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虻》讀后感(精選7篇)
《牛虻》讀后感 篇1
當我看完牛虻的最后一行字時,我怔住了。這個黯然銷魂的故事,使我深深觸動。主人公亞瑟和蒙泰里尼最后都喪生了,原因不同,但都讓我受益匪淺,也有不同的見解。
亞瑟,當我剛翻開這本書時,他給人一種弱小怕事的印象。他是依賴他的老師---蒙泰里尼而生活的。讀到第三章時,突然出現了牛虻,一開始我還不知道這個人是誰,因為他身上有很多傷,他是個堅強,勇敢的人。沒想到他就是亞瑟。在他的身上,我們能看出一個革命者為了自己堅定的信念,而不屈不撓,勇敢奮斗的精神。他在一次行動中,掩護其他人,但最后不幸被捕。牛虻被敵人打了六槍,但他被擊中每一槍時,都沒有屈服,還在諷刺他們,牛虻對于犧牲表現出從容不迫,永遠堅持意大利能獨立的思想態度,使我油然而生一種敬佩的感受。
《牛虻》讀后感 篇2
牛虻一書是作者伏尼契受到當時身邊革命者的獻身精神的激勵寫成的。它生動地反映了19世紀30年代意大利革命者反對奧地利統治者、爭取國家獨立統一的斗爭,成功地塑造了革命黨人牛虻的形象。
小說主人公亞瑟的成長是通過各種矛盾沖突來表現的。這種矛盾沖突主要包括父子關系、宗教信仰兩個方面,集中體現在亞瑟同神甫蒙太尼里的關系上。開始時,亞瑟并不知道蒙太尼里是自己的父親,而只是把他當作慈愛可親、堪予信任的神父。當時的亞瑟受到了爭取民族解放獨立思想的影響,在跟神甫的討論中堅持認為:做一個虔誠的基督教徒與一個為意大利獨立而奮斗的人并不矛盾。他不知道兩者在當時的意大利是水火不相容的。神甫對這種天真的想法十分擔心,他寄希望于將來能偷偷打消會導致亞瑟反教會統治的危險思想。然而亞瑟對神甫因父子私情而產生的寬容卻作了錯誤的理解,認為宗教與革命是可以統一的,并且不恰當地把神甫看作是教會統治的代表。由于這一錯覺,當新神甫到來時,他立即遭受懲罰:他和所有的革命黨人遭到逮捕。直到他兒時女友瓊瑪給他一記耳光,人家告訴他新神甫告密,以及蒙太尼里就是他父親時,他那天真的幻覺才痛苦地消散。他開始認識到民族獨立與教會統治是勢不兩立的。
這次挫折對亞瑟來說是一場毀滅性的災難,同時又是火中鳳凰的新生。因此,亞瑟自殺這一情節安排有良好的藝術效果,是小說的精華所在。從此之后,亞瑟再也不是舊“亞瑟”了,他變成了“牛虻”。
《牛虻》讀后感 篇3
牛虻以主人公坎坷的一生為主線,大筆勾勒和細致描繪了牛虻飽受壓抑和摧殘后,背叛了他曾篤信的上帝,投入了火熱的革命斗爭,錘煉成一個為統一和獨立的意大利而忘我戰斗的革命者。作者(伏尼契)以出色的藝術手段,通過跌宕有致的情節(牛虻因誤會被認為出賣朋友,出逃南美洲,改名為里瓦雷士。在那里,牛虻成了殘疾人:跛腳,左臂扭曲,左手缺二指。牛虻參加了革命,在偷運軍火時由于疏忽被捕,最后被殺),鮮明生動地塑造了牛虻這個為意大利民族解放忍受苦難英勇犧牲的典型人物形象,體現了意大利愛國志士的剛毅精神及他們對革命事業的無限忠誠。
《牛虻》讀后感 篇4
漫游在書架上,腦子里都是空白。面對滿滿的書籍,忽然間一種莫名的激動涌上心頭,但自己始終下不了手,因為每一本書我都太喜歡了。
隨手拿起一本書——《牛虻》,翻開它,也翻開了我對它的理解,它對我的影響。
《牛虻》作于一位英國女作家伏尼契,講述了意大利青年阿瑟,出身于富商家庭,但成年后毅然投身革命。由于疏忽,他泄漏了機密,使得戰友被捕,令青梅竹馬的女友琴瑪誤會,并痛苦地發現自己竟然是崇拜已久的蒙塔奈利神父的私生子。在嚴酷的現實教育下,他以假自殺為掩護,憤然出走,在外漂泊了20xx年,歷經艱辛,成為一個堅定的革命者,化名“牛虻”,回國組織武裝,偷運軍火,積極準備起義。最后不幸被捕,面對軍方的威脅和生父的勸降,不為所動,從容就義。
可以說他是富二代,但他也和大多數愛國人士一樣投身于革命之中,不為身份,只為了自己心中的那一份信仰。即使失敗過,痛苦過,掙扎過,也不曾后悔過。成長的道路需要付出代價,牛虻付出了太多太多,但其頑強的毅力造就了他成為了一個出色的革命者。面對威脅和誘惑,不妥協,不接受,遵守心中的那一個信念,從容就義。
他深深的震撼到了我,令我佩服,令我尊敬,更令我向之學習。國家危亡,民族衰落,人們懣懣不平,那時候的你毅然站了出來,給了國家希望,民族希望,人們希望。向國人做出了榜樣,你是個偉大的人。學習你的愛國之情,學習你的大義之情,學習你那般毅然的精神,是作為當代中學生的我們所需要的文化糧食,我們要向你學習,吸收你的可貴。讀著你的事跡,傾聽著你的心聲,讓我想到了我們國家的魯迅先生。
魯迅先生出身于破落封建家庭,青年時就懂得赴日學醫,后來因為愛國主義精神,覺得在當時那種情況下,學醫不如學文,于是毅然的棄醫從文,走上了用文救國的道路。中途也受盡了苦難,但他也沒有放棄,因為心中有信仰,再苦再累,也是值得的。終于歷盡千辛萬苦,苦盡甘來,呼醒了一大批的愛國青年,人們的思想轉變,迎來了救國路上的一片曙光。
牛虻和魯迅的出生身份不同,但是他們的志向一樣,他們都愛國。國家是我們生長的地方,因為有它,我們快樂著;因為有它,我們幸福著;因為有它,我們驕傲著。萬一,哪一天它開始變小,逐漸變小,最后消失了,那我們應怎么辦?我想,肯定是痛苦著,煎熬著,絕望著。因為我們是祖國的兒女,小小的翅膀里懷揣著大大的愛國夢想。所以,我們要熱愛自己的國家,為祖國注入力量;熱愛自己的民族,為民族增加生機;熱愛我們選擇的生活,為我們的生活增添色彩。
像我們的領袖毛一樣,為國家,為民族、更為自己,勇于成為一名戰士,保衛國家。像牛虻和魯迅一樣,熱愛祖國,為自己的國家出一份力量。那樣子,我們的祖國才更強大,才能不受別人欺負,我們的幸福生活永久持續。
《牛虻》讀后感 篇5
牛虻代表的是一種精神。海明威說,一個人可以被摧毀,但是他不能被打敗。因為,精神,永生!
的確,牛虻精神是永不泯滅的。在宇宙的每個角落都會有這樣的人存在。牛虻精神是人類的一種精神的象征。有了一種精神,我們才會堅強起來,才會矢志不渝地追求我們的目標,我們才不會屈服,不會消沉。那么,無論我們活著,還是死去。我們都會像牛虻那樣快樂的飛來飛去……
生活在和平的年代里,我們缺少的或許就是一種牛虻精神——執著、堅強、頑強的毅力和戰勝自己、愈挫愈勇的斗志!或許這時的我們真的應該學一下魯迅先生的“拿來主義”,把牛虻精神拿來,將它溶于自己的思想中,為自己所用……
《牛虻》讀后感 篇6
他,牛虻——一個為了自己的革命信仰,甘愿被命運折磨的人。他深愛過兩個人——父親蒙泰里尼和高潔的女人瓊瑪,但后來的他一生都沒有再給機會讓他們來愛他。他的內心承受了非人的煉獄般的折磨。他給我們留下的思索是:人到底該為什么活著。
牛虻最后在遺書里寫下的一段話,至今成為經典:我沒想到他們這么快就重新動用審訊和處決的手段。我知道如果你們這些留下來的人團結起來,就會給他們猛烈的反擊,你們將會實現為之奮斗的宏偉大業。至于我,對待死亡將會懷著輕松的心情,走進院子,就像是一個放假回家的孩童。我已經完成了我這一份工作,死刑就是我已經徹底完成了這份工作的證明。他們殺了我,因為他們害怕我,我心何求?
《牛虻》讀后感 篇7
每個人生命里都可能有這樣一本書,它令我們一讀再讀。而每一次閱讀,都會有新的感受。而這些內心感受卻未必可以訴諸文字,因為每次試圖這樣做時,內心都百轉千回。那么,讓我以這首小詩開篇吧 !
無論我活著,
還是我死去,
我都是一只,
快活的牛虻。
牛虻留給瓊瑪的絕筆信沒有署名,只有他們兒時一塊學過的這首小詩。
這首小詩如此輕松愉快,與小說悲劇性的結尾形成了強烈的對比。亞瑟給自己取外號為牛虻,就是欣賞牛虻每天快樂地忙碌著。我也希望自己像一只牛虻,哪怕是一只快樂的大馬蜂,所以,以這首小詩開篇。
亞瑟有了牛虻的堅韌和樂觀,卻始終無法快活。
亞瑟是一個聰慧、敏感、善良、純潔的青年,他自幼嬌生慣養,品德白玉無暇,他見不得丑陋,更忍受不了任何的欺騙。所以,當他猛然間發現他是蒙泰尼里的私生子的真相后,他的人生信仰受到了致命打擊,重創之下,他決定用假死來獲得新生。而所謂的“新生”又是什么呢?是他墮入了“真正的人間地獄”。亞瑟初到美洲時,為了糊口他先后做過搬運工、雜役以及在賭場里充當仆人,在一次奉命驅逐一名輸紅了眼的醉鬼賭徒時,被這名拉斯加水手用一條撥火棍打得渾身上下除了脖子沒被折斷外,幾乎所有的骨頭都斷了。在被潦草地胡亂拼接上后,落下了終身的殘疾。“瘸腿”、“殘手”和時時發作的疾病讓那么驕傲的亞瑟很難再找到工作,為了糊口亞瑟一度淪為了馬戲班子里一名出盡洋相被人嘲笑戲弄的小丑。整整兩年的時間,他被濃墨重彩地描畫裝扮成一個駝背怪物,扮演粗俗下流的小丑以博得觀眾的嘲笑。在這樣的自我作踐的過程中,他感到自己已經徹底失去了做人的尊嚴和勇氣,而他仍然選擇活下去。亞瑟嘗盡了世間百味,同時也改變了對很多問題的看法。他后來從馬戲班子里逃了出來,加入了杜普雷探險隊。在五年的探險過程中,他用自己的勇敢、智慧和善良獲得了作為人的尊嚴,以及羅尼等人的友誼。他終于活了過來,好不容易才重新活了過來。與他的生命一起復蘇的還有他做人的勇氣。回到歐洲后,他成為一名雜志的特約記者,他用犀利的筆對天主教的偽善進行了毫不留情的諷刺,他利用自己特有的敏銳捕捉到政治上風云變幻,他的生命重新被革命的火焰燃燒出激情。在一次又一次的冒險中,他重新得到了生命尊嚴的肯定,在與教會的較量過程中,他像匕首像投槍一樣直插敵人的心臟。另一方面,他從始至終都深愛著蒙泰尼里,他對蒙泰尼里的愛是如此深刻,以至于恨也成為表達眷戀的一種方式,他在報紙上毫不留情地嘲笑這位主教大人,同時,他又以匿名讀者的身份為他所崇拜的紅衣主教進行捍衛。很明顯,這是他身體里的兩個“我”矛盾沖突的結果吧?而那一次,他為了營救戰友,明知兇險卻毅然前往。果然,如他所料,他碰上了“一個跟他長得一模一樣的鬼魂”,于是他被逮捕了。在獄中,亞瑟不愿意再妥協,執拗地要蒙泰尼里在兒子和上帝之間作出選擇,蒙泰尼里選擇了上帝。牛虻被處決了,蒙泰尼里痛失愛子,悔恨交加,最終精神錯亂而死。
十九歲的亞瑟對于蒙泰尼里的愛勝過了一切,而蒙泰尼里的欺騙毀掉了他對于上帝的信仰。他尋求新生,想活在沒有欺騙的世間。而此后他所遭遇的一切,讓他不得不依靠謊言度日。他的痛苦來源于強烈的自尊,而真正的人間地獄又毀滅了他的自尊。咬牙切齒的恨后面都是刻骨銘心的愛啊,為了愛,亞瑟又一次選擇了慷慨赴死。蒙泰尼里呢,他用對上帝的信仰來拯救自己的靈魂,在第一次失去亞瑟后,他陷入了痛苦和絕望之中,那之后的十三年,他用對蕓蕓眾生的大愛來麻痹自己,支撐自己在苦海中泅渡。第二次,也就是最后一次,他在亞瑟和上帝面前作出了抉擇,他為了所謂蕓蕓眾生的平安和幸福,犧牲了自己的愛子,飽嘗上帝痛失愛子之悲慟。他后悔了,他在淹沒自己的巨大悲慟中體會到圣父之悲。進一步,他認識到上帝犧牲愛子之悲痛的虛偽,因為基督耶穌可以復活,而自己的亞瑟卻活生生地被自己獻給上帝以邀寵,獻給基督徒作為祭禮。蒙泰尼里無法承受這巨大的悲痛,亞瑟死后不久他也因“心臟動脈瘤破裂”而死。
十幾年前的一個下午,有個女孩子捧了這本書,讀著讀著不由得淚落如雨、失聲痛哭……那個下午,淚水為她的心靈做了洗禮,她仿佛新生,她下定決心一定要勇敢地活下去,將來不管遇到怎樣的厄運,哪怕像泥土一樣被踐踏,也要頑強地活下去。或許,這樣的意志就源于牛虻身上的堅韌和不妥協的精神吧?
一個人的愛有多深,怨恨就有多綿長。至親至愛的人對自己的傷害是最能置人于死地的。雖非己愿而事實是蒙泰尼里親手鑄就了亞瑟的悲劇。亞瑟不肯妥協的性格,也是他遭遇悲劇命運的原因。他把這個世界看得非黑即白,對待別人的錯誤不懂得寬容,除了尖刻的嘲諷就是玩世不恭地愚弄。對待自己也并不仁慈,于是,他沒有給自己留活路。他過于自尊,哪怕在他最摯愛的蒙泰尼里和瓊瑪面前,他也表現得那么驕傲那么目中無人。他對自己的痛苦難以忘懷,對于別人的痛苦也缺乏設身處地的深刻體會。因為自己遭遇了很多非人的待遇就理所應當去仇視人群嗎?智力平庸的人就活該被愚弄嗎?為了保護自己就該像個刺猬一樣對待朋友嗎?即使生命只是個臭皮囊,難道僅僅因為厭惡了人間的丑陋就對它不懂得愛惜了嗎?畢竟,還有那么多美好的事物、迷人的時刻。
我認為一個飽經苦難的人,更應該珍惜自己的生命,更值得擁有幸福的人生。我不贊同亞瑟像一個戰士、斗士那樣悲壯地死去,哪怕它的意義在于揭露宗教的虛偽,為了跟上帝爭寵,為了喚醒中宗教毒害頗深的蒙泰尼里。我希望他像一只快樂的牛虻,永遠地活著。
一本好書,展示的是另一個世界、另一種人生。它把讀者的愛恨悲歡的和書中人物的愛恨悲歡進行溝通交流,讓我們的心靈因為共鳴而得到滋養,變得更加豐盈。從這種意義上來說,《牛虻》當之無愧是一部不朽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