地方的府縣道臺費盡心思:究竟拿什么才能把“中堂”大人哄開心。京城豪門,山珍海味不新鮮,新鮮的反倒是地方風味小吃,可是天津衛的小吃太粗太土。幸虧知府原是地面上走街竄巷的人物,便舉薦出“楊家茶湯”。李中堂正要嘗嘗,目光一落碗中,就把碗給砸了,當官的都不知道李中堂為什么發怒。楊巴腦筋一轉,就知道中堂大人肯定不知道浮在碗上的是碎芝麻,以為是臟東西。他趕緊磕下頭來,叫道“中堂大人息怒,小人不知道大人不喜歡吃碎芝麻”。中堂大人也順坡下了,沒吃茶湯,反而賞銀百兩。從這個故事中我看出,手藝人在處世方略上順時應變,像同行的競爭,惡勢力的橫行霸道、官吏們的仗勢欺人,常常威脅著他們的生存。如楊七和楊八,本以為給李中堂進獻茶湯是一個千載難逢的好機會,但是當時楊八如果實話實說,可能科會招來禍水,機靈的楊巴不愧是逢場作戲的好手,他揣著明白裝糊涂,“大人不記小人過,饒了小人這一次,今后一定痛改前非”這個絕妙的回答,既讓李中堂明白,又給足了中堂大人面子。但這又是多么無奈的回答,明明是中堂大人的錯,卻要搶著加在自己身上,明明自己無錯,卻又搶著求恕罪。這種機靈是以犧牲自己的人格為代價的。此刻作者之前寫過“泥人張”為代表的手藝人那張孤高、耿介、自尊的人格蕩然無在,有的只是生存空間遭遇擠壓之后的人格扭曲,有的只是面對生存困境的順時應變。楊巴這個人是個異數,他沒有什么硬碰硬的絕活,全靠一張嘴,卻成了楊氏茶湯的“頂梁柱”。并不是說作者文筆不好,前后矛盾,而是借楊巴這個人物點出了作者之前故事中未涉及的手藝人生存困難這個命題。結尾,作者特意強調說李中堂并沒有喝茶湯啊!似乎在提示我們,茶湯的出現與楊七的手藝毫無關系,這又重復了作者之前說的一句話:“天津衛是做買賣的地界兒,誰有錢誰橫,官兒也怵三分,手藝人除外。”手藝人靠手吃飯,求誰?怵誰?作者通過楊巴的故事告訴我們手藝人也不例外,手藝人不是萬能的,手藝人也要去“求誰”“怵誰”。這再一道出手藝人生存現實的無奈,這種思考比“泥人張”故事中手藝人人格之獨立,要深刻許多,現實許多。
在這時代,有才華的人不怕遇到伯樂,只怕才華比不上別人。隨著社會的進步,物競天澤、強者生存、弱者淘汰,這不算殘酷,只是一個事實而已。
讀后感1000字以上 篇11
《仲夏夜之夢》寫的是以雅典統治者忒修斯公爵的婚姻為中心,由兩對青年男女的愛情糾葛、小仙們的“魔汁”、雅典一群工人為公爵婚禮獻演戲劇等共同編織一場妙趣橫生、富有詩情畫意的喜劇。
本劇敘述雅典城內的赫米婭,拉山德,狄米特律斯和海麗娜之間的復雜錯亂的愛情故事。赫米婭的父親反對她和拉山德在一起。赫米婭深愛拉山德,又因狄米特律斯曾對摯友海蓮娜示愛,所以不愿依從父命。赫米婭和拉山德決定逃出雅典,來得到屬于自己的真愛,但是狄米特律斯與海麗娜也跟隨這對戀人逃進森林……
夜深人靜,他們都相繼睡去,小仙們本想用“魔汁”幫助他們捋順這關系,沒想到魔汁的出現,使整個故事發生了戲劇性的變化。魔汁滴在睡著的拉山德的眼皮上,他醒來時一眼看見的是誤闖進來的海麗娜,因此而“移情別戀”,對海麗娜大獻殷勤,這讓郝米婭傷心萬分;而狄米特律斯醒來時一眼看見的恰是被精靈引來的海麗娜,因而“舊情復燃”,這讓可憐的海麗娜苦惱萬分。此時的此時,兩個同樣美麗、善良的女孩如今一個被悲傷逼得要發瘋、一個被驚喜沖昏了頭腦,于是開始惡意地揣測甚至中傷起對方,而另外兩個癡情的熱血青年又在憤怒中為海麗娜而決斗。
這是多么不可思議的事情,又顯得多么滑稽!而這一切都取決于魔汁的威力、仙王的旨意和小精靈迫克的頑皮。后來也正是按著仙王的旨意,魔力得以解除、情人終成眷屬、仙人和好如初,仙界、人間復歸太平。強烈的幻想融入戲劇性的情節,加上書中那充滿詩意和機敏的戲劇語言使人更流連往返了。
讀后感1000字以上 篇12
在我的印象里詩人的情感是十分豐富的,并且也是多愁善感的。有一種“羅紗輕遮伊人面,眼目含情似無情。櫻唇欲語又還羞,婷婷裊裊似煙飛。”的神秘氣質。
顧城也不例外,可能有很多人都會問:“他為什么走到哪兒都會帶著一頂帽子?”顧城的帽子是用他的一條牛仔褲的褲腿做的,在訪談錄中張穗子也曾問過顧城:"為什么你無論在什么地方無論在什么時候都永遠戴著這頂帽子?"顧城說:"當我完全不在意這個世界對我的看法時,我就戴著這頂帽子,也就是說,我做我自我想做的事情。但是這頂帽子確實是我和外界世界的一個邊界,戴著它給我一種安全感。它像我的家。戴著帽子我就能夠在我的家里走遍天下。"這是為了避免塵世污染的思想,也是想持續自我有一顆純潔,干凈的心。
一首《遠和近》最觸動我的心靈。雖然只有短短的兩段,簡簡單單的兩個表示距離的用詞,卻能確切地表達出,人心與人心之間的距離,和社會的現狀。就如作者所說:“這首詩很像攝影中的推拉鏡頭……”在實際生活中,人與人之間的距離要比人與云之間的距離要近很多,但卻是”我覺得/你看我時很遠/你看云時很近”。可見人心與人心之間的戒備,信任已經消失的無影無蹤。此刻的人們都是為了利益拼搏,自私得甚至不惜傷害身邊的人,原本一顆單純,懂得信任的心,在鏡頭的推拉中,漸漸地,越來越模糊,越來越扭曲,甚至失去了當初的模樣。信任已無存,何來單純?就像一塊純潔無暇的碧玉,在戰
火紛飛的戰場,被摔得支離破碎,又被煙熏得烏黑,變得一文不值。戒備心也是如此恐怖:它帶走了人性的美,帶來了人性的惡;它帶走了純潔的友誼,帶來了笑里藏刀;它也代替了人與人之間的信任。“對酒當歌,人生幾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人生苦短,每一天如此勾心斗角,不如快快樂樂的過,多去為別人著想著想,收獲心靈的快樂,這也不嘗是給自我最大的回報。
人心與人心之間的距離遙遠,但“你看云時很近”。這云代表的是大自然,可見人們對大自然的喜愛,對大自然的熱戀,對大自然的崇敬。大自然的鳥語花香,能夠使人拋開一切凡塵俗世的雜念,來凈化心靈的圣地,它能夠讓你敞開心扉,大聲傾訴自我的心聲與難以說出口的苦衷。站在原地,讓鳥兒的歌聲來安撫你的心靈,把疲憊的雙腳伸進涼爽的清泉,撫平浮躁的心,微風帶來一陣陣花朵的清香,時刻圍繞著周圍,就像一片片柔軟的花瓣,輕輕地落在身上,盡情的把自我融入大自然,放松情緒,這世界就與你無關了。
《一代人》是一首膾炙人口的詩:“黑夜給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卻用它尋找光明。”這是一種對黑暗的抗衡,對光明的渴望。黑暗想要吞噬光明——黑夜給了我黑色的眼睛。但這黑暗反而激起眼睛要尋找光明的渴望這是一種叛逆,這是一種反抗,對光明的向往。黑暗與光明的對立,可見顧城的清澈,純凈的心,是一種與生俱來,也是對心靈上的光明的憧憬,就像泥土對水分的憧憬;就像花朵對陽光的憧憬;就像大人們對童真的憧憬。
塵世紛雜,便多給自我留一席清凈之地吧。
讀后感1000字以上 篇13
對于每一本好書,只要我們真正用心去讀,總能從中悟到很多的道理,如果我們能善于對照自己,總能從中發現自己的不足。是的,閱讀好書可以增長知識,開闊眼界,助人成長。
最近我又重溫了佐藤洋子寫的《活了一百萬次的貓》這本書,獲益匪淺。我都讀過N多遍了,一次比一次喜歡,一次比一次感動。這是一本被贊譽為“被大人和孩子愛戴、超越了世代的圖畫書”。描寫了生與死、以及愛,讀了一百萬次也不會厭倦的永遠的名作。
書中講述了一只活了一百萬次的貓,曾經換過一百萬個家,死了一百萬次。貓的過去,也就是它的前半生,是一個不死身,死了一百萬次又活了一百萬次,盡管生命在一次次輪回――先是國王的一只貓,然后又分別是水手、魔術師、小偷、孤老太婆和小女孩的一只貓,但它卻活得渾渾噩噩,活到最后,連它自己都不知道為什么而活了,都心生厭倦了,它討厭每一個養它的人,也不怕死,直到有一天,它變成了一只誰都不屬于、只屬于自己的野貓,于是,在孤獨與不安之中,它不知不覺地愛上了一只美麗的白貓。然而好景不長,白貓死了,虎皮貓平生第一次摟著白貓的尸體動情地哭泣,然而卻再也沒能挽回白貓的性命。
虎皮貓哭了無數個黎明、白天、下午、黃昏與午夜。終于,在一個美麗的早晨,虎皮貓死了,再也沒能活過來。它躺在白貓的身邊,安安靜靜的,這才是一次鮮活完整的生命。它再也沒有活過來,因為它已經體驗了生命真正的內涵和意義,無需再活了。
看完后總是不免自省,我活在貓的哪一次生命里?我想無論苦澀與快樂都是我們的人生體驗,人的生命只有一次,要珍惜現在,珍惜我們所擁有的親人和朋友,享受別人的關愛,并真心付出自己的愛,那樣的我們才會是幸福的。我們要為自己的理想而奮斗,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而努力學習,立志成才。要追求愛,感受愛,奉獻愛這樣生命才有價值,人生才能更精彩。如果盲目的活著,那么生命就顯得無意義,更無精彩意義可言。
讀后感1000字以上 篇14
今年寒假,我讀了被譽為動物小說大王的沈石溪的作品《神奇的警犬》。讀了這本書后,我不禁為拉拉的神奇、勇敢和作為警犬所堅守的底線所深深地感動了。我甚至遐想,要是有一只像拉拉一樣的狗陪在我的身邊,那可多好啊!
這本書里一共有9個相對獨立的小故事,形象地描繪了拉拉英勇,忠情,機警,為主人愿意犧牲自己等的高尚品質。其中有一個故事我最喜歡,那是關于拉拉和大象阿瓦隆的故事:陽光馬戲團的大 象阿瓦隆在一次馴獸師的失誤中打開了籠子,在大街上狂奔,許多人因此遭殃。就在這時,大漫和他的警犬拉拉來到了這里。大漫不忍心射殺大象,拉拉見主人于心不忍,就讓主人讓自己試一下,到了阿瓦隆身邊時,拉拉利用大象摸不到象尾的弱點,以及大象的自尊心,成功把大象引到了籠子里。讀到這個故事的時候,我開始先是對拉拉深深地擔心,后來,拉拉不是成了我想的那樣,而是出色地完成了任務,我對它有了一絲敬佩。并且,它從來沒有想放棄。
讀完這本書后,我陷入了深深的思考,我開始想到社會上的人,許多人因為眼前的麻煩就半途而廢,不懂得堅持,而拉拉是一條警犬,連一條警犬都比人懂得堅持,懂得風雨后才能見彩虹,這一點好像許多人都不懂。我樓上有一個哥哥,今年高三,他每次見我都我說高三的生活有多么多么累,自己每天幾點才能睡之類的。過了幾天,我去上學的時候,聽老人們說那個哥哥再也不想去上學了,賴在家里,不管怎么樣都不去。我也沒把這件事放在心上,照常去上學了。等到老人說高考結束后,大家都考上了好學校,只有他因為不復習的原因落榜,再回想起這件事的時候,我也只能為這位哥哥嘆一口氣,沒有堅持讓他這20xx年的努力化為烏有,風雨過后見彩虹的道理,他一定也不懂,可我又能做什么呢?我希望大家堅持下去,不要半途而廢,就像拉拉一樣。
讀完這本《神奇的警犬》,使我明白了很多,我希望大家有空也去找這本書看看,你會收獲很大。
讀后感1000字以上 篇15
讀了冰心寫的《憶讀書》,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靜,想了很多很多……。
作者從第一次讀書,一直寫到自己指導兒童讀書的九個耐人尋味的字:讀書好,好讀書,讀好書。文中有一段令我難忘:談到《三國演義》,我第一次讀到關羽死了,哭了一場,便把書丟下。第二次再讀時,讀到諸葛亮死了,又哭了一場,又把書丟下了,最后忘了是什么時候方把全書讀到分久必合的結局。看了這一段,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靜,作者讀書竟然做到了同書中的人物一起哭泣,一起高興,自己進入書中的極高境界,讀得多么專心啊!回想我,家里那些收藏已久的好書不看,卻去看那些對自己的學習、成長無用的書。看《三國演義》時,看到關羽死時無動于衷,到諸葛亮死時心中竟暗暗自喜,看完后一溜煙跑去玩了。
當讀到90歲高齡的冰心在傷腿的情況下把讀書作為唯一的消遣時,我呆呆地坐在那兒,心像洶涌澎湃的大海,內心久久不能平靜。是啊!我被作者這種持之以恒的讀書精神深深地折服、震撼了,那種精神再一次使我問心有愧。作者是那樣愛讀書,在傷腿的情況下,她可以像我們一樣上網、睡懶覺……,可她都沒做,她選擇的,是在某一個地方靜靜地看書!我每次看書起碼間隔十個小時,對一些自己不感興趣,但對我有益的書一看就從腦海中抹去,轉去看一些漫畫書。
《憶讀書》折服了我,震撼了我,教育了我!使我明白要多讀書,增長知識。一篇好文章,如一個太陽,燦爛光輝,照亮我前進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