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虻讀后感(精選7篇)
牛虻讀后感 篇1
漫游在書架上,腦子里都是空白。面對滿滿的書籍,忽然間一種莫名的激動涌上心頭,但自己始終下不了手,因為每一本書我都太喜歡了。
隨手拿起一本書——《牛虻》,翻開它,也翻開了我對它的理解,它對我的影響。
《牛虻》作于一位英國女作家伏尼契,講述了意大利青年阿瑟,出身于富商家庭,但成年后毅然投身革命。由于疏忽,他泄漏了機密,使得戰友被捕,令青梅竹馬的女友琴瑪誤會,并痛苦地發現自己竟然是崇拜已久的蒙塔奈利神父的私生子。在嚴酷的現實教育下,他以假自殺為掩護,憤然出走,在外漂泊了20xx年,歷經艱辛,成為一個堅定的革命者,化名“牛虻”,回國組織武裝,偷運軍火,積極準備起義。最后不幸被捕,面對軍方的威脅和生父的勸降,不為所動,從容就義。
可以說他是富二代,但他也和大多數愛國人士一樣投身于革命之中,不為身份,只為了自己心中的那一份信仰。即使失敗過,痛苦過,掙扎過,也不曾后悔過。成長的道路需要付出代價,牛虻付出了太多太多,但其頑強的毅力造就了他成為了一個出色的革命者。面對威脅和誘惑,不妥協,不接受,遵守心中的那一個信念,從容就義。
他深深的震撼到了我,令我佩服,令我尊敬,更令我向之學習。國家危亡,民族衰落,人們懣懣不平,那時候的你毅然站了出來,給了國家希望,民族希望,人們希望。向國人做出了榜樣,你是個偉大的人。學習你的愛國之情,學習你的大義之情,學習你那般毅然的精神,是作為當代中學生的我們所需要的文化糧食,我們要向你學習,吸收你的可貴。讀著你的事跡,傾聽著你的心聲,讓我想到了我們國家的魯迅先生。
魯迅先生出身于破落封建家庭,青年時就懂得赴日學醫,后來因為愛國主義精神,覺得在當時那種情況下,學醫不如學文,于是毅然的棄醫從文,走上了用文救國的道路。中途也受盡了苦難,但他也沒有放棄,因為心中有信仰,再苦再累,也是值得的。終于歷盡千辛萬苦,苦盡甘來,呼醒了一大批的愛國青年,人們的思想轉變,迎來了救國路上的一片曙光。
牛虻和魯迅的出生身份不同,但是他們的志向一樣,他們都愛國。國家是我們生長的地方,因為有它,我們快樂著;因為有它,我們幸福著;因為有它,我們驕傲著。萬一,哪一天它開始變小,逐漸變小,最后消失了,那我們應怎么辦?我想,肯定是痛苦著,煎熬著,絕望著。因為我們是祖國的兒女,小小的翅膀里懷揣著大大的愛國夢想。所以,我們要熱愛自己的國家,為祖國注入力量;熱愛自己的民族,為民族增加生機;熱愛我們選擇的生活,為我們的生活增添色彩。
像我們的領袖毛一樣,為國家,為民族、更為自己,勇于成為一名戰士,保衛國家。像牛虻和魯迅一樣,熱愛祖國,為自己的國家出一份力量。那樣子,我們的祖國才更強大,才能不受別人欺負,我們的幸福生活永久持續。
牛虻讀后感 篇2
牛虻之所以能令人心弦激動,就是因為在牛虻的身上,集中了許多方面的“沖突”之故。這就應驗了文學評論家勃蘭兌斯說過一句名言:“沒有沖突,就沒有悲劇。”
這“沖突”或者是政治信仰的沖突,或者是愛情與理想的沖突,而由于這些不能調和的沖突,就爆發了驚心動魄的悲劇。
這許多的沖突中每個都耐人尋味,每個都動人心旋,每一個沖突都把牛虻帶向悲劇?晌覠o暇仔細體味這些沖突,因為我在被他的那種精神感動著、震撼著……
牛虻讀后感 篇3
他,牛虻——一個為了自己的革命信仰,甘愿被命運折磨的人。他深愛過兩個人——父親蒙泰里尼和高潔的女人瓊瑪,但后來的他一生都沒有再給機會讓他們來愛他。他的內心承受了非人的煉獄般的折磨。他給我們留下的思索是:人到底該為什么活著。
牛虻最后在遺書里寫下的一段話,至今成為經典:我沒想到他們這么快就重新動用審訊和處決的手段。我知道如果你們這些留下來的人團結起來,就會給他們猛烈的反擊,你們將會實現為之奮斗的宏偉大業。至于我,對待死亡將會懷著輕松的心情,走進院子,就像是一個放假回家的孩童。我已經完成了我這一份工作,死刑就是我已經徹底完成了這份工作的證明。他們殺了我,因為他們害怕我,我心何求?
牛虻讀后感 篇4
牛虻代表的是一種精神。海明威說,一個人可以被摧毀,但是他不能被打敗。因為,精神,永生!
的確,牛虻精神是永不泯滅的。在宇宙的每個角落都會有這樣的人存在。牛虻精神是人類的一種精神的象征。有了一種精神,我們才會堅強起來,才會矢志不渝地追求我們的目標,我們才不會屈服,不會消沉。那么,無論我們活著,還是死去。我們都會像牛虻那樣快樂的飛來飛去……
生活在和平的年代里,我們缺少的或許就是一種牛虻精神——執著、堅強、頑強的毅力和戰勝自己、愈挫愈勇的斗志!或許這時的我們真的應該學一下魯迅先生的“拿來主義”,把牛虻精神拿來,將它溶于自己的思想中,為自己所用……
牛虻讀后感 篇5
當我看完牛虻的最后一行字時,我怔住了。這個黯然銷魂的故事,使我深深觸動。主人公亞瑟和蒙泰里尼最后都喪生了,原因不同,但都讓我受益匪淺,也有不同的見解。
亞瑟,當我剛翻開這本書時,他給人一種弱小怕事的印象。他是依賴他的老師---蒙泰里尼而生活的。讀到第三章時,突然出現了牛虻,一開始我還不知道這個人是誰,因為他身上有很多傷,他是個堅強,勇敢的人。沒想到他就是亞瑟。在他的身上,我們能看出一個革命者為了自己堅定的信念,而不屈不撓,勇敢奮斗的精神。他在一次行動中,掩護其他人,但最后不幸被捕。牛虻被敵人打了六槍,但他被擊中每一槍時,都沒有屈服,還在諷刺他們,牛虻對于犧牲表現出從容不迫,永遠堅持意大利能獨立的思想態度,使我油然而生一種敬佩的感受。
牛虻讀后感 篇6
每個人生命里都可能有這樣一本書,它令我們一讀再讀。而每一次閱讀,都會有新的感受。而這些內心感受卻未必可以訴諸文字,因為每次試圖這樣做時,內心都百轉千回。那么,讓我以這首小詩開篇吧 !
無論我活著,
還是我死去,
我都是一只,
快活的牛虻。
牛虻留給瓊瑪的絕筆信沒有署名,只有他們兒時一塊學過的這首小詩。
這首小詩如此輕松愉快,與小說悲劇性的結尾形成了強烈的對比。亞瑟給自己取外號為牛虻,就是欣賞牛虻每天快樂地忙碌著。我也希望自己像一只牛虻,哪怕是一只快樂的大馬蜂,所以,以這首小詩開篇。
亞瑟有了牛虻的堅韌和樂觀,卻始終無法快活。
亞瑟是一個聰慧、敏感、善良、純潔的青年,他自幼嬌生慣養,品德白玉無暇,他見不得丑陋,更忍受不了任何的欺騙。所以,當他猛然間發現他是蒙泰尼里的私生子的真相后,他的人生信仰受到了致命打擊,重創之下,他決定用假死來獲得新生。而所謂的“新生”又是什么呢?是他墮入了“真正的人間地獄”。亞瑟初到美洲時,為了糊口他先后做過搬運工、雜役以及在賭場里充當仆人,在一次奉命驅逐一名輸紅了眼的醉鬼賭徒時,被這名拉斯加水手用一條撥火棍打得渾身上下除了脖子沒被折斷外,幾乎所有的骨頭都斷了。在被潦草地胡亂拼接上后,落下了終身的殘疾。“瘸腿”、“殘手”和時時發作的疾病讓那么驕傲的亞瑟很難再找到工作,為了糊口亞瑟一度淪為了馬戲班子里一名出盡洋相被人嘲笑戲弄的小丑。整整兩年的時間,他被濃墨重彩地描畫裝扮成一個駝背怪物,扮演粗俗下流的小丑以博得觀眾的嘲笑。在這樣的自我作踐的過程中,他感到自己已經徹底失去了做人的尊嚴和勇氣,而他仍然選擇活下去。亞瑟嘗盡了世間百味,同時也改變了對很多問題的看法。他后來從馬戲班子里逃了出來,加入了杜普雷探險隊。在五年的探險過程中,他用自己的勇敢、智慧和善良獲得了作為人的尊嚴,以及羅尼等人的友誼。他終于活了過來,好不容易才重新活了過來。與他的生命一起復蘇的還有他做人的勇氣。回到歐洲后,他成為一名雜志的特約記者,他用犀利的筆對天主教的偽善進行了毫不留情的諷刺,他利用自己特有的敏銳捕捉到政治上風云變幻,他的生命重新被革命的火焰燃燒出激情。在一次又一次的冒險中,他重新得到了生命尊嚴的肯定,在與教會的較量過程中,他像匕首像投槍一樣直插敵人的心臟。另一方面,他從始至終都深愛著蒙泰尼里,他對蒙泰尼里的愛是如此深刻,以至于恨也成為表達眷戀的一種方式,他在報紙上毫不留情地嘲笑這位主教大人,同時,他又以匿名讀者的身份為他所崇拜的紅衣主教進行捍衛。很明顯,這是他身體里的兩個“我”矛盾沖突的結果吧?而那一次,他為了營救戰友,明知兇險卻毅然前往。果然,如他所料,他碰上了“一個跟他長得一模一樣的鬼魂”,于是他被逮捕了。在獄中,亞瑟不愿意再妥協,執拗地要蒙泰尼里在兒子和上帝之間作出選擇,蒙泰尼里選擇了上帝。牛虻被處決了,蒙泰尼里痛失愛子,悔恨交加,最終精神錯亂而死。
十九歲的亞瑟對于蒙泰尼里的愛勝過了一切,而蒙泰尼里的欺騙毀掉了他對于上帝的信仰。他尋求新生,想活在沒有欺騙的世間。而此后他所遭遇的一切,讓他不得不依靠謊言度日。他的痛苦來源于強烈的自尊,而真正的人間地獄又毀滅了他的自尊。咬牙切齒的恨后面都是刻骨銘心的愛啊,為了愛,亞瑟又一次選擇了慷慨赴死。蒙泰尼里呢,他用對上帝的信仰來拯救自己的靈魂,在第一次失去亞瑟后,他陷入了痛苦和絕望之中,那之后的十三年,他用對蕓蕓眾生的大愛來麻痹自己,支撐自己在苦海中泅渡。第二次,也就是最后一次,他在亞瑟和上帝面前作出了抉擇,他為了所謂蕓蕓眾生的平安和幸福,犧牲了自己的愛子,飽嘗上帝痛失愛子之悲慟。他后悔了,他在淹沒自己的巨大悲慟中體會到圣父之悲。進一步,他認識到上帝犧牲愛子之悲痛的虛偽,因為基督耶穌可以復活,而自己的亞瑟卻活生生地被自己獻給上帝以邀寵,獻給基督徒作為祭禮。蒙泰尼里無法承受這巨大的悲痛,亞瑟死后不久他也因“心臟動脈瘤破裂”而死。
十幾年前的一個下午,有個女孩子捧了這本書,讀著讀著不由得淚落如雨、失聲痛哭……那個下午,淚水為她的心靈做了洗禮,她仿佛新生,她下定決心一定要勇敢地活下去,將來不管遇到怎樣的厄運,哪怕像泥土一樣被踐踏,也要頑強地活下去;蛟S,這樣的意志就源于牛虻身上的堅韌和不妥協的精神吧?
一個人的愛有多深,怨恨就有多綿長。至親至愛的人對自己的傷害是最能置人于死地的。雖非己愿而事實是蒙泰尼里親手鑄就了亞瑟的悲劇。亞瑟不肯妥協的性格,也是他遭遇悲劇命運的原因。他把這個世界看得非黑即白,對待別人的錯誤不懂得寬容,除了尖刻的嘲諷就是玩世不恭地愚弄。對待自己也并不仁慈,于是,他沒有給自己留活路。他過于自尊,哪怕在他最摯愛的蒙泰尼里和瓊瑪面前,他也表現得那么驕傲那么目中無人。他對自己的痛苦難以忘懷,對于別人的痛苦也缺乏設身處地的深刻體會。因為自己遭遇了很多非人的待遇就理所應當去仇視人群嗎?智力平庸的人就活該被愚弄嗎?為了保護自己就該像個刺猬一樣對待朋友嗎?即使生命只是個臭皮囊,難道僅僅因為厭惡了人間的丑陋就對它不懂得愛惜了嗎?畢竟,還有那么多美好的事物、迷人的時刻。
我認為一個飽經苦難的人,更應該珍惜自己的生命,更值得擁有幸福的人生。我不贊同亞瑟像一個戰士、斗士那樣悲壯地死去,哪怕它的意義在于揭露宗教的虛偽,為了跟上帝爭寵,為了喚醒中宗教毒害頗深的蒙泰尼里。我希望他像一只快樂的牛虻,永遠地活著。
一本好書,展示的是另一個世界、另一種人生。它把讀者的愛恨悲歡的和書中人物的愛恨悲歡進行溝通交流,讓我們的心靈因為共鳴而得到滋養,變得更加豐盈。從這種意義上來說,《牛虻》當之無愧是一部不朽的作品。
牛虻讀后感 篇7
不管我活著,還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快樂地飛來飛去。——這是開篇首語
亞瑟,一個不會被忘記的名字。第一次閱讀,很難和那個強壯而有毛的動物——“牛虻”聯系起來。讀了,懂了,明了。同一個人,不同的名字,不同的靈魂,卻擺脫不了“影子”的夾帶關系。
這是一個發展在暴力革命與非暴力革命斗爭的年代。這是一個新養育革命之間的較量。它并不是一本單純的革命小說,它的本質隱藏了一個家庭悲劇,讓人無法忘卻卻無限惋惜的悲劇!
亞瑟,家境富裕嬌生慣養的他,是一個內向害羞的男孩,是一個不諳世事的年輕人。他的生命單純,美好,猶如湛藍的天空透徹,不掛一絲浮云。他單純地喜歡一個人,單純地吃醋,單純地參加革命,也單純地信仰上帝。革命和上帝,是兩種不同的形式的信仰。年輕的亞瑟同時保留兩種信仰,是因為他沒有被卷入到兩種信仰的齒輪之間。
太幸福就是太悲傷的開始。命運就像一個貪玩的惡魔,捉弄著幸福的人。
他被偽善的教士卡爾狄出賣,進而被自己信任的同志和最愛的姑娘瓊瑪的誤解,瓊瑪一巴掌,撕碎了他的心,陷入了絕望的深淵。然而接踵而至的打擊讓他內心幾近崩潰,原來他是蒙坦尼里與母親的私生子,偷情的產物。
又這么一個片段寫道:他的反映卻反常的可怕:“他就是笑,笑,無止境的笑。”這樣支離破碎的笑容,反映出之前被出賣,被戰友誤解,被心愛的人不信任更大的打擊。因為他是那么的信仰上帝,信仰蒙坦里尼。他一錘打碎了心愛的耶穌難像,以示與教會的決裂。最終他選擇了逃遁,并制造了自殺的假象。
當時,他才17歲。有誰能知道,那樣的云淡風輕,稚氣未脫的外表下,是一顆絕望的!
掩卷之余,我想正是因為我們有著更大的悲傷,所以對這個世界忍讓和不屈服,人們把這稱之為堅強。這一連串的打擊,造就了后來更加堅韌的牛虻。
接下來就是亞瑟開始了南美洲的地獄般的苦難的生活,他曾在利馬被喝醉酒的拉斯加打得幾乎送命,并從此留下了殘疾。他曾在南美流浪時做過搬工,補過鎖,打掃過豬圈,甚至在馬戲團做過畸形小丑,所有屬于他的驕傲,他的尊嚴否在腳下被踐踏。這是永久的不可磨滅的心靈創傷。但是堅強的亞瑟憑著頑強的毅力,戰勝自己,愈挫愈勇的斗志頑強的活下來。歷艱多難,回到了讓他失去一切瀕臨絕望的土地,其中也摻雜仇恨和報復吧!
經歷了皮鞭與暴力,經歷了困苦與艱辛,放棄了對上帝的信仰,此時蛻變為尖刻二決絕的牛虻。用支離破碎的心重組生命,堅持回來,帶著“革命者”的頭銜,帶著毀滅性的殘酷要變本加厲地吧痛苦償還給他人。他對情人琦達萊尼享有肉欲,但是這個吉普賽女人只是革命者牛虻疲憊時的一只溫軟枕頭而已;而他依舊深愛的瓊瑪,他態度粗暴地一而再再而三地展示自己的創傷;面對他的生父,他無情地“封鎖”了父親的愛,因為他對那種欺騙一直耿耿于懷;二他對曾是他的好朋友,老師,甚至是父親的神甫,卻不惜用一切來諷刺和挖苦,吧一個個都傷得血肉模糊。但是,他不快樂!有人說,他生前的快樂,是革命的一種符號。
最后,他死了,帶著恨,帶著解脫,更多的是愛,留下那封信,那首歌,瓊瑪的悲痛欲絕和他父親的瘋狂乃至死亡。
這本,我不止一次感覺惋惜,嘆息。
人生就是一條單行線,但是筆直的路上卻有著分岔口,有的時候探出一步就意味著無可挽回,有的時候探出一步就不肯呢個與自己想要的幸福又交集。他已不是那個稚氣,天真,單純的亞瑟,他是牛虻,他用恨和報復背叛了自己的過去。恨,把他和世界(他所愛的人和愛他的人)完全隔開了,他的世界空蕩蕩,只剩下不是自己的自己,保持著受傷的姿態。他的疤痕安靜二柔和,卻又丑陋和可怕。
命運拿起紅蘋果,放在嘴巴咬一口,咬出了一個缺口——這是他所受到的欺騙和誤解;再吃一口,多了一個缺口——這是他在皮鞭和暴力下所受的痛苦;最后一大口,缺口并從此無限期地蔓延——這是他的恨和報復。終于,蘋果被缺口“填滿”了,牛虻其他的情感宣泄出口被掩埋了,革命成了唯一的道路。但這在這條路上,他的革命仿佛是傷害的影子,兩者聯系得如此緊密,折磨和刺痛了多少個千千萬萬的人。成長中的疼痛,和一個蛻變的靈魂,蛻變是有代價的,這就是掙扎,恐懼和錐心之痛。這場革命的本相是殘酷的詩,是一叢華麗的惡之花!
我對這本書中的人物充滿了疼惜。我疼惜琦達萊尼,牛虻從來沒有愛過她,她比誰都清楚,但是她還是那樣的愛他,披肝瀝膽。琦達給予牛虻的愛情,就像她本人一樣,帶著一種動人,野性和愚魯的美麗。我疼惜瓊瑪,他們相愛,卻得不到永遠,她的誤解吧自己的愛人打到地獄,也打碎了他們之間的那根紐帶。他死了,她哭了,他的所有痛苦,她此刻也在隱忍地承受著。我疼惜蒙坦里尼,他對兒子拳拳的愛,他的矛盾,他的痛苦。我疼惜他,不管他是單純的亞瑟還是殘酷的牛虻,他一直在痛苦的掙扎中,炙熱的愛和強烈的恨,因為靈魂深處的渴望父愛,回憶深處的美好初戀,他顯得好孤單。他的命運可以讓我們在毫無準備的情況下,留下淚水,可以愿意撕碎自己的去拼貼他的人生,把自己的幸福像陽光一樣分給他,但是我們卻羞于自己的渺小和平凡。他的美,是荒涼的美,荒涼到骨子里,卻又一些暖意,堅強,頑強的毅力,執著。他像黃昏,“只是近黃昏”的嘆息,被他詮釋的讓人疼讓人愛卻無法恨起來。也只有這樣的男子,才能把悲傷渲染成濃烈的血色和淡淡的疼痛。我疼惜沒一個人,他都都是站在時代的船上,他們看不見前方,只能隨波逐流,他們無法擁抱,只能把自己層層包裹,然后互相傷害。
其實我們都是在欺騙和被欺騙中去圓滑去世俗,以往生命中的過客也都來去匆匆地去尋找所謂的歸屬。但是完美的結局和破敗的收尾,只在幾個音符的婉轉間。親愛的朋友,請相信,想記得,即使世界末日的時候,也要努力看見瞳孔里的幸福,不要讓這個世界又那么多錯過的愛,又那么多上演又落幕的悲劇。
↑尼契夫人那憂傷和浪漫的結局震撼著我的心,讓我感受到牛虻的那種愛的痛恨,這種痛恨是因為曾經摯愛,并且現在同樣熱愛。這種痛恨,比愛更疼,比愛更暖。如果我也站在那個時代,我會對牛虻說:“你的命運尤為令人沮喪,于是,你施展惡魔的戲謔和伎倆,披上魔鬼的衣裳,但一切都枉費心機!你的眼神,依舊露出神圣之光!——尼采”!我們都要淡淡的淺唱,我的青春也不是沒傷痕,是明白愛是信仰的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