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輕讀后感2500字作文(精選4篇)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輕讀后感2500字作文 篇1
最近,讀捷克作家米蘭·昆德拉的小說《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輕》,作者對人生命運與價值的思考,使我深受啟發,像解開了一個困擾在心中多年的迷團,頓開茅塞。我長噓了一口氣,不由地感嘆:人生原來如此完美又是如此無奈!
在米蘭·昆德拉看來,人生是痛苦的,這種痛苦源于我們對生活目標的錯誤把握。世界上許多人都在按自己的方式發奮追求,而生命正是正因追求而變得庸俗,人類成了被“追求”所役使的奴隸,無論是放浪形骸,還是循規蹈矩,最終都在無休止地重復著前人,因此,人類的歷史只剩下兩個字——“媚俗”。
書中主人公托馬斯一向在固執地拒絕著“媚俗”,對感情的追求也是如此。他不可遏制地愛上了特麗莎,但不愿做家庭職責的附庸,更不愿像別人一樣甘于平淡地生活,去愛。他用很不負職責的不得已的方式向情人證明:我愛你,但我不屬于你!他不斷地與別的女生偷情,迫使所愛的人不固守自己,能給自己自由。但是,當他感到了自由,感到了失去職責的“輕”的時候,很快變得空虛難忍,他發現,承擔一份家庭職責的“重”對生活本身何等重要!
追求感情如此,對物質對事業的追求也同樣如此。薩賓娜是一位畫師,她堅決反對“媚俗”,認為堅持人的個性是最主要的,反對用不擇手段的方式去追求金錢和名譽。但是,當國家動亂,她被迫逃亡到異國他鄉生活沒有著落時,也只好理解他人的同情,用高價賣出她的那些畫得并不出色的畫,賺取較高的利潤。她親眼看到,人們聚會、游行,反對戰爭,聲援弱者,這是極端消除了個性的行為,這是“媚俗”,但這又是愛國、正義之舉,是難以調和的矛盾。
人要是天生就具備了“輕”的一切條件,又會怎樣呢?弗蘭茨就是這樣一位年輕人。他出身良好,才華出眾,有穩定的事業與家庭,頗有名望。該有的都有,而且來得很容易。但是,他覺得生活太“輕”,他同樣不能忍受,他強烈地向往反抗,向往在苦難中掙扎奮斗吶喊的那份激情。于是,他糊里胡涂地參與游行、示威、呼喊,令人難堪的是,一切發奮像堂吉阿德愚蠢地與風車搏斗一樣,結局徒勞無益,令人啼笑皆非。
這幾位年輕人“追求”與反“追求”的矛盾,道出了人生本身的荒謬與悖論:每個人都有生活的目的和理由,但每個目的都有本身的空虛,追求感情時怨恨多于歡樂,追求名譽像水中月鏡中花一樣遙不可及,追求錢財到頭來竹籃打水一場空。透過種種幻覺,米蘭昆德拉感到,也許這種“追求”本身,就是一種錯誤。
我想起了《紅樓夢》中跛足道人唱的《好了歌》:
世人都曉神仙好,惟有功名忘不了。古今將相在何方?荒冢一堆草沒了。
世人都曉神仙好,惟有金銀忘不了。終身只痕聚無多,待到多時眼閉了。
世人都曉神仙好,惟有嬌妻忘不了。君生日日說恩情,君死又隨人去了。
世人都曉神仙好,惟有兒孫忘不了。癡心父母古來多,孝順兒孫誰見了?
這首《好了歌》,寓意是“世上萬般,好便是了,了便是好。若不了,便不好,若要好,須是了”。它暗含了西方悲觀哲學家們持久的堅持:存在即痛苦,若要不痛苦,須是不存在。
而世界上有那么多“忘不了”的人們,意識不不到生活的荒謬性,“反認他鄉是故鄉”,
沒有悟透“好”和“了”之間的真諦,到頭來,都是為他人做嫁衣裳。
我們身邊的人生,那些為著庸俗的目的而掙扎的平庸的生命,為了“功名”,為了“金錢”,為了“嬌妻”,為了“兒孫”,終生忙碌,義無返顧,到頭來,一切都是虛無,一切都是空幻,一切是一場“空”!
恰如《圣經》中所描述的:“銀鏈折斷,金罐破裂,瓶子在泉中損壞,水輪在井口破爛。”
這種被動的“了”,不是好,是嘆息,也是諷刺,是對那么多“忘不了”的人們的致命諷刺。人在欲望中掙扎,永遠不得解脫,差不多是“把石磨套在脖子上,丟到海里”,在欲海中持一塊磨盤而活,可悲,可嘆的人生啊!
但是,我們仍然在忙碌,仍然在追求,永不停止奮斗的腳步。正如明朝詩人楊慎在《三岔驛》中寫的:
三岔驛,十字路,北去南來幾朝暮。
朝見揚揚擁蓋來,暮看寂寂回車去。
今古銷沉名利中,短亭流水長亭樹。
大街小巷,長亭短亭,碌碌紅塵,人來人往。得意之徒,失意之人羈絆于名韁利鎖,永遠在奔波勞碌,沒有誰能真正停下來。
也許,這正是人生的杯具所在。我們的“向上精神”本源于愚昧,我們的“進取心”來自無知,而盲目的進取心又至少給了人生一個“重量”的感覺,使人生似乎有了“好處”和“滿足”,正如在“三岔驛,十字路”上“揚揚擁蓋來”的得意之人。但實際上,盲目的動力最終只能造就出一代又一代盲目的自我,看起來似乎幸福,卻是本質上的空洞。個性是,當“追求”本身都值得懷疑時,人生便會陷入徹底的空虛中,失去任何“重”壓的人生之“輕”,使一切的滿足感蕩然無存,自我便無法再支撐了。人生的命運都是如此無奈,如此令人憤怒。
人生是如此無奈,一心想羨慕神仙,想擺脫功名、金錢、嬌妻、兒孫之“重”的困擾,但生命又不能承受擺脫困擾后的失重之“輕”,生生世世在這個永恒的杯具中重復,再重復。
既然如此,人到底就應怎樣應對這似乎無法擺脫也似乎無法選取的生存處境呢?
中國作家林語堂在《中國人》中認為:既然人的“追求”和追求后的“滿足”都是一種空虛,那么,“回歸自然”是一切美和幸福的永遠源泉。人的一輩子就應思考如何怎樣真正的活著,而不是謀劃如何發展;就應珍惜此刻的時光盡情享受,而不是去奮發勞動;應養精蓄銳以備他日之不測,而不是發揮自己的精力。
同樣的困惑在法國散文家蒙田心中也同樣存在,但他反對虛無主義,提倡人總是就應有點精神的。他在《蒙田筆記》中認為:“糊涂的人一生枯燥無味,躁動不安,卻將全部期望寄托于來世,這本身違背了生存的好處。生活樂趣的大小取決于我們對生活的關心程度,而不是任何外物的影響。只有自己才是生命的主宰。我們的生命是自然的恩賜,它是優越無比的。如果我們覺得不堪生之重壓而虛度此生,那也只能怪我們自己。人如果沒有必須的目標和追求占據、約束心靈,心靈就會到處漂流,入于幻想的空泛境域里。靈魂沒有目標,就會喪失自己。即使在閑逸時,也不能讓靈魂喪失目標,要不然,最終會導致無數妖魔、怪物,無次序、無目的,一個個接踵而來。”
生命的價值和好處在于過程,在追求的過程中有了幸福感和滿足感,也許,這已經足夠了,何必在乎其終極好處上的得與失呢?
看來,還是要勇敢應對生命之“重”,而不是避“重”就“輕”。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輕讀后感2500字作文 篇2
現在讓我們設想一下,如果我們生命的每一秒都無限重復,一切都將以我們經歷過的方式再現,且這種反復,還將無限重復下去,那么我們的生活會怎么樣呢?也許,我這樣描述,過于抽象,那么把這種“永恒輪回”放在一個具體的情境中呢?如果14世紀兩個非洲部落之間的戰爭一直被重復?如果法國大革命一直被重復?如果法西斯戰爭被一直重復?那么現在我們所學的歷史給予我們的感受會不會不同呢?又或者說我們可能不會有歷史,我們一直都是“重復的現在”。永恒輪回中的歷史,一舉一動都承受著不能承受的責任重負,這就是尼采說永恒輪回的想法是最沉重的負擔。而我們現在所了解的那些歷史,少了那些血腥的沉重,歷史變成了文字、研討。在輪回不存在的世界中,一切都被卑鄙的許可與諒解了!
人生恰恰是不存在輪回的!每個人都走在偶然的道路上,沒有彩排,沒有比對。昆德拉將人生比作一張成不了畫的草圖。如同書中提到的那句德國諺語:一次不算數。一次就是從來沒有。只能活一次,就和根本沒有活過一樣。人們肆意的生活,變得比空氣還輕,隨意的漂浮在空中,脫離了土地與人群。那么問題來了,重就真的殘酷,輕就真的美麗嗎?
托馬斯顯然就是這個問題的詢問者。托馬斯是一個外科醫生,他有過一次失敗的婚姻,內心既渴望女人又畏懼女人,所以他為自己制定了一套外遇法則,與不同的情婦做愛卻不同床共枕,他是一個靈與肉的分離者。昆德拉親切的稱呼他對女性的迷戀為“放蕩型的迷戀”,事實確實如此,托馬斯只是一個獵奇者,在不同的女人之間游離,他幻想通過性能夠揭示每個女性身上真正到的自我,或者可以說他想用自己的手術刀剖開身體的外衣,追求女性身上難以想象的部分。他認為每個女性身上都有一個有別于其他女人的百萬之一的“我”。只有在性上,才能征服女性身上那百萬分之一的不同。可以說促使托馬斯追逐女性的不是感官享樂,而是征服世界的這一欲念。
但凡事總有例外,歌德曾說:“世界就是一個隱喻”,那么愛恰由隱喻開始。一個叫特蕾莎的年輕女侍者以一個“隱喻”出現在他的世界里,隨即占據了他的“詩化記憶”。他選擇了讓這個“順流而下飄至他床榻之岸的涂了樹脂的孩子”占據他床榻的另一側。但他追求生命之輕的靈肉分離觀,讓特蕾莎經常活在嫉妒之中。
特蕾莎從小生活在一個類似集中營一樣的家庭里,在這個家里仿佛沒有隱私,母親美麗卻粗俗,她總是向特蕾莎灌輸一個觀念,特蕾莎你與其他人沒有什么不同。而特蕾莎認為人與人之間是不一樣的,靈魂決定這種個性。但是托馬斯與情婦的放蕩一直在否定著她與情婦之間肉體的差異,也間接否定著靈魂的差異。可以說特蕾莎追求的是托馬斯對她的一種責任,她背負著沉重的負擔,這“沉重”牢牢地吸引著托馬斯。特蕾莎的夢靨與顫抖的雙手常常讓托馬斯產生同情,他深愛這個女人,愛這個源于六次偶然來到他身邊的女人,特蕾莎就是他的“非如此不可”。
托馬斯與特蕾莎一直追求著的就是“輕與重”“靈與肉”的和諧,換而言之他們追究的是存在,究竟該以何種姿態存在于這世間。托馬斯的身上住著兩個人,外表是唐璜,其實細看卻是特里斯丹。托馬斯看似追求的是存在之輕,其實他內心渴望的卻是生存之重,他渴望責任,比空氣還輕的輕讓他如同無根的浮萍,在只能活一次的人生中,“非如此不可”是存在的天性。而特蕾莎,不想被母親決定自己,她渴望變得不同,甩掉身上的重擔,得到存在之輕,她討厭嫉妒的自己,把托馬斯拖成了弱者。由于對母親的愛,所以她不能忍受母親的粗鄙;由于對托馬斯的愛,所以她不能忍受托馬斯的靈肉分離;由于對祖國的熱愛,所以她不能忍受人們無知的媚俗。因為有要求,才有不滿。她唯一沒有要求的便是卡列寧,因為她從來沒有想過要改變它,她接受卡列寧最初的形態,他們彼此之間是一種無私的愛。
相比較于托馬斯與特蕾莎之間對存在的迷茫,書中的另一個人物薩比娜卻是一個堅定的背叛者。背叛,就是脫離自己的位置。背叛就是擺脫原位,投向未知。薩比娜覺得再沒有投身未知更美妙的了。所以她一生不斷選擇背叛,選擇讓自己的人生沒有責任而輕盈的生活。這是由于這種背叛的精神讓她討厭一切忠誠與媚俗,所以她反對把一切展示在別人面前,她認為私密才是真正的真實。她從不參加任何游行組織,她認為“偉大的進軍”是一種以博愛之名的媚俗,在這點上她與托馬斯不謀而合,他們認為媚俗,是多數人盲從,尋求共同的觀點。每個人都想抵抗媚俗,但是媚俗并不容易那么抵抗,人們很容易把抵抗媚俗變成另一種媚俗。
薩比娜追求背叛,那么是不是意味著她追求的存在就只有輕呢?并非如此,薩比娜渴望征服,正如昆德拉在開篇所講的一樣,在歷代的愛情詩中。女人總渴望承受一個男性身體的重量。負擔越重,我們的生命越貼切大地,它就越發真切實在。恰如其所言,她渴望一種存在的重量,她與托馬斯在關于重的渴望在此是共通的。
有背叛就有忠誠,薩比娜的情人弗蘭茨就是一個對妻子如同母親般的忠誠,他認為愛就是放棄力量,即使他擁有強健的體魄,卻在內心住著一個男孩子。他的一生循規蹈矩,20歲就確立了哲學教授生涯,但他卻不滿足于此,他渴望吶喊,所以他經常參加各種集會,他是一個典型的集權下的媚俗者活在別人的目光下,喜歡尋求群情激奮的共同點。他稱贊薩比娜為“真正的女人”,薩比娜對他而言有種不可抵制的吸引,,他覺得不應該欺騙妻子,甚至想要離婚,永遠與薩比娜在一起。但正是他這種“天真”的忠誠,與薩比娜有一條“不可調節”的鴻溝,薩比娜最終選擇拋棄他,前進在背叛的路上。而弗蘭茨在薩比娜離家以后意識到他對薩比娜子是一種近乎偏執的崇拜,他又愛上了他的女學生,他把薩比娜當他的超世之愛,把女學生當做俗世之愛。
為了向著他的超世之愛的方向前進,他毫不猶豫地參加了聲援柬埔寨的“偉大進軍”。弗蘭茨活在他人的目光里,她急于向情人,向公眾,向內心中的另一個自我顯示生存的意義,期待獲得外界的贊許。但最終卻死于掩蓋死亡屏障的媚俗之中。
弗蘭茨存在于人們的眼光中,換言之,他存在于重之中,俗世中人們的眼光是如此到的重,壓得你喘不過氣,弗蘭茨渴望得到一種漂浮空中的自在感,卻誤入媚俗的泥沼之中。正如他的墓志銘所言:迷途漫漫,終有一歸。總有一天人們能夠擺脫存在于遺忘之間的中轉站——媚俗,牧歌終將在人們之間傳頌,塵世間的上帝之國一定能在人間建立。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輕讀后感2500字作文 篇3
用兩周時間讀完《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輕》,就在犯難這篇讀后感應該如何寫,因為這不是一本普通意義上的小說,不以講故事的技藝取勝,它講的不是翔實的故事,而是生活的梗概,就像塊五仁月餅,不管面皮是怎樣的故事,只要能包進哲學、心理學、政治、宗教、音樂等各種餡,那才是精華,耐得起吸收,也耐得住時光的打磨。但不要就此誤以為這塊五仁月餅外表必定土得掉渣,相反,它外形同樣姣好,用語充滿哲思,又豐富連綿,嘲諷低調又極盡辛辣;敘事結構有點像電影手法,略有點松散,但切放自如。就本質而言,與其說它是一本小說,倒不如說它是一本哲學書。所以書評并不好寫,只能寫寫讀后感之類的東西,以聊表本書曾在我心中留下的印跡。
文中多處引用了尼采,開篇就提出尼采的“永恒輪回說”的意味所在,即如果世界是無限輪回的,殘酷和美麗都會一再重復出現,人的一舉一動都成為無法承受的重負;但如果輪回不存在,既不能與前世對照,也不能在來生修正,人生就成了永遠成不了畫的草圖,一切不能被原諒的,似乎都有了被原諒的理由,沒有重負的人生就真的輕松嗎?顯然不是,這就是本書探討的第一個主題——輕與重。
在我看來,四個男女主人公中薩比娜和托馬斯的抉擇著重點出了這個主題,上個世紀六十年代的捷克是一個消滅個性的烏托邦,薩比娜在父親的管制和社會的壓制下荒蠻成長起來的,一生都在叛逃,她的畫作外表明媚,內在晦澀;她能感受到的教堂的“美”,就在于“它是一個被遺棄的世界”;她酷愛墓地,認為那里才是人間的天堂;她跟不羈的酒鬼結婚、離婚,再做不同人的情婦。她叛逆成癮,無處安定,就像一片自由的云,想走就走,想留就留。似乎什么都發生了,其實什么都沒發生。發生了固然悲劇,什么也沒發生卻更加悲劇。成長之初背負得過多,長大后就想一古腦甩掉所有,及至以后看到負擔就畏懼,再無法背負任何東西。輕飄飄地無立錐的能量,像無腳的小鳥,真真是不能承受的輕負,寧愿能夠重些,把生命留住。
托馬斯與薩比娜很像,都處于世俗(媚俗)對立面,他與父母、前妻、兒子斷絕關系,從前半生種種牽絆中脫身,成為所謂完全自由的人。但事情總會有轉折,六個巧合的橋段就把特蕾莎推到 托馬斯面前,以愛情的名義。于是托馬斯在愛情之重與自由之輕之間迂回,愛人與情人兼得,不愿讓渡兩者的好,也必受兩者的累,特蕾莎重復做著不同的惡夢,但主題只有一個。而另一個轉折是事業上的,托馬斯不愿在對當局屈從的道歉信上簽名,從而丟了前途光明的手術刀的工作。這個動作背后很難說是基于民族大義或責任感,更多是基于對眾人推搡綁架的消極抵抗。總之,在半推半就間,他承受著這兩份生命之重,似乎生活變得輕松了,這就是詭異之處:看似輕巧的實難承受,看似沉重卻容易承受。很難說每個決擇是該避重就輕,還是相反;也很難說托馬斯夫婦最終被馴服的田園牧歌生活是真美好,還是真無奈。如果生命可以重來,或可以與前世今生比較,但人生只有一次,注定無法衡量內心的冷暖。你能因為它是未經排練的生活,而輕視僅此一次的生命體驗嗎?非此不可時,是因為珍惜;別樣亦可時,是因為豁達,有所為有所不為。
“只有一次”的生命體驗,卻還要麻煩地分出靈與肉。動物沒有靈與肉的區分,人在成其為人之前也沒有靈與肉的區分。照作者的意思,人能從鏡中、水的倒影中辨認出自已,就是人痛苦的開始。看來,鏡子的發明不是為了正衣冠,而是為了讓靈魂辨認出屬于自己的肉體,這個肉體也通過鏡子來依稀分辨出靈魂的模樣。造物主這樣發明,難道是為了讓人可以隨時隨地地拆分兩者嗎?女人似乎很難做到,特蕾莎不能,交付肉體的時候,靈魂在哭泣顫動,叫囂著屈服。而男人似乎很容易做到靈與肉的分離,托馬斯為擅長這種分離苦惱過,至少他應該為此而苦惱過,于是他找到了一種解釋:他只是為了尋找女人與女人之間那百萬分之一的不同,似乎女性之“我”的不同就只藏于那百萬分之一的肉體不同之中。
特蕾莎其實也在尋找那百萬分之一的不同,不僅是肉體上的、也是靈魂上的、能使她區別于她的母親、能使她區別于托馬斯的其他情人。特蕾莎在母親的恨意和嘲弄中長大,充滿自卑和不安,需要借助外力來尋找那點自我:小時候借助于鏡子,長大了借助于愛人的目光;當在愛人的目光中尋找不到自己時,她屢做惡夢,以夢中哭泣的靈魂來提醒自己的不同。如果放棄尋找自我,讓自我混入人群,不分彼此,也許就不會有疼覺,但同時也放棄了靈魂的識別。
本書還單列出一章“不解之詞”,講的是弗蘭茨與薩比娜這對情人之間交流的“狹徑”和溝通上的鴻溝,其實這又何止是戀人之間,它也是人與人之間“不解之詞”。他認為革命和游行是美是力量,她認為那是媚俗;他喜歡群體的狂歡,她喜歡一個人的獨舞;她要個性和隱私,他要絕對的真實和透明。沒有無緣無故的喜歡,也沒有無緣無故的憎惡,一切都可追溯到成人之前的經歷。另外,正如文后附著的短評所說,這是兩種牧歌,一種是集體的牧歌,像一場偉大的進軍,不管向什么地方進軍,目的都是為了消滅個性和界限,走向大同,帶著理想的浪漫色彩,但對生命的絕對認同往往會導演出荒誕鬧劇;另一種是個人的牧歌,是一個隱士加孤獨者的世界。就像如今有些媚俗的正能量,不可否認,在群體的狂歡中,需要的正是可以推波助瀾、潤澤心靈的正能量,負能量如同大糞,讓人不敢正視,盡管它們客觀存在。我們需要別人注視的目光,所以媚俗無可避免。
最愛的小狗“卡列寧”走了,這個名子取自小說《安娜卡列寧娜》,是它主人最愛的一本書。它提醒人們時間只是循環往復,而不是一去不復返的;它代表人類之初在伊甸園里的幸福生活,可以靈肉合一;它代表一種不求回報、不想改變對方的純粹的愛;它代表著人類的悲憫,它最后投給主人的目光讓人無法承受,不能言卻說盡一切。最愛卡列寧的臨走前留在人間的微笑。
最后以文中提到的尼采一個小故事結尾:尼采正從都靈的一家旅店出來。他看見門口有一匹馬,車夫正用鞭子在抽打。尼采走到馬跟前,不顧眼前的車夫,一把抱住馬的脖子,大聲哭泣起來。這是1889年的事,尼采早已離去,他也一樣,遠離了人類。換言之,他的精神病就是在那一刻發作的。而我認為,這件事賦予他的行為以深刻的意義。尼采是去為笛卡爾向馬道歉的。就是他為馬而悲痛的瞬間,他的精神受到了刺激(他因而與人類徹底決裂)。
后記:這篇文實在難寫,不屬于筆者感性的風格,因此前前后后花了五六個小時來寫,終于還是寫完了,也算是一個對自己的交代。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輕讀后感2500字作文 篇4
人們時常感嘆生命的沉重,總有一種不堪重負的感覺,為什么會有這種感覺?是因為相信生命可以永恒輪回嗎?人們總是認為今日的選擇或者是現在所做的事會對以后抑或是將來甚至來世都會有著深刻的影響和必然的聯系,所以,當我們面對眼前的事情并且作出選擇的時候,才會患得患失,憂慮重重,使每一次的選擇變得沉重,以至于使生命也變得沉重。那么,事實上又真的是這個緣故嗎?其實世間并不存在永恒輪回,生命只有一次,并且從一開始,它就頭也不回地向著終點奔去。只有一次等于一次也沒有,只活一次等于一次也沒活。
人的一生是一張永遠不能成為正式作品的草稿,是一場永遠不能正式登上舞臺的彩排,生命屬于我們只有一次,到頭來,我們自己是無法通過比較來檢驗出究竟哪種生活方式更正確。于是我們沒有必要把每一次的選擇都看得那樣的重要,那樣的沉重,我們盡可以做一個凡夫俗子,隨心所欲地去享受生活的輕松,然而,真的能夠這樣嗎?也許有的人真的可以,但是,也還是會有一些人難以承受這種生命之輕,有甚于生命之重,正如文中的醫生托馬斯和他的情人薩賓娜,在他們身上,靈魂與肉體是相分離的,肉體能盡享的輕卻使靈魂感到莫名的沉重。
賞讀這一段時心情很壓抑,米蘭·昆德拉的文風類似于張愛玲,筆鋒直指人類最原始的欲望,直接、犀利。可人們卻不得不承認這些欲望的真實和無德。我想,米蘭要說的是:無德為輕,輕讓人們無法負載在生命的軌道上。特雷莎的媽媽——薩比娜年輕時很漂亮,有九個追求者。第一個最英俊,第二個最機智,第三個最富有,第四個最健康,第五個最高貴,第六個最會背詩,第七個曾周游世界,第八個會拉小提琴,第九個最有男子氣概。特雷莎的媽媽最終嫁給了第九個,不是因為她愛他,而是因為她和他不小心有了特雷莎。她不愛特雷莎,她一直在想另外八個都比第九個好。她在想她還沒有追求過別人,于是,她離開了最有男子氣概的男人,繼而去追求一個沒有男子氣概,犯過幾次罪,離過兩次婚的男人。她嫁給了他,從此,她開始淪落,漸漸失去美貌,變成潑婦。這段的印象是最深刻的。米蘭把九種特質分配到九個人身上,特雷莎的媽媽卻只能從中選擇一個。她誰都想要,因為她不知道自己最需要什么。她不但逃避家庭,逃避婚姻,逃避情人,也逃避祖國,逃避革命,是個典型的背叛者。她的貪婪讓她來到一個一無所有的人身邊。她開始失去原本擁有的一切,失去美貌,失去生活品質,失去靈魂。當特雷莎把門鎖上,要求獲得自己最基本的權利的時候,作為媽媽的她暴跳如雷,這才意識到一切正在離她而去。她在用最后所擁有的母親的身份,幾乎是要挾著女兒留下。可一切都是徒勞,因為她從來都沒有承擔過生命中的責任,無論是對社會、對家庭、還是對親人。即便是她死掉也只是輕輕地一閉眼,不會有任何重量,她丟掉了靈魂。只有特蕾莎,雖然她沒怎么逃避,但她最終也只能在“卡列寧”的身上找到真正的不求回報的忠誠。那么這些逃避者的最終結果又將如何呢?當他們步入中年,一無所獲,認識到這種逃避的生命之輕是最難承受的時候,一切都晚了。生命,始終是永劫無歸的,不可以重新來過。因此,對一個有思想,有頭腦的人來說,逃避人生,逃避責任的最終結果只能是對于曾經的生命之輕,都將會是難以承受,也無法承受的。另一方面,米蘭所要傳達的愛情觀又是什么?“愛情”總是玄而又玄。曾經以為,愛情是純感性的東西,如果我們用太多的理性思維去思考它,那么愛情將不再純正。然而現在這種觀點幾乎完全被顛覆。愛情需要條件,需要理性的思考。我們要清楚自己最需要的是什么,以此找個可以滿足自己需要的人,然后包容他的缺點,履行自己對對方的責任,這才是愛情。米蘭說,“負擔越重,我們的生命越貼近大地,它就越真實存在。”大概伴隨責任走過的愛情才是真實存在的愛情。寫到這里,才恍然發現,執著地追尋一個自己想象的人是多么地愚蠢,愛情亦或是在特別的時段遇到特別的人。
生活中,我們常常會遇到許多難以抉擇的問題,選擇據理力爭還是忍氣吞聲?選擇打抱不平還是熟視無睹?在這種情況下,這本書的確幫了我們不少忙,遠離輕松選擇刻苦,這不是自虐,是在迷茫中給自己力量,就像托馬斯念著這句話離開醫院去波西米亞找特雷莎并與之共度一生一樣。
書中有這樣一段話:“人永遠不知道自己該要什么,因為人只能活一次,既不能拿它和前世相比,也不能在來世加以修正,沒有任何方法可以檢驗哪一種選擇是正確的,因為任何比較都不存在。”這是托馬斯最初對是否開始這段愛情的掙扎。其實,我本人是不太贊同這句話的。誠然,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但生命旅途中相似的選擇卻太多太多,所以我們完全可以在過去失敗的決定中,吸取經驗從而對下一次抉擇展現出十足的信心,而對與錯完全取決于我們自身以及身邊的人是否快樂。
小說主人公雙雙意外身亡的悲劇,不僅是他們所屬的那個時代的悲劇,同時也是我們許多現代人的悲劇六年級作文。或許,作者正是在托馬斯一類人的身上,寄托了自己對人生無限未知可能性的探索。當看到小說結尾,我已經不能輕松地微笑,一縷深切的悲涼從遙遠的天際襲來。
正如米蘭所感慨的那樣,生命的初次排練便已經是生命本身,生命永遠是一張成不了畫的草圖!生命之畫是如此的潦草,還未來得及修正,也根本沒有機會修正,就畫完了匆匆的一筆。也許生命一切的結果,無論暗淡還是輝煌,都不值得追悔或者贊嘆,一切的抉擇也沒有所謂正確、錯誤之分,那只是一道生命的軌跡。因為對于所選擇的道路,我們根本沒有機會比較其優劣!而使我們必須這樣走的理由,便是無數偶然表象下的必然,是你命中注定的“非如此不可”。這“非如此不可”是加載在我們身上的一道命運的符咒,或許正是你最想要而不能得到的部分,是你內心真正的渴望。
每一次回味這“生命之輕”,都好像是又認識了一位新朋友,每一次閱讀都會有新的領悟。當我們漸漸長大,經歷了所有的酸甜苦辣、悲歡離合之后再去品味它,一切都將是云淡風輕,塵埃落定。你知道的,非如此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