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爾摩斯》的讀后感(通用3篇)
《福爾摩斯》的讀后感 篇1
這幾天,我讀了一本書《福爾摩斯探案》,這本書的作者是英國的亞瑟·柯南道爾。
這本書主要講了華生從阿富汗戰爭中回到英國,經人推薦,便和歇洛克·福爾摩斯住在了一起,且很快之間便成了朋友。在這期間,福爾摩斯不斷接到許許多多的案件,他也從一個普普通通的英國人,變成了聞名倫敦的大偵探。
這本書給我印象最深的地方是福爾摩斯在接到每一個案件時的不同的神情和舉動,每一個案件他的表情都不一樣,這關系著這案件是否復雜,能不能解開2。我每一次讀到福爾摩斯解開了那一個個令人頭疼的案件時,總會讓我拍手叫好!
讀完《福爾摩斯探案》,我若有所思。歇洛克·福爾摩斯小時候沒人認為他以后會是一個大偵探,更有人認為他腦子壞了,總想一些稀奇古怪的事情。雖然大家對他冷嘲熱諷,但福爾摩斯并沒有放棄自己的夢想,而是朝著這個方向努力,最終成為一名大偵探,這告訴我們,自己的命運掌握在自己手中,任何人都無法改變自己,只有自己有夢想并朝這個夢想不懈努力,總有一天,你會終成正果。我還感受的到福爾摩斯能成為大偵探并不是因為他聰明,而是因為他善于觀察,用自己的眼鏡去發現蛛絲馬跡;他善于思考,有時想個答案,幾秒鐘就想好了。跟重要的是,他有一種堅持不懈的精神,為了想一個問題可以想整整一夜。我們在學習上并不是聰明的人就能學好了,而是要勤學苦練才行,愛因斯坦說過:”1%的天賦+99%的勤奮=成功。“
讀書令我而快樂,我愛讀書!
《福爾摩斯》的讀后感 篇2
寒假里,我又結識了一位新人物福爾摩斯,一位大名鼎鼎的偵探。
福爾摩斯很了不起,常常突破一些非常棘手的高難度案子。他機智過人,聰明能干,就連一小點兒煙灰都能判斷出有幾個人在這里停留,停留了多長時間,而這也會成為他破案的線索。
這一次,福爾摩斯又在偵破案子了。在現場勘查時,發現了房子旁的幾個小小的變了色的金屬紐扣,這引起了他的注意。在別人看來這很不起眼的小扣子卻成了這位大偵探破案的一個線索,而且他還看到了這紐扣上的標記海爾姆,由此知道了這是奧德克裁縫的,這個重要發現為案子的偵破打開了一條思路。看到這里,我不由得對福爾摩斯肅然起敬,這么小的細節都逃不過他的眼睛,做事真細致啊!我跟他比那可差得太遠了。
福爾摩斯不但做事細致而且考慮還非常周到全面,遇到事情總會認真思考。有一次福爾摩斯在現場找到了兇手作案時使用過的槍,他就想,為什么兇手要把槍放在這里,而不是把槍處理掉或者是藏在別的什么地方呢?這引起了他的懷疑。福爾摩斯就是這樣,因為的仔細認真,凡事都問個為什么的做事態度讓他的思維更加敏捷,判斷更加靈敏準確,從而破獲了一個又一個稀奇古怪的案子,成為了一名神探。
合上書,我崇拜的福爾摩斯就躍入我的腦海,他時而凝神深思,時而開懷大笑,他破案的精彩瞬間像放電影一樣一幕幕地在我的腦海里顯現,他一遍遍地細致查看犯罪現場搜尋線索,他不放過任何一個細節,不放過任何一個疑點。
想到這,我在問自己,如果換作是我,我會有他那樣認真細致的態度嗎?跟大偵探比,那可差得遠啊!媽媽說,從現在努力還來得及。好!就從現在努力,不做小馬虎!
《福爾摩斯》的讀后感 篇3
說實在話,我真的很喜歡看《名偵探柯南》,那里面的江戶川柯南,也就是工藤新一,他就是個福爾摩斯迷,但是,在那之前,我也早就就認識了福爾摩斯,并且,也為他那高超的技術而深為著迷。
前幾天,我從匯文讀書館那里借到了英國的阿·柯南道爾的《福爾摩斯探案集》,這好像已經是我第三遍看這本書了,但每次總都有些新的收獲。在中篇里,我最感興趣的就算是《歸來記》的第一篇,也就是《空屋》。它非常的使我驚訝!沒想到福爾摩斯在最后一案的時候,竟沒有從那么深的峽谷里掉下去,而是躺在巖架上,竟然躲過了兩次的大石頭的襲擊,真的是很了不起。我也很佩服福爾摩斯的模仿技術,他竟然化妝成一個買書的老頭,非常的像,當他回到貝克街他和華生醫生的住所時,又讓華生醫生嚇了一大跳,這是他唯一的一次昏過去了。接下來,他們就進行了一次很好的探險,福爾摩斯用一個蠟像,給他披上自己的睡衣,當一次他自己,而這樣,就把了一個倫敦最好的獵手套上了勾,而且,用的還是他自己的辦法,真的是太奇妙了!
福爾摩斯這個人,具有非常豐富的科學知識,又有嚴密的邏輯推理,在加上細致的調查研究,總是能使人有一些意想不到的驚喜,就好像是奇景一般,比如說在《海軍協定》一案中,竟然使那個藍色的紙卷突然出現在了密封好了的罐頭盒上,由此可見,福爾摩斯,真的很有才華,盡管他只是一個虛幻的人物。